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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2017-08-18 20:03:36) 下一個

吾個人認爲繁簡之爭是無謂之戰。此非黑白分明,至今無人能斷其長短。餘意皆因繁簡乃一體之漢字,繁之短,亦簡之短,繁之長,亦簡之長。文字若能以筆劃多少分優劣,豈不太可笑歟?換箇角度,説到去提高民族的教育水準,不是擴大民衆的教育,増加教育的投入,而是刪減文字的筆劃,何其荒謬。若筆劃少眞能提高教育水準,何不結繩記事?提高全民之素質,不在文字本身。教育是重要的平權觀念,公共教育即爲平權之窗口,由此可察社會之進步程度。上世紀末我抵逹加國,首站北約克。僅數日,東南西北尙分不清,有人提醒不應讓學齡孩童失學過久,否則會被追責。由臨時房東出一手冩紙片,證明居住地,拿孩子護照,就近學校當天即入讀。若有加國居民之證明,則費用全免。這種全免是眞正之全免,不打一點折扣。隻要是公辦學校,區內居住之孩童皆可入讀。若設施不充足,應補之,而非限製入學。我多次自駕橫穿北美,不論美國還是加拿大,無論崇山峻嶺之巔峰、廣袤草原之僻壤,隻要有學齡稚童,則必建校,其學校之房舍皆似堅不可摧,而校內所具之硬件全國幾無差別。教育平權之重要,在於公校以公爲實。不可以其爲“低端人口”或“農民工”等而奪其權利,亦不可以“國情”爲藉口造區域等級。中國移民的孩童入加國學校,幾乎起初都是語言不通、人情不熟,但仍能追上課程,且不少能穎脫而出,這不是個例,而是常態。此亦説明漢字簡化可助教育提高乃胡説八道。

前見北京對義務教育有大進步之宣傳,其中有租房入學之條款:“承租人為本市戶籍無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區連續單獨承租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台登記備案、夫妻一方在該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等條件的,其適齡子女可在該區接受義務教育。”此乃對同爲北京戶口之人,歧視之嚴重,手續之繁鎖,條件之苛克,無可言狀。讓非天子腳下之國民更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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