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有一個老朋友從北京打電話,說陳婷婷的老媽今年已經99歲了。摔了跤,髖骨骨折。躺在醫院病床上。陳婷婷是我們學院的同事。今年61歲.她家兄弟姐妹六個。她有兩個哥哥,三個姐姐。她是老幺。父親過世早。兩個哥哥都在澳洲。三個姐姐是老媽前三個孩子。都已過七十歲,有兩個身體不好,不能到醫院陪床。三姐今年68歲,每周可陪母親三個半天。意思是,陳婷婷可以休息三個半天,剩下的時間由她決定,是自己陪床,還請護工。但住院和護工加一起,每天是六百元。。陳婷婷為了省點錢,自己晚上陪幾晚。現在陳婷婷因時間拖得過長,心髒不好了。心率過速到奔馬率。。叫兩個哥哥,都不回來。寄了點錢。。。陳婷婷隻好改在白天去,夜裏從九點到第二天早上七點請護工。工錢加倍。但她家不是大富人家,沒有那麽多的錢一直付下去,所以在外的哥哥讓把老母親接回家,陳婷婷生氣了,說如果你們回來一起照顧。就把老媽接回家。
問題是陳婷婷當年結婚的丈夫,是她親姨的孩子。也就是說她的婆婆和老媽是親姐妹。他們是表兄妹,是不能要小孩的。如今她丈夫在天津陪他自己的媽,不能到陳婷婷身邊陪同她,照顧他的阿姨兼嶽母。他的哥哥姐姐甩手的最終的原因,就是因為當年她沒聽他們能的話,堅持要嫁表哥,現在表哥也幫不了她,就讓她一個人來承擔責任。我覺得她想得太簡單了,這隻不過是他哥哥姐姐的借口擺了,他們怕苦怕累。是不孝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