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去世之後的一個月,我因心情惡劣,心不在焉的過馬路時瘋跑,腳下一滑,摔了一大跤。結果手腕著地,不僅關節錯位,還有骨折。我老公把我拉起來一看手腕都變形了。痛得我直發抖。老公拖著我的手腕,朋友開車,直奔醫院急診室。剛一下車,人們看到我痛得臉色蒼白,立刻有人報告。我看見一個護士推著輪椅跑過來,讓我坐下。不管急診室已有多少人坐等,到底不像我這樣痛苦難忍。護士立刻把我送去做X-Ray,片子出來,馬上先正骨,打上石膏,再做一次X-Ray,看結果。那醫生告訴我他認為必須要開刀做手術。在醫院觀察一夜,等主治醫生來做決定。我要求回家看老媽,但是他們不同意我回家。並且把我送進病房。第二天我等到下午做了手術並打了鋼釘。為了固定骨關節,別無選擇。在醫院住了三天三夜。才回家,並約好複查時間。和康複中心也聯係好,做康複治療。從頭到尾沒收一分錢。甚至連房錢飯錢都是free的。
當然常規病人還是要通過家庭醫生才能轉到醫院,或專家門診的。但是除了掛號費不收其他的錢。
我很感慨,我隻是希望我們的國家也能做到這樣,至少對急診病人以治病救人的態度解決急診問題。不知現在醫院風氣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