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倒了
人,走路不小心,就難免會摔倒。如果是小孩,摔了,爬起來,撣撣土,接著跑。最多也就是幹嚎兩聲,解解氣。可如果是大人,就不行了。摔了,再傷了,就麻煩了。如果再上了點兒年紀,那麻煩就更大了。有朋友提醒:老人摔倒時,不要往後坐,要往前趴。往後坐,容易傷了尾巴骨,或胯骨。這要是骨折了,接起來很麻煩。弄不好,還得換個不鏽鋼啥的。若往前趴,最多是手腕骨折,好修理。
說得有道理。但是仔細想想,人在摔倒的時候,常常是突如其來,猝不及防的。在摔倒的一瞬間,就勢打個滾兒,選個姿勢,那還真不是沒受過專門的武功訓練,沒有點兒本事的一般人,能做得到的。
前兩天,我走在路上,不知什麽東西一絆,摔了一跤。當時,我還踉蹌了兩步,才一頭紮倒下去,讓臉來了個結結實實的與地麵的無縫隙緊密接觸。把臉摔了個大口子,到醫院縫了好幾針,算是破了相了。當時踉蹌那幾步的時候,我要能就地打個滾兒就好了,就不會這麽慘了。可是那隻是千鈞一發的時刻,根本沒給你機會想摔倒的姿勢該是什麽樣兒的,更別說做出某種姿勢了。其實當時我要本能地伸出手,撐一下地,可能就不會摔到臉了。可是那時我居然連這個本能的動作都沒來得及做出。
現在想想,若那時手撐地,臉就不會傷了,可是手腕可能就骨折了。手腕骨折了好,還是臉傷了好呢?哪個重,哪個輕呢?若對年輕的小姑娘來說,恐怕傷了手腕比傷了臉後果更輕。如果男人臉上有道疤,可能顯得更硬氣,更酷。要是女孩可就絕對不行了。原本是羞花閉月之貌,臉上來了一道大疤,那多煞風景呀!可是如今,對我一個半大老太太來說呢?想想,還是手腕比臉重要。若手腕骨折了,打石膏,不能動,少說也要百十來天的,老骨頭、老肉的,不好痊愈,說不定還會落下後遺症。前些日子,在國內的我家嫂子摔斷了手腕,做了手術,上了石膏不能動,日夜疼痛無法忍。在那裏哀歎不已,說是受了老罪了,還在擔心會不會影響今後的生活。
這樣一比,咱傷了臉,還算幸運呢。明個兒拆了線,最壞的結果,也就是臉上落個疤。朋友建議我,去做個美容整形啥的,疤也就沒了,臉又完好無損,完美如初了。這是個好主意。可是我想想,還是算了吧。“人之發膚,受之父母”。咱還是原汁原味,出廠原裝,original 吧!
臉上有個疤,破相了。隻要兒子、先生不嫌棄,又有誰在乎呢。何況他們嫌棄也沒用啦。甩也甩不脫了,這輩子隻好認了。再說了,狗不嫌家貧,兒還不嫌母醜呢!
最後,還是要提醒一句:人上了點兒年紀,走路還是要慢一點兒,走路要小心,要專心,避免摔倒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