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圖書館最近買了一本”書” , 當時訂購時,推薦書單上信息為:書名《丹青品味筆記係列》,陳丹青繪。書籍簡介的前半段為:“本係列精選著名畫家陳丹青的作品,包括作者各個時期的速寫畫12張。布麵硬板,鎖線精裝。 ”看來這本書一定是陳丹青先生作品中的精品,雖隻有12幅畫, 但必是具有收藏價值,作為北美首屈一指的東亞圖書館,我們確應收藏。
但我們收到書後,卻不知該將它置於何處了。
此書封皮上書名為:“速寫 SKETCH”,裝幀也確為“布麵硬板,鎖線精裝”, 但是其中隻有6頁薄薄紙的印刷算不上精良的陳丹青先生的素描,其餘50頁左右均為白紙。瞪大眼睛仔細數數這6張素描上集合起來倒是湊足了12個人物,而不是12張作品。我不知這6比50的比例,使這個印刷品是應歸類於書籍呢,還是筆記本 。 我想應算裝飾精美的高級筆記本或素描本吧。可是看看此印刷品中另外單夾著的一頁版權頁確實出版發行號、出版人、責任編輯(多達三人)及出版社各種出版信息一應俱全。
再仔細看看這個印刷品(請原諒我找不到一個合適的名稱稱呼它,隻能臨時將它稱為印刷品吧)。版權頁上的書名為;《PHOTONOTES 丹青品味筆記 速寫》這是陳丹青先生的速寫筆記呢?還是讓購買人去做筆記用呢?如果是陳丹青先生的速寫筆記那麽算書,如果是讓人去做筆記用,你們提供了大量的白紙,那麽隻能算是筆記本。我不知在這畫與白紙6比50的比例下,出版社會賺多少錢,而作者又是怎樣拿稿費的。
再回過頭來仔細讀讀當時的書籍簡介,後半段倒是提到:“本套書設計精美,製作精良,不僅具有筆記本的實用功能,更是高端的藝術品,讓現代人在工作的同時不忘欣賞名家名畫,非常有特色。”是讓購書人欣賞名家名畫的同時作筆記呢?還是作筆記的同時欣賞名家名畫呢?當前處於電子時代 , 很多人購書是從網上,在購買之前他們無法看到實體書, 那又怎麽能判斷6比50的比例呢?
此時,這不由使我想到民間所說的一個笑話。去食堂吃雞蛋炒番茄,隻見一片血紅的番茄,隻有點點黃色的雞蛋點綴其中,於是食者憤然將菜譜上的“雞蛋炒番茄”改為“番茄炒雞蛋”,以為這樣更能突出雞蛋與番茄的關係。
據聽說, 在國內有時要出版一本學術書還是不容易的,因為有時很難申請到出版號。而以上這樣的印刷品為什麽就可以輕易得到出版號呢?而且據了解還不隻是陳丹青一位畫家有這樣的印刷品。嗚呼,作為一個北美大學學術圖書館中文圖書的采購者,我為此感到困惑。
最後,說句題外話:因文中提到了“雞蛋炒番茄與番茄炒雞蛋”的笑話,我想不會有人因此而用“老婆餅裏還沒有老婆”的理論來反駁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