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提時期,由於農村生活單調,根本沒有文化體育設施,幾百人的學校就一個籃球和簡易的籃球場,上到初中,才每周有一節體育課,兼職體育老師上課無非是讓學生跑步,跑完讓大家打籃球,幾十人搶一個,很沒意思。就這學習功課一緊,幹脆改上文化課,取消體育課。盡管老師不上體育課,但是,貪玩是兒童的天性,我們這些半大孩子有的是智慧,就模仿大人,就地取材,自製玩具,自娛自樂,而踢毽球就是我們經常玩的體育娛樂項目。
在我老家,把踢毽球叫著“踢毽子”。首先要製作“毽子”。說起毽子,製作很簡單,隻需三樣東西:羽毛、製錢和線繩。不過,要製作一枚漂亮的毽子還是需要下點功夫的。羽毛必須是大公雞脖子上長長的絨絨的毛,顏色不限,不過,以紅羽毛居多,因為紅羽毛踢起來上下左右翻飛最好看。製錢就是民國以前出土或存放的古錢銅幣兩到三枚。這樣的古幣不難找,形狀為銅質圓形,圓心處為方孔,即把挑好的公雞羽毛一撮根部塞進銅錢方孔,然後用針線把它牢牢地盤在銅錢上,不致於踢掉。銅錢的薄厚決定著毽子的重量,過輕,踢起來輕飄飄的,落地太慢;過重,踢不起來,或者是太砸腳麵。所以,合格的毽子是兩枚銅錢厚,羽毛豐滿,外觀漂亮,踢起來很舒服。
我學踢毽子是上小學時。那時候學校還沒有暖氣,隻有一隻鐵爐子,偌大的教室隻能靠喘氣增加點熱量,為了取暖,隻有增加身體活動量,才能禦寒。那個時候,書包裏總是裝著自製的毽子,毽子不離手,不管是在學校還是在家裏,隻要一得空,就要拿出來踢上一陣子,暖和暖和身子,毽子就成為自己最好的夥伴。開始學踢時,毽子總是不聽話,左手在臉前向空中拋起,右腳趕緊接毽子,然後再向高處踢,往往拋幾個球也踢不著一個。俗話說:“心急吃不了熱豆腐”, “功到自然成”。經過反複踢,反複練,後來終於可以一次拋球連續接踢幾個了,這樣就樹立了信心,學習左右腳交替踢,翻轉身用右腳跳著踢,還學習用右腳踢起再落到腳麵上重複踢,找夥伴們一起踢。就這樣,越踢越技術嫻熟,越踢越上癮,往往是熱得滿頭大汗,累得筋疲力盡,還樂此不彼。
我們學會踢毽子後,夥伴們會各帶自己的毽子聚在一起開展比賽,看誰在規定的時間內踢得次數多、踢得高、踢得動作敏捷瀟灑,誰輸誰替贏家撿落地的毽子,再幫他向空中拋毽子供他表演玩耍。有時,我們會兩人對踢,三人輪踢;有時,我們會四人對踢,多人輪踢。場麵越大,需要的場地越大,需要踢毽子的人越多,玩起來也更有意思,隻見紅紅綠綠的毽子,一會兒飛過頭頂,一會兒飛到身後,一會兒飛到胸前,一會兒落到肩膀,假如誰用力過猛,還會飛出我們圍成的環形圈子外很遠的地方,就像是一隻不聽話的蜻蜓,要脫離我們的磁場引力,飛到外地去覓食吃,這時,即使已累得汗流浹背跑幾步去取毽子也感到最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