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會聽到上一輩給我們的箴言:“沒事別麻煩別人。”很多善良的人,他們什麽事情都自己處理,從來不愛請別人幫忙,他們認為麻煩別人是錯誤的。我也如此,父母從小教育盡量別麻煩別人,寧願別人欠自己人情,也別去欠別人人情。但是,這類“好人”的人脈網絡,卻往往挺單薄。因為,當我們不需要別人的幫助時,我們就缺少了建立關係的緣由。
這個觀點不是源自我,而是另有高人。它被人稱為“富蘭克林效應”,因為美國國父富蘭克林的一段軼事:
有一次,他很想與賓夕法尼亞州立法院一個議員合作,但這個議員是個難纏的鐵石心腸的人物。如果你是富蘭克林,你會如何處理?看看那個議員有什麽需求?找個中間人?還是“不打不相識”跟他幹一架?富蘭克林用了另外一招。
他知道這個議員的私人藏書中有一本絕版的稀世圖書,於是就詢問議員是否能把那本書借給他看兩天。議員同意了,接下來發生的事正如富蘭克林所描寫的:“當我們再次見麵時,他對我說話了(他以前從來沒有這麽做過),而且很有禮貌。後來,他還向我表明他隨時願意為我效勞。”
富蘭克林把他借書所帶來的成功歸結為一條簡單的原則:“曾經幫過你一次忙的人會比那些你幫助過的人更願意再幫你一次忙。”換句話說,要使某個人喜歡你,那就請他幫你一個忙。
富蘭克林效應的原因也很容易理解。人們願意幫助自己喜歡的人,當請求對方幫忙時,你在給對方一個暗示:“我就是你喜歡的人啊。”於是,對方就被催眠了。你們倆也就成了小夥伴……
不過,當看到這個振奮人心的喜訊時,有的朋友就會想:原來麻煩別人也能交人脈啊?那太好了。我要買輛車,管人借個十幾萬,不但能開個好車,還能交個人脈,還省好多錢,真是一石三鳥啊。
這是一個很錯誤的想法。你把這個麻煩拋出去,那就真的是個麻煩了。別人不會因為這個忙而跟你成為朋友。他們的回應是:“藥別停。”
因此,我們要知道什麽樣的忙是可以請求別人幫的。
首先,這個忙不會給對方造成真的大麻煩。否則對方會馬上建立防禦:你小子到底想從我這兒得到什麽?
其次,盡量不要涉及金錢這樣的利益關係。人脈更多是一種個人感情,一旦牽扯可以精打細算的利益,就會變成勞資、雇傭、購買的關係。即便真的有利益關係,那也最好不要將這種幫忙看作是搭接人脈,而把它看作一個契約。
最後,一定要及時還。人際關係的核心行動是“來往”。《圍城》裏講最好的談戀愛的方式是“借書”,因為有借就有還,這樣就有了“來往”,一來二往就曖昧了。建立人際網絡的方式同樣如此:你麻煩了朋友一次,算是借了一個人情,人情總要還的,當下次再還的時候,關係就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