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2月份在新浪博客開博的第一篇博客,就是談論了管理公車的改革思路。我當時提到公車管理的根本問題不是一個高科技的難題,起碼不會難過尋找馬航370航班和解救韓國歲月好渡輪的乘客等那樣的高難度的問題。在政府有真正的自我割肉的決心的前提下,在這個網絡時代和公民意識的覺醒的時代,解決公車問題的核心技術實際上是“低科技”和“小成本”。我去年提到的兩個基本思路:“ 不僅要它們掛特定顏色的車牌,
而且還要在車子的四扇門上噴塗特定的標誌!”。(詳見:“
公車管理很簡單,就看是不是認真去做!”
(2013-02-24 20:02:45)http://blog.sina.com.cn/s/blog_be9e8ac40101g0nt.html)
之後因為忙於工作,我也疏於跟進那篇博文。直到前幾日偶然讀到湖南省宜章縣公車改革的新聞,提到了該縣在全國首創,從縣長和縣委書記的公車開始,全縣535台公務用車的兩邊車門上全部噴塗了“公務用車”的標誌。我倍覺興奮,覺得必須動筆感言了。
第一個感想是,讚!我雖然號稱地理通,之前卻沒有聽說過這個真是不知名的湖南小縣城。她若想要在全國得到媒體關注,要請多少大V和“秦火火”,花多少經費呀!可是這個舉措一出,全國聞名,被冠以“首創”,這真是一個廣得人心的正能量創舉。市場經濟和信息化時代,每個人,每個組織,每個機構都可以有創舉,隻看你願不願意去創新。從這個角度看,湖南宜章縣的黨政領導的創意,的確值得誇讚!即便這個點讚來自萬裏之外的海外。
第二個感想是,驚!中國的公車真是多!一個宜章縣人口不到60萬,公車有535台。你想想全國該有多少公車?盡情想象吧。當然這當中包括“硬公車”,那些關係到基礎設施、民生服務的工具型的公車,也包括那些“軟公車”,把各級領導人承運到各地公幹的小汽車。民眾的抱怨更多是集中在後者,不用贅述。其實在中國典型的市民社會中,絕大多數人,哪怕是升鬥小民,隻要有機會,也都想去粘粘公車私用的利益。記得早些年那時候小汽車都是稀罕的東西,老普桑就是我們眼中的豪車了。有一次過年的時候,有位親戚是一家國有中型電廠的普通工作人員,把單位的皮卡開出來,帶著老婆和女兒來拜年,都顯得是倍有範兒,那個神氣勁,至今我還記得!那是公有製經濟專斷時代,在物質生產水平普遍低下的背景下,公共利益均沾也成為全民潛規則。尤其是普通民眾,如果我對他們揮動道德評判的大棒,隻會顯得自己的虛偽。但對官員們的貪腐韃伐,則是決不能手軟。在市場經濟時代,個人對財富的追逐被認可,也被規範到市場領域,這是對普通民眾的要求,更是對官員的要求。像公車這樣的公共財富的管理使用,的確需要加速改革,朝公平公正的方向使勁兒。如果能把公車使用方麵節省下來的經費用於農民養老和失業工人的救助、公共醫療保險製度的完善方便,那該是國民之大幸!
第三個感想是,憾!我當然不會天真地想象宜章縣的領導們是看到我的點子然後試行公車噴塗的創舉。(如若真是那樣的話,我是不會收專利費和點子費的,玩笑。)我覺得我提的兩招,應該是聯合使用。我不清楚他們有沒有頒發公車專用的車牌。在中國專用車牌都是在彰顯國家權力的車上,例如軍車,外國外交人員用車和公檢法的用車(0字開頭的)。這些車牌讓民眾們解讀的信息是:這是官車,公車,有大權力人的車。一般來說他們總是得到優先通行甚至是免過路費的特權。所以長期以來使用者都是得意洋洋地掛著這樣的車票,巴不得把這個車身都變成一張巨大的車牌。就怕他人不知道。這樣的公車車牌是特權車牌。我想要提議的是空車標示“公車車牌”。在新一屆的國家領導人的係列高壓反腐政策下,官員們現在反而不敢招搖他們的官車的身份。越是這樣,現在越是合適的時候讓官車永遠現形,接受日益具有移動互網絡意識和應用能力的民眾的全方位和全時段的監督。在高“官商”(智商的“商”)的中國官員階層中,如果隻有官車車牌,他們會在停車時把牌子遮起來。這時車身噴塗的公車標示仍然顯示公車的身份。如果隻有車身的標識噴塗,沒有官車的專門車牌,公車的專門管束力仍然顯得不夠權威。因為在車輛管理部門那裏,車牌是車子的外在身份證之一。以我在澳大利亞和香港的經曆(估計英聯邦國際和地區都是類似),政府公務用車,尤其是官員的乘務車,車牌都是專門標識的。例如澳洲,顯著的標識就是每個州的徽章圖案,輔以統一的專門的顏色,它向公眾表示:這是納稅人供養的莊重的公務用車,接受公眾的監督。在中國的現狀下,如果每輛公車的前後車牌都是醒目的官車車牌,左右的車身都有官車的噴塗,它被民眾的監督的可能性就最大化了。
當然,我也深知中國之大,官人之複雜,官車管理的詬病不是簡單的這兩招就可以“畢其功於一役”的。長遠的根本的解決,還有賴於官車數量的減少、強有力的製度的建設、強有力的監督,以及“官眾”和民眾對官車的意識的改進等多方麵因素的合力。
如下圖:
湖南宜章縣公車的車身噴塗:http://www.zgswcn.com/2014/0420/376364.shtml,圖片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