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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誠寶貴,
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
二者皆可拋!
如果你是一個“革命”者,或者是生長在一個“共產主義”國家裏,那你一定對這首據說是曾激勵了無數“革命者”的詩不會陌生。我突然想發點議論,是因為今天我的一個朋友在閑聊中提到了這首詩,並感慨的說:“這首詩說的多好!我一定要跟我老婆離婚,為了自由,我要拋棄‘愛情’!”雖然是玩笑,但它使得我終於說出了好久想要說的話。
且不說這首翻譯成這個《五言絕句》詩是不是原作者的原意,它隻表明了《共產黨》、“革命者”無情踐踏生命、玷辱愛情,為了其所謂的“自由”(實際上是極權),不惜犧牲無數生命和他人幸福,這首詩是對生命的蔑視,對人類崇高愛情的玷辱,根本不值得讚頌,而是批判!
我無法找到原作者的原文,但從1908年魯迅發表的《摩羅詩力說》中引裴多菲的日記我們可以看出一些原樣來:“吾琴一音,吾筆一下,不為利役也。居吾心者,愛有天神,使吾歌且吟。天神非他,即自由爾。”裴多菲鼓吹自由,這是他在他的日記的菲頁中所題的“引言”,意思是說:“我寫詩詞,我高聲歌唱,不是因為某些利益所驅,而是從我心地裏發出的對愛神的讚美。這個愛神不是別的,就是我所追求的自由!”可是到了《共產黨人》眼中,卻變成了這樣的一首不尊重生命,隨便踐踏愛情的“革命口號”,這也可能是《共產黨人》是那樣的無情、冷酷,草菅人命的真實寫照吧!
其實,生命是最尊貴的,無論是什麽樣的生命,不能以任何理由奪去她生存的願望。純潔的愛情是無價值的,不能用任何東西來衡量或是交換的。沒有生命,哪裏來什麽愛情?沒有生命,談何自由?當今伊拉克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不過,對於某些人來說,這可能是真的。當他被關進了監獄,為了他的“自由”,他不惜出賣、“拋棄”愛情,也可能不惜犧牲“同誌們”的生命,來換取他的自由。現實生活中,也許有人,為了所謂的“自由”,不惜拋棄“愛情”、“老婆/老公”,但口中卻振振有詞:“若為自由故,愛情算什麽?”
如今“革命”成功了,這首歪曲了作者原意的“歪詩”,卻被中國人翻譯成為了一首比較“溫和”的詩:
自由與愛情
我都為之傾心
為了愛情,
我寧願犧牲生命;
為了自由,
我寧願犧牲愛情。
雖然不再那麽“極左”,但還是沒有反映出作者的原意,“為了愛情,不惜生命!”還能糊弄一些年輕人,可“為了自由,就可以犧牲愛情”,恐怕太不仁義、太不道德了吧?犧牲愛情,不僅是你一個人的事(如果你不是單戀),通過犧牲別人的愛情,來換取你的自由?為了出獄,出讓你的老婆?
所以,我們應當“拋棄”這首“革命口號”式的翻譯,恢複作者的本意。如果有人能找到原文,希望提供大家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