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黴的事都是巧合
(2006-04-30 14: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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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一篇文章寫到半截,妻子忽然讓我出去買些蘑菇來,便快速開車出去。到了地方,打開錢包一看,身無分文,隻有幾張人家不接收的信用卡,不得已,返回途中的銀行取了二十刀郎,再向賣蘑菇的地方開去。在一個左轉彎的STOP前停下,因為在我的前麵有一輛車,我等它轉過去後,左右一看沒車、沒人,就跟著左轉了出去。說時遲,那時快,一兩白色的警察車飛快地從迎麵而來,我驚呼“完啦!”話語未完,五色頂燈就閃亮了起來,從後鏡中看見警察掉頭,隻好在路邊停好。
當一位警察走近我時,我想要說對不起,我沒看見左右有車,但他打斷我:
“駕駛證和注冊證明!”
我把這些證件乖乖地遞給他。
“你知道你犯了什麽錯嗎?”
“我知道,我不該進來的太快!”我回答道。
“不僅如此!你沒有STOP!”警察說。
“不可能,我記得我STOP了!”
“你是STOP了,但是在你前麵那輛車的後麵。可那輛車走後,你應當往前開一下,在STOP的前麵再STOP,然後才能左轉進入大道。可你沒有那樣做!”
嘿!他這麽清楚!他當時在那裏?前後隻不過兩三秒,太巧了!
我隻得承認說:“對不起,我當時沒有想得那麽多。”
“你不能著急,那樣不僅會傷了你,也可能會傷了我!坐在車裏別動!”
警察回到他的車裏,又是電話又是電腦地查了起來。
我在車裏想著:“完了!一百刀郎肯定得出了!”
十幾分鍾後,警察走了過來對我說:“請在這上麵簽上你的名字,你必須在十天內給這個地址的法庭作出回複!”
我一邊簽字一邊問:“難道沒有警告就是罰款單?我可是一個開車曆史清白的人啊?”
“沒有!這種開車行為太危險了!”
我隻好說:“謝謝!我今後一定注意!”
“開車一定要注意安全!”說著,他走了。
我仔細看了看黃色的罰款單,果然不出所料,總共106刀郎!
我到了賣蘑菇處,要了一袋,並對那個女孩子說:“你這袋蘑菇花了我一百刀郎!”
她迷惑地問:“什麽?”
“我就在你們前麵的STOP前,得了一張一白零六的罰款單!”
“噢,對不起!”她說。
我笑了笑:“是我倒黴!”
要是妻子早幾分鍾或是晚幾分鍾讓我出去,要是我身上帶了錢,要是在銀行人多等幾一會兒,要是我回家取前而不是去銀行,等等,隻要是錯開這兩三秒鍾,不就沒事啦?可回家後,妻子一語道破了一個真理:“除非你自己按規矩行事,否則總有一天會被警察逮著!隻是遲早不同而已!”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萬年不破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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