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比萬物都詭詐, 壞到極處, 誰能識透呢?
耶利米書 17: 9
我有心傳福音給一位多年的朋友卻頗受挫折。分析起來有兩方麵的原因: 一是我在麵對她的時候底氣不足, 感覺這位朋友是大家公認的好人, 對人熱情, 助人為樂等等: 她會不會覺得她已經比我好, 為什麽還要來信我信的基督?二是朋友也自認為自己是好人, 自信陽光, 慷慨慈憫, 因此對是否去教會聽牧師講道不以為然, 每每微笑推托。碰了幾次軟釘子之後, 我也隻好聽之任之。 回想起來我與她都有認知上的偏差, 我們都注重人的外表過於人的內心。我因著自己不如朋友陽光熱情而自卑, 而她誤以為熱情陽光的外表是基督徒所追求的。
聖經清楚地指出: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 壞到極處, 誰能識透呢?” 我們人其實不認識自己的內心。隻有當聖靈開啟我們心中的眼睛, 當神聖潔的光照在我們所謂的 “好行為”,而這些 “好行為”隨著行為背後的意念動機與神的聖潔相碰撞而不複存在的時候, 我們才能甘心降服在神麵前, 痛悔自己的罪, 歡欣地擁抱耶穌, 並擁抱耶穌所賜的新生命。
主啊, 我甚願禰的光時刻照亮我的內心, 讓我看清自己一切好行為後麵的意念, 動機。求禰的意念成為我一切行為的唯一動機。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