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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罪

(2015-07-17 13:58:15) 下一個

不定罪

耶穌說: “我也不定你的罪了。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約翰福音 8: 11

托爾斯泰的小說《複活》中有一段精采的陪審員與罪犯角色互換的鏡頭:

男主人公聶赫留道夫在法庭上遇見了10年前被他始亂終棄的女子卡秋莎。卡秋莎是聶赫留道夫姑媽的養女, 一位外柔內剛的美麗女子。被聶赫留道夫勾引懷孕後, 卡秋莎淪落為妓女並卷入了一樁謀殺案, 最後因為錯判而流放西伯利亞苦役4年。在法庭上聶赫留道夫認出了卡秋莎;他良心發現原來自己才是造成卡秋莎墮落的罪犯。之後聶赫留道夫追隨卡秋莎流放西伯利亞, 期盼得到寬恕。

主啊, 饒恕我們吧! 我們所作的, 我們不知道。多少次我們站在審判官的位置, 為自己的行為百般開脫, 對別人的過犯則糾纏不休, 全然忘記自己在這黑暗的道德世界中扮演了推波助瀾的角色。讓我們從審判官的位置退下, 跪在禰的腳前, 為自己懺悔, 為人類懺悔, 不再犯罪。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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