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的罪人?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為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羅馬書6:14
成為基督徒後,得知了人是有原罪的。然後原罪的概念有時會讓人感覺不幸及無辜。我們會在自己對付自己的罪失敗之後歎息道:唉,這就是我的罪性。
其實,認識到自己是一個罪人已經是一個了不起的進步,正如C. S. 魯易斯所說:"一個普通人知道他自己不是大好人,而一個惡棍卻認為自己很不錯。" 基督徒因為有聖靈的帶領與提醒,會對罪變得敏感,這是聖靈在我們心裏作工的印證. 然而,值得指出的是,因為對罪更加敏感,有時我們在對付罪的時候,會產生一種無力感。
我常聽基督徒( 自己也曾) 對慕道或剛信主的朋友說:"你千萬別看我的行為,因為我是罪人,而要看耶穌基督,因為隻有祂是完美的。" 這句話初聽無可指責,因為它道出了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的事實,但值得注意的是,這句話不全麵,它傳遞了一個不是出於說話人本意的信息,那就是: 我的信仰不能幫助我勝過罪。這樣的信息會讓慕道友及初信者困惑,特別是在成為基督徒一段時間後,發現自己果真常常失敗,惡習重來,於是陷入信仰危機,久而久之,我們對罪就產生了無力感,而正是這種無力感,讓罪成為了主宰。
羅馬書在這節經文裏清楚地告訴我們,罪不能作我們的主。而我們在基督耶穌裏不被定罪,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已經使我們自由了(羅馬書8:1-2)。也許我們仍會犯罪,而且隨看靈命的增長我們會更多地發現不僅表現出來的,顯而易見的罪,諸如脾氣暴燥..., 甚至深藏在"好行為"背後的不義,諸如行善時的自義,或更深的,連自己都不能清楚描述的動機。但是這些對罪的深層認識不是為了讓我們喪膽,而是讓我們更深體會恩典的寶貴,從而對神的愛作出發自靈魂深處的感恩及回應。而這種回應,才能帶來生命的真實改變,因為所帶來不僅僅是好行為,而且是從心底裏對神的”阿門”,並願意讓神的旨意成全在自己身上。
主啊,禰的應許是何等寶貴而且充滿權柄。罪已不再作主在我們身上!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