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27年秋收暴動,上井岡山搞武裝割據開始,毛澤東領導的中國共產黨,一直是沿襲“打土豪”的辦法,解決軍糧軍餉的。 他們每“解放”一個地方,便把那裏的地主通通殺掉,奪取他們的財富充作軍糧軍餉。1949年後,財政危機相當嚴重。“土改”的第二大目的是:用地主的鮮血,鞏固新生的紅色政權。自從“土改”將謀財害命、殺人越貨,顛倒為備受讚揚的“正義事業”之後,人心渙散了,傳統道德觀念崩潰了,代之而起的是自私自利,相互爭鬥,爾虞我詐,道德淪喪。請看今日之中國,人欲橫流、物欲橫流,追本溯源,“土改”難辭其咎。
(一)四大地主的醜惡形象
如果請中國大陸六十歲以下的人談談對“地主”的印象和認識,不少人會說出這樣一番套話:
地主依靠出租土地剝削農民為生,是封建社會的一個剝削階級。他們品德敗壞,橫行鄉裏,欺男霸女,無惡不作……其典型代表是黃世仁、周扒皮、南霸天和劉文彩……。
黃世仁,延安時代歌劇《白毛女》中的老牌地主。這個歌劇,後來一而再、再而三地改編為電影、芭蕾舞劇等,因而名揚天下。劇中的黃世仁逼債,逼死了貧雇農楊白勞,強暴了楊白勞的獨生女喜兒。喜兒出逃後躲在山洞裏,以偷吃山神廟的供果為生。由於長年累月不見天日,營養不良,變成了“白毛女”……某次在延安演出,當劇情發展到高潮時,一位連級軍官激憤過度,怒不可遏地拔槍向扮演黃世仁的演員開了一槍……幸虧沒有擊中,可見劇情感人之深。多少年來,連綿不斷地演出,“教育”了億萬青少年觀眾,使黃世仁成為家喻戶曉、人人恨之入骨的惡霸地主。
20世紀50年代中期開始,中國大陸小學語文課本中有一篇《半夜雞叫》的課文,節選自戰士作家高玉寶的長篇自傳體小說。課文裏的地主名叫周扒皮。這個可惡的家夥為了催促長工們早起去幹活,半夜三更偷偷摸摸趴到雞籠子裏學雄雞打鳴,引起雄雞紛紛啼叫。雞一叫,長工們便不得不提早起床。後來,長工們設計,故意將周扒皮當作“偷雞賊”痛打了一頓……這個戲劇性的故事,在嘻笑聲中農民的仇恨得以發泄。從此,“地主是農民不共戴天的仇敵”這一概念,深深植入了孩子們的心靈。最早讀過這篇課文的孩子,現在都已進入“知天命”之年了。
《紅色娘子軍》裏的南霸天,是另一個“怙惡不悛”的大地主。他利用萬貫家財,組織和支持反動武裝,與海南島共產黨 領導的遊擊隊為敵。最後,被“瓊崖支隊”“紅色娘子軍連”的連長吳瓊花(曾在南霸天的家中當過丫鬟)擊斃,得到了可恥的下場……
劉文彩是四川省大邑縣的大地主,也是個“無惡不作”的壞家夥。他家設有“水牢”,把貧農冷月英關在“水牢”裏……四川省美術學院的師生,根據劉文彩的背景故事,集體創作了“泥塑收租院”,把地主壓榨農民血汗的場景形象化,文革期間全國巡回展出,轟動一時……又將劉文彩的莊園改建成“階級鬥爭教育展覽館”,讓成千上萬的人參觀……展覽內容無中生有、添油加醋、無限上綱,不擇一切手段醜化劉文彩。
經過幾十年的宣傳、渲染和灌輸,一提起“地主”,人們便聯想到上述四大地主的醜惡形象,他們成了“地主”的典型代表,人人橫眉冷對,個個切齒痛恨。
(二)地主的土地和財富的來源
20世紀40年代末,在全中國,大大小小的地主有好幾百萬。1950年的“土地改革”運動,殺害了200多萬地主。那麽,人們要問:每一位被殺的地主,都是像上麵四大地主那樣的壞人嗎?都是“罪大惡極,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嗎?
隻要翻開曆史的卷帙查一查,隻要找到上了年紀的老人問一問,就會得到截然相反的答案。人們承認,地主中有壞人,但地主不全是壞人;相反,其中絕大多數——約占總數95%以上的地主,都是心地善良、樂善好施的好人。——“地主”這個名詞,已成為一個深含貶義的詞匯,人們一見到“地主”二字,就聯想到剝削和壓迫,產生厭惡感。
其實,1949年之前,大多數農村尊稱土地和財富較多的人為“財主”、“老爺”。佃戶(租種土地的農民)和長工,則尊稱土地的主人為“東家”。那時候,雖然也有“地主”這個詞匯,但除了酒宴上“略盡地主(本地的主人)之誼”的客套話之外,寓含的是尊敬、崇拜與羨慕,絕對不含貶義。
地主”究竟可惡不可惡?“土改”運動中殺掉200多萬地主,是不是人人該殺?……要弄清楚上述問題,首先要了解地主的土地和財富的來源。
地主的土地和財富,大體有以下三種來源:
第一,祖傳家業。
有些人家,祖上好幾代前,就擁有這些土地和財富。一般有錢人家總是送子弟讀書,這個書香世家,幾代沒出“化孫子”,因而守住了家業,代代相傳,傳到了這個兒孫手裏。到了1950年,風雲突變,這位繼承者反而因擁有祖傳的土地和財富遭了殃,全家掃地出門,土地和財產被沒收,連生命也沒有保住,被槍斃了。
“土改”中有不少“貧富顛倒,是非混淆”的現象。——中國有句古話“富不過三代”。許多財主家,不幸出了個好吃懶做、嫖賭逍遙的“化孫子”,他“崽賣爹田心不痛”,把萬貫家財化得幹幹淨淨,變為沿街乞討的“叫花子”。哪知風水輪流轉,“叫花子”反而因禍得福,“土改”中被劃為“貧農”,分得了土地、房屋和“浮財”(沒收地主的財物)。——作家餘華的長篇小說《活著》,就寫了這樣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第二,在外地做官、經商發了財,回鄉興家置業,購買大量土地,成為地主。
從秦始皇到清王朝,皇權專製兩千多年,一直是重農輕商的小農經濟社會。那時人們的觀念,與現代人大不相同。那時沒有銀行,銀錢放在家裏,怕偷怕搶;存在私人票號裏風險很大,不放心;那時工商業不甚發達,人們壓根兒瞧不起商人,不願意投資興辦實業。筆者小時候聽到老人們的口頭禪是:“要想家業穩,作田是根本”。——因此,在那個年代,人們的頭腦裏,有了錢之後的第一個念頭便是“買田”。田是不動產,偷不走,搶不去,年年增值,死後傳給子孫,家人就不會餓死了。
第三,勤勞儉樸,聰明好學,善於經營,在本地被稱為“田秀才”的能幹人,一輩子省吃儉用,有點積蓄便買田,土地漸漸增多,慢慢上升為中農、富農……積攢土地最多的,達到中、小“地主”水平。
正如每一個團隊裏,既有好人,也有壞人一樣,毋庸諱言,也有靠欺行霸市、高利盤剝而上升為地主的,但這種人畢竟是極少數。那個時代,儒家學說“仁義禮智信”大行其道,社會輿論對不道德的行為大肆伐撻,大家都瞧不起走歪門邪道發了財的人,“戳他的背皮”,恥與為伍……因此,一般人都自覺或不敢走邪路。
那時候的人,信奉神佛的占百分之八、九十。人們不敢做壞事,生怕自己偶有不慎冒犯神靈被打入地獄。總體說來,在皇權統治下,通過儒家道德的宣揚教化,佛、道等宗教信仰的流行及製約,大多數時候,社會是平靜、安定的。貧者安貧,富者樂善好施,相互依存,長期和平共處,沒有那種“你不死,我就活不下去”的“階級鬥爭”之說。
地主的土地和財富的來源,大致是上述這三種。其土地、山林、房屋等不動產,在交易、過戶的過程中,都簽署了契約,按章繳納了稅負,並由政府主管部門頒發了權證,既是公認的,又是合理合法的。
(三)地主階層在農村中的作用
地主們青少年時期大都受過嚴格的教育,是農村中文化素質較高的群體。他們讀的是《四書》《五經》、“孔孟之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儒家思想,深入骨髓。95%以上的地主憐貧恤老、救濟鰥寡孤獨、助教興學、救災賑災、修橋補路、興修水利、調解糾紛、倡導文化活動(舞龍燈、賽龍舟、唱大戲等)……舉凡農村中一切需要錢、物的公益事業、慈善事業,都是由他們帶頭發起,熱情讚助並充當捐資、獻物、出力的主角。
經過十年寒窗進入(官場)上層社會的,大多數是地主家的子弟。因此,當年的地主階層,集政治精英、經濟精英和文化精英於一體,理所當然地成為社會的主流。
許多科場失利、無意於仕途的讀書人,回到鄉梓後,因其品德高尚、學問豐富、主持正義、辦事公平,往往被推舉為地方領袖,掌握著村、鄉、區的地方事務的管理權。而當年的政府(縣級以上)是那樣軟弱,既沒有“社會救濟”概念,又沒有過問地方事務的經濟實力。因此,大量地方事務便責無旁貸地落在本鄉本土有聲望的富紳(地主)的肩頭上。
興辦公益事業和慈善事業需要大量資金,光憑空口叫叫喊喊,是沒人信服你的,關鍵時刻要帶頭拿出白花花的銀子來。有聲望的富紳帶頭捐了巨資,人人跟進,形成“眾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麵,才能募集到大量資金,才能辦好地方事業。那時候,差不多所有的鄉村,都有德高望重、公益事業心強的地主,帶頭捐資。
當年地主將土地出租,解決了貧苦農民的就業問題,與資本家辦工廠給城市貧民提供就業機會,與當今外資進入中國解決城鄉富餘勞動力的就業問題,是一碼事。地主收租是土地投資的回報,工商企業利潤提成是資本的回報,同樣是一碼事。
“地主”這一階層當年在農村占有的土地和財富較多,是多種社會力量長期碰撞取得的均勢與平衡,是兩千多年來社會優勝劣汰、自然選擇的結果,是一種符合當時社會需求、合理合法的重要的政治經濟結構要素。
兩千多年前,孟子說:有恒產者,始有恒心。這話的意思是:隻有財產較多的人,做事才有責任心。因為他要對自己的財產負責,對自己的家庭負責,對自己的聲譽負責……絕對不會亂來。當年,地主階層以其財富、道德、學識和聲望,責無旁貸地擔負了政府職能缺失部分的職責,在農村中起著穩定社會的中流砥柱作用。
(四)發動“土改”的目的
1950年6月,中央決定在“新解放區(1947年之後“解放”的地區)”開展“土地改革”運動。一聲令下,整個農村立馬籠罩在紅色恐怖、血雨腥風之中,200多萬地主的人頭紛紛落地。
為什麽要開展“土改”,為什麽要殺那麽多地主?
《西行漫記》的作者——美國記者埃德加.斯諾,曾說過這樣一番話(大意):我曾追問毛澤東,井岡山時期,蘇區的麵積隻有那麽大,人口隻有200多萬,每年的稅賦有限,你們是怎樣解決幾十萬紅軍軍糧軍餉的?毛澤東“王顧左右而言他”,回避了斯諾的提問。
俗話說: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記者斯諾足跡遍布全世界,見多識廣,具有獨立思考能力,是個內行。
毛澤東為什麽不直說呢?顯然有難言之隱。
20世紀30年代,紅軍在井岡山五次“反圍剿”,槍炮齊鳴,火光衝天,捷報頻傳……最後兵敗逃竄。仗打得那麽熱鬧,支撐熱鬧場麵的軍糧軍餉、武器彈藥補給……錢,從何而來?
“戰士(農民)的鮮血”好理解,打仗要死人,死的戰士都是農民;“農民的血汗”也好理解,打仗要消耗錢財,消耗的自然是農民的血汗錢。
“地主的鮮血”是怎麽回事呢?原來,從1927年秋收暴動,入井岡山搞武裝割據開始,毛澤東領導的中國共產黨,一直是沿襲“打土豪”的辦法,解決軍糧軍餉的。
他們每“解放”一個地方,便把那裏的地主通通殺掉,奪取他們的財富充作軍糧軍餉。“紅區”(共產黨占領地區)大大小小的“土豪”打光,沒得油水可撈了,便派出突襲隊,趁月黑風高之夜,到“白區”(國民黨占領地區)去打“土豪”,斬盡殺絕,擄掠一空……久而久之,“白區”靠得近的“土豪”也打光了,老百姓跑得精光,形成一條30多裏寬的“赤、白交界”絕無人跡的“陰陽地界”……
1949年後,百廢待舉,到處需要錢,入不敷出,財政危機相當嚴重。在軍事方麵,西邊要進藏,南邊要“解放”海南島,東南準備攻打台灣,北邊要“抗美援朝”,幾百萬“解放軍”軍糧軍餉從何而來?……於是,曆史上最大一次“打土豪”,掠奪最富庶的江南農村地主財物的“土地改革”運動,便應運而來了。
1950年6月中共 七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八大任務”,其中第一項就是進行土地改革。毛澤東 毫不諱言,要把“土改”列為“取得財政經濟狀況基本好轉的首要條件”。——這就是“土改”第一大真實目的:奪取地主的財富,解救新生的紅色政權的財政危機。
“土改”的第二大目的是:用地主的鮮血,鞏固新生的紅色政權。
中共建政後,國民黨及其遺留、派遣在大陸的軍政人員,反抗是相當強烈的。自發性的民間土匪,也十分猖獗,常常在某夜突然把一個鄉政府“端掉”了。新生的紅色政權內外交困,隨時有被顛覆的危險。這時,毛澤東認為,必須把“反革命”的囂張氣焰鎮壓下去……殺誰呢?不幸,曆史選擇了“地主”作為“儆猴”的這隻“雞”。
“土改”時,批準殺人的權力在區一級,二十來歲的區長或區委書記掌握著全區十多萬人的生殺大權。深夜,區、鄉幹部會議結束,大家勞累了一天,睡覺去了。年輕的區委書記(或區長)坐在煤油燈下,根據各鄉上報的材料,勾畫明日的殺人名單。
這時,如果這位年輕人心地比較善良,他手中的“朱筆”稍稍留情,對於可殺可不殺的人,盡量不劃紅勾,這些人就可能幸存下來。如果這位年輕人“階級鬥爭”觀念比較強,殺紅了眼,“朱筆”一路勾畫下去,則明日刑場上便有十多位地主的天靈蓋被打飛……要是這位年輕人打瞌睡,“朱筆”誤點在某個原擬不殺的人的名字上,醒來後又沒有發現這一錯誤,這人明天也就完蛋了!
殺人的權力雖然在區一級,但實際上,某位鄉幹部要殺誰,甚至因私仇某位貧雇農要求殺誰,跟區委書記說一聲,少有不批準的。
鬥爭地主的場麵十分野蠻,拳、腳、鞋底、棍棒、皮鞭一齊上,打得皮開肉綻、口吐鮮血、傷筋斷骨,慘叫哀號之聲,不絕於耳。對於某些強加的罪名,跪在鬥爭台上的地主想解釋一下,戰戰兢兢剛開口,台下在積極分子的帶領下發出一片震耳欲聾的口號聲,淹沒了地主那微弱可憐的聲音;台上的積極分子立即抽耳光,拳打腳踢,打得你根本無法開口……
在這節骨眼上,起作用的是“人性”。這位地主如果性情特別溫和,待人十分寬厚,以前從來沒有得罪過任何人,沒人告他的狀,也許能逃過一劫,留下一條小命。如果幾十年來因某件雞毛蒜皮的小事,或說話不小心,得罪過某位貧雇農,在土改幹部的挑唆下,貧雇農指控他是“惡霸地主”,就完蛋了。——隻要有人說你是“惡霸地主”,你就是“惡霸地主”,沒得分辯的餘地。
在貧下中農這一方,如果人性好,富有同情心,看到地主挨打挨鬥被殺十分可憐,不記恨往日的小事,寬宏大量,什麽也不說,這位地主的小命也許能保留下來。如果是個生性嫉妒、幸災樂禍的積極分子,見人受罪心裏樂,看到殺人便興奮,告狀時添油加醋,無中生有,一個一個的地主,便死在他手中……也有經不住土改幹部反複勸說,說錯一句話致使某位地主喪命的,事後這位善良的農民良心發現,一輩子追悔莫及!
殺地主,沒有任何標準。每個村子都要殺,不殺是不行的,上麵的政策規定:“戶戶(地主家)冒煙,村村見紅”。假設那個村子裏沒有人夠資格評上地主,就將富農提升為地主;假設連富農都沒有,就“矮子裏麵拔將軍”,把某位倒黴的富裕中農提上去……總之,至少要殺一個,殺一儆百嘛!
當年殺地主是用槍頂著後腦勺,從背後斜著向上開槍。一聲槍響,天靈蓋便被打飛了,紅色的鮮血、白色的腦髓,撒滿一地……血腥、殘忍、恐怖,目睹者不由自主地渾身顫栗,甚至嚇得好幾個夜晚從惡夢裏尖叫著醒來,掩麵而泣……殺多了,嚇怕了,反抗者都縮頭了,新生的紅色政權便鞏固了。
“土改”的第三大目的是:動員廣大農民參軍,上“抗美援朝”前線。
(五)地主的“罪惡”有幾分真實?
帶著政治目的,用文學藝術塑造的四大典型地主,是真實的嗎?他們與現實生活中的地主差距有多大?
說實話,那些虛構的故事,可以哄哄一般人和小孩子,但絕對騙不了親身經曆者和曆史的知情人。明眼人一看,便知道四大地主的故事中,有些情節是虛假的、編造的,有些則是將許多壞人壞事集中到一個人身上。——無論古今中外,任何地方,將社會陰暗麵發生的各種壞事堆砌在某一個人身上,這人也就十惡不赦了。
就拿姓周的小地主來說,他真的會半夜三更趴到雞籠子裏學雞叫嗎?不會的。要叫,躺在床上叫就是,聲音可以傳過去嘛。筆者小時候居住在農村,偶爾醒得特早的日子,聽到遠處的雄雞打鳴,叫聲由遠及近,最後,鄰居家的雄雞、自家的雄雞都跟著叫起來……遠遠地學雞叫,即使學得不十分準確,由於距離遠,雄雞聽不分明,可能跟著叫;趴在雞籠子旁邊學雞叫,它聽得分明,是人在叫,反而不會跟著叫了。——這道理是十分明顯的。
課文裏還描寫姓周的地主打開雞籠子,劃火柴去照……這些愚蠢行動驚動了雞,它也不會開口打鳴了。——隻要稍微想一想,就知道這些細節是虛假的、捏造的:學雞叫不必趴到雞籠子旁邊,也不用打開雞籠子去看,熟門熟路要劃什麽火柴?
就事論事,即使你把長工們早早驅趕到地裏,自己不跟著起早去監督,長工們躺在田頭怠工,你有什麽辦法?
那時候的地主,需要雇傭幾個長工的,一般先雇傭一個比較能幹的“長工頭”。總體任務交下去後,每天由長工頭分配其他長工幹活,根本不用東家操心。當然,長工頭的工價比一般長工高。筆者務過農,做過工,深深知道“活在手裏”這句話的分量,如果“對著幹”的話,工人和農民自有千百種方法可以消極怠工。因此,用欺騙、壓榨的方法,東家和長工是不能長期相處的,最終吃虧的必定是東家(田裏沒收成)。小氣、吝嗇的地主是有,但一定得適可而止,如果太厲害,吝嗇的臭名遠揚,就沒有人上你家來打工了。
那時候的地主,一般采用“籠絡”的方法穩定長工,例如,初一十五“打牙祭”(吃肉),逢年過節送糧食 、衣物,有急事允許請假,年終結算時另外暗中給紅包……用這些手段來挽留那些老實本分、肯幹活的長工。
極左年代,許多中、小學的工宣隊對學生進行“階級教育”,請來當地“土改根子”當過長工的老貧農來學校作“憶苦思甜”報告。老貧農在講台上講著講著,忘乎所以,話題突然走偏,手舞足蹈地說:有人說地主壞,但我看也有好地主,我那東家對我就特別好,每年都送我十多斤臘肉過年,吃得嘴巴流油。不像 1960年過苦日子,飯都沒得吃,差點餓死了……
工宣隊一聽,不對頭,老農民在“憶甜思苦”,對他使眼色,製止不住,隻好上台“救場”,搶過麥克風對同學們說:老貧農講累了,下去休息休息,我跟大家講一講地主是怎樣壓迫剝削農民的……說著,便把老貧農攆下了講台。
那個年代,如果是出身不好或有曆史問題的人,在大庭廣眾之中說地主的好話,作“反動宣傳”,會立即打成反革命,判刑坐牢,甚至還可能槍斃。但那老貧農是“土改根子”,講的又是實話、真話,奈何他不得,隻好不了了之。
那時候,許多地方鬧土匪,地主們都嚇得“雞崽子”一樣,小心謹慎,生怕惹禍。他們夾緊尾巴做人,“樹葉子掉下來都怕砸破了腦袋”,哪裏還敢欺壓農民?他們大多以慈悲為懷,樂善好施。叫花子來討米,總是一碗碗米打發,絕對不讓他們空手而去。不要小覷了叫花子,其中就可能有某股土匪的眼線,如果輕慢了,說不定哪天晚上來一幫手執刀槍的蒙麵大盜,把家裏搶得精光……地主們連叫花子都不敢輕慢,哪裏敢得罪長工?
2000年,曆史學家笑蜀先生根據多年調查,寫了一本《劉文彩真相》,還了劉文彩的真實麵目。一般來說,地主都是集優缺點於一身,比較複雜的人物。他們的個性、作風、處事方法,無一不與當時的時代背景、人文環境、風俗習慣息息相關。每一位地主身上,既有著許多儒家道德的傳統優點,同時也沾染了不少社會流行的惡習。拿劉文彩來說,他有著慷慨興學的美名(斥資200萬美金興建了四川省最好的“文彩中學”),不少濟困扶危的義舉,但也有吸鴉片煙、討幾房小老婆等當時有錢人的通病。根據笑蜀先生的調查,劉文彩家根本沒有什麽“水牢”、“地牢”、“行刑室”,那些都是極左年代,為了宣傳“階級鬥爭”,煽動人們仇恨地主編造出來的。
總的來說,地主中有好人,也有壞人,但好人占絕大多數。共產黨為達政治目的,編造四大地主的醜惡形象,以此代表所有的地主,是不公平的。平心而論,地主中有人為非作歹,貧下中農之中何嚐沒有為非作歹之人?道理是一致的。不光四大典型地主是捏造的、虛假的,“土改”中絕大多數被殺的地主,都是捏造罪狀,含冤受戮的。
(六)“土改”的惡果及其後遺症
“土改”,產生了的惡劣的後果和嚴重的後遺症。
首先,“土改”人為地製造仇恨,摧毀了中華民族的優良道德傳統,在人民中留下了深深的傷痕。
華夏大地本來是一個文明禮義之邦,尊老愛幼、相互禮讓的儒家道德深入人心,各族人民世世代代和平相處。在農村,上下不相慕,貧富兩相安,生產生活,秩序井然。自從“土改”將謀財害命、殺人越貨,顛倒為備受讚揚的“正義事業”之後,人心渙散了,傳統道德觀念崩潰了,代之而起的是自私自利,相互爭鬥,爾虞我詐,道德淪喪。請看今日之中國,人欲橫流、物欲橫流,追本溯源,“土改”難辭其咎。
其次,“土改”破壞了農村的生產力。
本文第二節指出,農村中有一批勤勞儉樸、善於經營“田秀才”,他們上升為富農、地主後,代表著當時農村的先進生產力。他們農具比較齊全,資金比較充足,生產具有一定規模;他們經驗豐富,接受新生事物較快,有能力選擇和改良作物的品種;他們的農、副業產量總是達到當地最高水平;他們先進的耕作方法給貧苦農民起了示範、帶頭作用……如果讓他們繼續富下去,其子女留學美國歸來後辦農場,中國的農業或許會改變麵貌,跟上世界前進的步伐。但不幸,土改中把他們打壓下去,殺的殺,關的關,管的管,生產資料瓜分得罄空……中國農業一條極有希望的出路被打斷了。
世界上的人千差萬別,有的人就是頭腦不想事。許多貧下中農隻能在別人的指揮下從事簡單勞動,缺乏獨立門戶掌握全盤生產的能力。把土地分給這樣的人,他們一缺資金、二缺農具、三缺種子、四缺經驗……明明分給他們是最肥腴的良田,就是種不出糧食。所以,土改後的第一年,生產總是倒退了。
更有一批懶漢,把分的東西吃光用光,分的田賣給別人(後來被製止,不準買賣土地),依然是個窮光蛋。
“土改”通過鬥爭和殺戮,把善於經營的地主、富農打壓下去,農村中就更加缺乏經營型人才了;把已經集中了的生產資料,零星分散給不善於經營的單人獨戶,使農業生產力遭受到嚴重破壞。
第三,“土改”使農村基層領導徹底惡質化。
在科舉時代,沒有“功名”(未考取秀才、舉人)的人是不允許進入地方領袖層的,因此,地方領袖素質較高,廉潔奉公,能真正為群眾辦事。
鄉村地方領袖第一次惡質化,是從晚清1906年廢除科舉製度後開始的。由於大家都沒了功名,誰可以當地方領袖。三教九流之輩見有機可乘,便憑借土地、資本、祠堂、武力、公產、宗教和個人關係……紛紛鑽了進來。這些人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形成派係小集團,忙於爭權奪利,置貧苦農民於不顧。這些人不受儒家道德公益心的約束,不受政府控製 ,貪贓枉法,為所欲為。加上人口爆增(清朝初年,全國人口約1億,“康乾盛世”後增加到4億,抗戰勝利後全國人口號稱4萬萬5千萬),人多田少的矛盾突顯出來,從此,農村社會開始動蕩不安了。
“土改”利用“流氓無產者”(扒手、小偷、地痞、惡棍、無業流民……)打衝鋒,鬥垮地主、富農後,這批“苦大仇深”的“土改根子”紛紛入黨做官,趾高氣揚地成為“書記”、“委員”、“主任”、“鄉長”、“村長”……使農村基層領導徹底惡質化。這些人大多一字不識,居然洋洋得意上台作報告,開口第一句便是:“我是個大老粗,隻曉得三擔牛屎六箢箕……”——不因沒有文化感到羞恥,反以為榮!
這些人自私自利、吹牛拍馬,偽裝積極,拉幫結派,任人唯親,欺下瞞上,惟命是從……他們能力低下,不懂生產,卻指手畫腳瞎指揮,常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農村領導權落在這樣一幫沒有文化、素質低劣、目光短淺的人手裏,農業生產怎麽能搞得好?再加上毛澤東頭腦發昏,“土改”後不久,一意孤行地加速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大躍進 ……到1960年前後,農業生產全麵崩潰,餓死3500多萬農民……
第四,1953年“土改”結束,在政治、經濟和軍事上,全麵達到了發動土改運動的預期目的,滋長了毛澤東的驕傲自滿情緒,增強了毛澤東的絕對權威地位,為隨後腦袋發熱搞大躍進、人民公社埋下了禍根。“土改”以及多變的農業政策(首先是單幹,後來合作化;到80年代,又分田到戶單幹……),產生了嚴重的後遺症:農業生產停滯不前,長期處於落後狀況,至今無法跳出小農經濟的窠臼,遠遠落後於世界農業發展水平。直至今天,農村依然貧窮落後,農民依舊苦不堪言。
作者: 陳沅森
“改開”後的“先富”的壞比那時候的地主的壞(道聽途說的), 壞多了!
如果再來一次“土改”,現在的“地主”會100% 的被殺掉!
想請教一下樓主:中國大陸的土改和前蘇聯的殺富農有何區別?多謝,如有打擾請見諒。
老蔣到台灣也搞土改了,可是沒殺死一個地主,地主把土地賣給國家,用錢投資工業,台灣的工業建設才快速發展起來的。
老毛的土改除了殺人還有什麽?還有就是又把土地收歸國有了!所以你說的那些理由就都不成立了!結果是農業沒搞好,工業也搞不好!事實如此!
中國不土改就改變不了挨打?
唐朝沒土改,唐朝挨打了?
日本土改了?日本沒土改,明治維新一樣打中國。
看歷史要橫向與別人比,綜向與自己比,作出結論。
土共那一套偽史觀,是用來騙人支持土共的。
不管是惡霸地主還是貧農,有沒有罪惡行徑要經過法律程序公平嚴謹的調查,無罔無縱。
運動式的殺掉一大批是錯的。
人命關天,帝王時代殺人還要一層層上報,沒有如此運動式的全國一下殺掉一大批。
以上二回觀點,隻屬在下拙見,見笑。
毛澤東隻是把一個個體生靈的智慧、力量、能量,發揮到了極致,他給生靈進化的曆史中,樹了一個令人驚歎的標尺。
“與天鬥,其樂無窮;與地鬥,其樂無窮;與人鬥,其樂無窮”鬥爭就是競爭,競爭就是進化;有限的地球資源,和物種生靈之間的競爭進化,這是神給這個世界上,所有萬物生靈,所製定的無法逃避的宿命。爭鬥不止,才進化不息。
使之互相傾軋,剝削壓迫,階級鬥爭,使中國成為一盤散沙的狀態;
並且打壓強者,培養奴性,以便於欺壓奴役,成為侵略者眼中的肥鹿;
統治者為了魚肉人民,不惜向強盜稱臣納貢,創造了燦爛的漢奸文化和曆史。
拖欠工資,孽待仆人、工人和傭人,符合儒家“禮”。
曆史悠久,源遠流長,博大精深,是國粹也。
惡性競爭,劣勝優汰,是保證奴才不威脅到主人地位的必然結果。
貪汙腐敗、剝削壓迫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的文化;
結黨營私,敲詐勒索是儒家官僚的智慧和美德。
欺上瞞下,弄虛作假是儒家的官場文化傳統;
納妾嫖妓,賣國求榮是儒生的道德文化操守。
其實下麵的民族主義思想,全世界都是一樣的。不管多麽野蠻、愚昧和落後的傳統文化,都自認為是最先進的:
中國傳統文化說:孝者,肖也。也就是孝的基本條件,就是子女要像父母,情感態度價值觀技能上要像父母。
“民族的就是世界的!”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複古法祖的儒門大家:張載:《張子語錄》
中國好的很難學會,壞的一學就會,甚至把好的東西學壞,其根源就是儒家的吃人文化、智慧和美德。
《中華民族全民腐敗的根源》:
http://bbs.tianya.cn/post-worldlook-759024-1.shtml
文化深度的深思,反省,更新和進步,甚至革命,確實是中華民族崛起的竅門。
這也是為什麽中國高速發展的原因。
壟斷積累了太多的勢能,到達極限的時候,就轉化為動能了!
這就是專製社會崩潰的根本原因。
也是中國興衰周期的根本解讀。
中國土改在曆史上也是最徹底的革命,毛澤東和朱德家的天地都被分掉,而且那些戰功卓著的戰將們,如果在家當農民,還可以分塊田,因為出來革命,一點沒有分到。 土改的影響是深遠的,中國最窮的農村,因為土改,如果和印度,巴西,埃及等等國家的窮人相比較,也是中產階級。 土改是非常非常偉大的,美國人還專門拍了電影,出了書,說土改。
當時中國人民最大的願望就是:不挨打。 土改後,建國15年就搞出了原子彈,不挨打是要靠實力的,就這麽簡單。
不土改,就無法發展生產力,地主自己不種地,農民租地種,沒有改進生產力的能力和積極性。 無法搞大規模農田基本建設,和大規模水利設施。 新中國光光水庫就建設了8萬多,到1976年毛去世,人口增長翻倍還多,但是糧食人均產量比土改前還是提高的(馬寅初弟子的論文)。 什麽靠從國外回來人辦農場,發展是根本靠不住的。
中國不工業化,就遭人侵略,欺負,1946年1月,斯大林要叫外蒙獨立,蔣介石雖然心裏不願意,也要派人去簽字認可。 舊金山協議,在美國開會,中國人連聽的機會都沒有,卻宣布免除日本對中國的戰爭賠款。 一個戰勝國政府,跑到台灣和戰敗國談判還要百般屈辱。
土改不容否定,因為今天我們搞市場經濟,否定了土改,地是誰的都搞不清了,誰還敢投資? 我們這些沒有分過地的人,還要給老地主的子女賠款,做夢吧。
事實要靠證據,事不目見耳聞不可臆斷其有無。
文章沒有說地主都是好人,但是不能因幾個地主有罪就虐殺死所有地主。
--作者:葉匡政
土改看起來改革的是土地,實質上改變了人心。人心變了,人與土地、財產、權力的關係才會變。
細究起來,土改的頭等大事倒不是“土地還家”,因為“還家”的土地沒過幾年就被“合作化”了。土改真正的大事是“劃階級成分”,這劃定的階級成分不僅改變了很多人的下半輩子,甚至影響了幾代人的命運。
劃階級成分簡單說來,就是依據土地占有、是否勞動、有無剝削這三大標準,將生活在農村中的人,劃分為地主、富農、中農、貧農、雇農等不同的階級。這既是土改中變更地權的理由,更成為確立新政權在鄉村中合法性的基礎。
雖然有了土地、勞動、剝削這三個標準,但由於執行者頒布相關規定的滯後,各地出台的辦法也大多含義抽象、模糊,使劃分階級的標準在不同地區之間,出現了很大差異。有時完全靠土改幹部隨機掌握,落實到各村莊,情況就更加混亂。
華東局五蓮縣委總結過:“因為劃時缺乏標準,及為過左情緒所籠罩,所以毛病很多,標準不一。如在經濟上的標準,有單按地畝多少、單按自地佃地、單按生活好差,有過輕微剝削的即是地富,有過貪汙盜竊行為的即是惡霸,因經營副業生活優裕的亦作為地富看待,在窮莊裏是普遍的矮子裏拔將軍,‘找不到閻王就找鬼’,許多中農被升為地富。在政治上,政治態度好壞亦作為定成分的標準,如做過壞事的,在頑方、偽方幹過事當過兵的,有特務嫌疑的,有惡霸行為的,和幹部關係壞的,階級成分就上升;關係好的及幹部積極分子本身,階級成分就下降;有的則挾私報複,有的查三代。”
晉綏區的興縣木欄杆村很有代表性。這個村50多戶,村裏有1000多畝地是屬於另一個村子牛姓地主的。村中土地略多的幾戶,連富農都算不上,其餘40多戶則靠租地耕種。
當時晉綏分局的領導聽到這樣的情況,就啟發工作隊:全村沒有一戶地主,這能說得通嗎?劃成分不能光看他們的土地占有情況,還要看他們的政治表現,看他們鋪的攤子大小,還要看他們祖輩上幹過什麽事情,看他們的父親、祖父是否曾經有過剝削行為。有了這個指示,工作隊劃成分就用了查三代的辦法,無論現在怎樣,隻要其祖父、父親有過剝削行為,就將其劃為破產地主或破產富農。工作隊還創造了一種劃成分的新方法,到野外去看農民的祖墳。隻要發現墳墓有圍牆、有石碑,就將其後代劃為地主或富農。理由是,貧雇農的墳是立不起圍牆、豎不了碑的。就這樣,工作隊硬是讓該村的地主富農占到了全村總戶數的30%。
村裏挖浮財時,從張拖喜家挖出了200塊大洋。這是張拖喜兄弟的血汗錢,為了積攢這點家底,兩兄弟常年辛苦勞作,寒冬臘月還磨豆腐賣,根本談不上剝削所得。但因他們在挖浮財時出口傷人,得罪了幾位“積極分子”。工作隊便認為,既然村裏搞出了八九戶地主,就一定有惡霸,於是張氏兄弟被定為“惡霸地主”。分局領導得知,表揚了工作隊,要他們擴大戰果。
鬥爭會上,村裏農民了解兩兄弟為人,反而求情的居多。最後,隻好由一個工作隊幹部站起來宣布:“張拖喜、張拖長罪惡累累,他們欺壓群眾,打罵老百姓,不殺不能平民憤!搞土改就是要打封建、鬥地主,對惡霸分子不能心慈手軟。”於是,張氏兄弟當場被兩個“積極分子”執行了槍決。
勞動、剝削標準在具體評判起來確有一定難度,這使得各地在劃階級時,出現了千奇百怪的情況。蘇南鬆江區的楊川根,單身漢,有自耕田6畝,出租田12畝,本人60多歲了,不能參加勞動,便因無勞動而被劃為地主。揚中縣八轎區將一個隻有1.7畝田而沒勞動力的老太婆評為地主。無錫縣查橋鄉蒲錫慶全家4人,僅有7畝田,因全部雇人耕種,被劃為地主。
很多地方還把生活作風、人際關係的好壞當作劃階級的主要標準。蘇南武進縣萬塔鄉就是這樣,四村楊仲方一貫好嫖,五村黃耀太好罵人,六村王扶進不肯借東西給人家,七村戴祥林當過偽代表,八村蔣和尚好賭錢,這些人都被劃成了地主。
劃階級成分是對所有農民個人生活和思想的一次介入,它破天荒地在農民的頭腦中,將人與人的關係分出有“敵、我”界限的陣營,改變了每一個農民看待社會與個人的方法。這一點不僅讓農民從心理上與地主分了家,更是喚起了農民潛藏心底的權力欲望。一個人的出身和過去貧窮的程度,成為他得到各種社會資源和政治地位的底牌。
太行區涉縣更樂村,就按照一些貧雇農的意見,搞了一個“八靠八不靠”的標準,劃成分時可按土地、房屋、牲口、農具、內貨、擺飾、根底、剝削等八個條件進行靈活衡量。貧雇農看見誰家的油水大,隨便找一個理由,便能給他戴上地主富農的帽子。一戶僅有兩畝薄地的石匠,因其祖父的兄弟是前清的探花,被劃為了地主。
這個村還對地主富農采取肉體消滅政策,人民法庭共判決了12人的死刑,其中4人的實際成分隻相當中農,而群眾認為真正該死的隻有2人。殺人的辦法沒有一個是用槍斃的,多采取通刺刀、開膛破肚、“砸核桃”等殘酷辦法。
許多地方還出現了模仿古代官員開堂審案的鬧劇。據山東莒南大店區一位莊姓民兵回憶:“地主家有很多官司服,農救會長穿上官服坐堂,嚴重的時候驚堂木一敲,‘給我把耳朵割了!’說用刺刀戳就戳死了,死好幾百口子,在北河裏死了不少,嚇都嚇傻了……
為了讓地主家婦女說出浮財,把他們往鏊子上烙,刺手指。”莒南劉家嶺村的農救會長回憶過鄰村的事:“侍家宅子村有一家弟兄6個,都當石匠,三年蓋了三層炮樓,全家40畝地,在全村地最多,瘸子裏拔將軍,選出來了,弟兄6個大人被砸死,小孩被一劈兩半。當時提的是有仇報仇,有怨的報冤。”
劃階級成分可以說徹底變更了農村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結構。舊的鄉村秩序是以宗族、學識、財產、聲望為根基的,這一切都被“階級”這個新概念顛覆了。那些過去主導了鄉村社會的地主和富農們,在土改中是被批鬥、控訴的對象,其後很長的一段時間成為被管製、鎮壓的對象。它不僅摧毀了原來鄉村精英的社會與經濟基礎,使他們“權威失落、土地被分、聲望掃地”,更通過授予不同階級以差別各異的政治權力,達到了社會動員與社會控製的目的。劃階級成分,其實是重組國家權力的第一步,目的就是通過打擊一小撮階級敵人,來顯示新政權和以前窮人的力量。
湖南醴陵縣在劃分階級時,就提出要盡量發動農民“扯破臉皮”地與地主階級展開“麵對麵無情的”鬥爭,要求“將地主的屋場變成戰場,男鬥男,女鬥女,男鬥農具,女鬥衣,兒童鬥兒童”。山東濱海地委提出:“地主一切都是非法不合理的……實行‘掃地出門’”,“一切照百分之九十農民的意見要求行事,對地主有生殺予奪之權,任何人不能幹涉”。蘇南一些地方劃階級,明確規定了“上台要跪,承認要爬,不服就打”的辦法。莒南澇坡區農民喊出的口號則是:“封建惡霸不是人,是喝血鬼、殺人犯!”“地主財產不合法!貧窮就是理,窮人是大爺!壓迫地主,擁護窮人!”
莒南曲流河村的聶其義當年是地主的義子,也被劃為地主。據他後來回憶:“聶其勳,就是我堂兄,五十多歲了,他也是那天晚上被砸死的。他因為收割莊稼時,不讓人家跟在腚上(後麵)拾,(其實)不是不讓拾,是收拾完了再讓拾。那不是一條大意見嗎?……‘俺餓得了不得,拾零莊稼不讓拾’。一點意見上去就是一棍子,時候大了就打死了。”
在總結那段曆史時,聶其義認為:“不管大小意見,群眾當家嘛,有一個說得砸死,就得砸死。公報私仇,這個成分厲害。貧雇農有正派的,也有不正派的,大多數是好人,可有幾個人在那裏胡亂說話,把他砸死,其他人也不能說不砸死,就得隨著。那時候不就是那個社會嗎?貧下中農有說話權利,地主富農有理也不能講。你要是一說話,把棍子來上,哪能有說話的權利?那個聶其師,聽說頭都被砍去了,五骨分屍……”
土改中劃階級的構想,應該說與當時一些村莊的現實是有距離的,階級差別並沒有存在於中國的每一個村莊。但是,這一場關於“窮—富”“善—惡”的道德戲劇,確實在每一個農民的身上都上演了。它所培養的話語、儀式與精神習性,深深地保存在中國幾代人的記憶中,成為以後群眾運動的一個重要源頭。
真正的悖論是,土改劃階級本來依據的是土地引起的窮富差別與剝削,但在有這種差別時,並沒有劃分出階級,而在土地被沒收、剝削被消滅之後,才有了階級的劃分。地主失去了土地,才成為“地主”;貧農得到了土地,卻被稱為“貧農”。“階級”是在取消了階級之後,被創造出來的。這種森嚴的階級劃分,其實是一種權力與身份的虛擬,所以學者黃宗智將它稱為一種新型的“種姓”製度,是不無道理的。因為隻有“種姓”,才會聯係曆史和血統。
華北饒陽縣的楊各莊,在劃階級成分時,因沒有活著的地主,工作隊便將小孤女宋朵預先劃為地主,雖然她隻有幾歲。村幹部決定,等她長大了,再正式將她定為地主。她沒從父輩的土地獲得過一點好處,卻要因那些土地蒙受災難。這個小女孩的餘生,都將被看作人民的敵人。
腦殘加無恥!自古以來的農民起義有幾個是實在沒飯吃才造反的?絕大多數都是被裹挾的。“農民軍”過境就如同蝗蟲過境一般,寸草都不剩。隻有破壞,沒有建設。
所以才會有:興百姓苦,亡百姓苦;寧做太平犬,不做亂世人。
可是所謂的暴力土改等五十六場運動,全都是比亂世還糟糕的世界。
在農村聽農民講過地主接濟鄉親,八路拿槍逼民女進玉米地···
經濟基礎的改革應該走在前麵,這在中國看到了明顯的進步效果。中國欠缺的是上層建築的改革,老毛那一套失敗以後,鄧小平開始走了回頭路,所以你看到的中國腐敗遍地,兩極分化。
這個強盜不一樣, 罪大惡極, 不但搶奪人家的土地財產, 還要了人家二百多萬條性命。
改變天地的時代,殺人太常見了。很多也就一般的報複,以及仇殺吧。
明朝滅亡的時期,各地對朱姓後裔的殘殺也有類似的理由。平時太橫, 時候到了,被以前欺負過的人們反過來報複而已。
現代中國人,自五四運動到今,已經忘了自己姓什麽,純粹是一國被西方叛逆文化、宗教洗了腦的蠢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