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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餃子事件”6年後終於在中國劃上了句號

(2014-01-23 06:44:14) 下一個

“毒餃子事件”6年後終於在中國劃上了句號

     關於日本2008年發生的中國產餃子中毒事件,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4年1月20日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對生產商“天洋食品公司”前臨時員工呂月庭(39歲)作出無期徒刑的判決。這一曾導致日本對中國產食品嚴重質疑、甚至發展為中日外交問題的事件在經過6年後終於劃上了句號。

     據進入法庭的相關人士表示,審判長指出,被告呂月庭由於對公司待遇存在不滿,利用注射器向冷凍餃子中注入了殺蟲劑,這一行為對不特定多數人的健康造成了傷害,性質極為惡劣。

     判決書顯示,由於被告呂月庭投放殺蟲劑,中日兩國加在一起有14人的健康遭受損害,其中1人症狀嚴重。此外,還給其就職的石家莊市食品公司“天洋食品”造成了550萬元的損失。據稱,呂月庭在法庭內始終低著頭。

     目前仍不清楚被告是否會因不服判決而提出上訴。不過,估計即使提出上訴,判決結果在大體上也不會改變。

     該事件發生在2007年12月底至2008年1月,日本千葉縣和兵庫縣食用天洋食品產冷凍餃子的10人發生了中毒症狀。根據日本方麵的調查,這些冷凍餃子中檢測出了有機磷類的殺蟲劑甲胺磷。其後,中國國內也出現了受害者。

            中國政府最初認為,殺蟲劑在中國混入的可能性極低,但在2010年3月拘捕了呂月庭,並於同年8月提起訴訟。2013年7月舉行的首次公開審判在當天結束審理。在中國,投放危險物質罪的量刑為有期徒刑10年以上,很多觀點認為,無期徒刑的判決相對比較重。

     事件發生在2007年12月底至2008年1月期間,千葉和兵庫兩縣共有10人在食用石家莊市食品公司“天洋食品”生產的冷凍餃子後出現中毒症狀。根據日本方麵的調查,食品中檢出了有機磷殺蟲劑甲胺磷。

     日本警方於2008年2月表示甲胺磷在日本被混入的可能性很低,中國警方隨後進行了反駁。之後發展成為中日之間的外交問題,日本的食品企業和餐飲連鎖減少采購中國產食材的趨勢出現擴大。

     另一方麵,中國在事件發生後本應回收的冷凍餃子流入市場,結果同年6月導致了多名中國人出現中毒症狀的事件。公安當局於2010年4月逮捕了呂月庭,8月進行了起訴。這可能是對企業待遇懷有不滿的呂月庭的單獨犯罪。

     中日目前麵臨著尖閣諸島(中國名:釣魚島)摩擦等更加嚴重的的課題,此次的判決對中日關係產生的影響被認為將非常有限。

     據在附近經營雜貨店的女性稱,天洋食品在石家莊市中心向南5公裏左右的工廠“在大約1年前被拆除”。這裏將建設物流中心,事件的記憶即使在當地也正趨於淡薄。


《日本經濟新聞》
2014.01.20 山田周平 石家莊報道



“毒餃子”事件被告認罪並道歉


7月30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公開審理“毒餃子”一案。照片為當天上午,門口多位工作人員對進出車輛進行嚴格檢查。

2013年7月30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公開審理“毒餃子”一案。照片為當天上午,門口多位工作人員對進出車輛進行嚴格檢查
 

  2008年中國產冷凍餃子曾導致10名日本人中毒。2013年7月30日上午該案件的被告人呂月庭(39歲)在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接受公開審理。被告曾將農藥甲胺磷混入成品餃子中,因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被起訴。被告人對檢方指控供認不諱並表示道歉:“是我做的。我對不起受害人、黨和國家。”

  該案件的審判是在事件發生5年多後開始的,對被告人的起訴也是將近3年前進行的。

  在首次審理中,檢察院指出被告人的犯罪動機為“因為自己是臨時工比其他正式員工的工資和獎金低,希望引發糾紛讓公司進行調查,借機向公司反映自己的境遇”。檢察院認定此次事件的受害人共有14人,其中包括10名日本人和4名中國人。

  依據中國的刑法,此項罪名的被告人可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2014年1月20日,呂月庭被告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據中國警方對日本方麵做出的解釋稱,被告人呂月庭曾是天洋食品加工廠(石家莊市)的食堂管理員,該食品廠負責生產麵向日本出口的冷凍餃子。呂月庭因工作了10多年仍未能轉正等對公司產生了不滿情緒。2007年10月至12月期間,他共計3次使用注射器向產品中注射了農藥。中方認為被告人的犯罪動機是“個人泄私憤”,並強調這一行為並不是針對日本。

  “毒餃子”事件加深了日本消費者對中國食品的不信任,也影響了日中國民的對話情緒。在中國,共產黨掌控者包括法院在內的司法機關。在圍繞尖閣諸島(中國稱釣魚島)問題日中持續對立的狀況下,中共決定首次審判本案的意圖也吸引了外界的關注

《朝日新聞》
2013.07.30 林望 發於石家莊


 

“毒餃子”案被告父親認為判決偏重

  【共同社石家莊2014年1月20日電】 中國產餃子致人中毒案被告呂月庭(39歲)於20日被判處無期徒刑,其父(69歲)在中國河北省石家莊市郊區農村的家中接受采訪時神情凝重地表示,“比預想判得重”,但並未提及受害人。

  呂父表示,他沒有從中國當局接到任何有關案件審理的訊息,甚至連判決結果都是通過日本媒體相關人士得知的。呂父說道,“他做了絕對不該做的事,因此必須要受到懲罰”,對判決結果表示接受,但同時他失望地表示“原以為會判10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呂父表示自呂月庭2010年3月被羈押以來一直無法與其取得聯絡,“想去看看他,但我甚至不知道他被關在什麽地方。”

  呂家地處山區,家中幾乎沒有任何家用電器,也沒有手機。家庭收入主要來自於玉米種植。呂父患有直腸炎,近來腰痛也開始加劇。他無力地說道,“幹農活很辛苦。”


日本政府將要求中方避免“毒餃子”事件再次發生

  【共同社1月20日電】 有關中國法院就中國產餃子致人中毒案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一事,日本政府20日決定將再次要求中國切實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消息人士稱,日本政府認為此次判決“還不至於緩和因尖閣諸島(中國稱釣魚島)形勢及安倍晉三首相參拜靖國神社而產生的持續對立”,對兩國關係的積極作用有限。

  官房長官菅義偉當天在記者會上表示:“希望能夠采取防止措施,以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呼籲中國切實做好對輸日食品的安全管理。

  外務省官員強調:“對他國的司法問題不予置評。但這是食品安全問題引發的事件,今後也會要求中國采取應對措施。”

  一名政府消息人士就中方對該事件的處理方式表示:“從嫌疑人被拘留到做出判決耗費了過長時間。這也許是意識到國內輿論對日感情惡化後而采取的應對措施,但不利於日中關係。”




 

中國謹慎處理“毒餃子”案 被告人被判無期
 

案件一審宣判,中間為被告人呂月庭(截取自1月20日CCTV新聞畫麵)

案件一審宣判,中間為被告人呂月庭(截取自1月20日CCTV新聞畫麵)
 

  1月20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2007年至2008年發生的“毒餃子”案件做出判決,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被告人、原生產商臨時工呂月庭(39歲)無期徒刑。

  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長在判決中指出,“犯罪行為是有計劃的,性質惡劣”。法院認定,“毒餃子”對包括10名日本人在內的共14人的健康造成了損害,並對生產廠商“天洋食品”造成約550萬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

  旁聽席中坐著包括日本大使館職員和媒體記者代表等在內的約50人,被告席上身穿黃色囚服的呂月庭始終低著頭。辯護方要求酌情輕判,但審判長以“犯罪行為是有計劃的反複實施(投毒),是惡意為之”駁回辯護方請求。

  對於呂月庭的判決,認為量刑太重的觀點占主流,如“在預想的結果中是最重的”(駐北京的外交相關人士語)。但也有意見認為,本案件的受害人數較多,導致生產廠家破產。除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意識提高以外,“還考慮到本案引發國際問題,有損中國形象”(中國律師語)。

  被告人的嶽父(64歲)無奈地表示:“無期徒刑太重了,難道公司就沒有監督責任嗎?想上訴我們也沒有錢。”

  在圍繞尖閣諸島(中國稱釣魚島)等問題引發日中對立不斷加深的背景下,接替胡錦濤政權的習近平領導班子也希望減少刺激彼此輿論的“不確定因素”。

  對這一判決結果,日中關係相關人士稱,“列舉了證據,是認真細致的判決。能夠感覺到是有意讓判決結果具有說服力”。習近平政權強調“法治”,避免本案件的政治化,意在慎重地讓該案件落幕。

《朝日新聞》 2014.01.21 倉重奈苗、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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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民族解放 回複 悄悄話 中國對付政治犯,從逮捕到判決幾天就可以完成。這說明,中國政府的精力主要還是放在鞏固政權上。假如維護領土主權不利於鞏固政權,那他們會毫不猶豫地放棄主權而維護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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