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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曾經的夢想中,警察也在其中,懲惡揚善除暴安良。
中國的警察危險性比美國警察要低不少。中國惡性犯罪率極低,百姓很順從,多年以來除了刑警外,其他警種隻有執行任務才可能配槍。我和在北京做片警的親戚聊過,問他為什麽不配槍。 他告訴我說,帶槍太麻煩,而且真的不必要。他當片警,有鄰裏糾紛,對雙方調節一下,最多凶一下,就過去了。他從警多年,沒有遇到真的橫的。
在美國當警察,不帶槍就像沒有穿褲子,根本不敢出門。 美國各個族裔林立,民風彪悍,很多族裔人高馬大,加上美國擁槍率很高,警察都十分小心。一次例行的公路超速截停,不小心就有可能丟了自己的性命。 美國警察巡邏至少兩把槍,車裏一支步槍,隨身一支手槍。美國警察的手槍永遠是上膛的,隨時可以擊發。在問題多犯罪率高的街區,警察局規定不能單獨出警,而是要等待增援。
在中國,警察一般不會遇到被槍擊的危險。我的記憶中,用槍和軍人警察對著幹的還真的不多。以前鬧得大的有二王兄弟,白寶山,田建民等等。主要原因是中國對槍支嚴格禁止,平民絕對不能擁有武器,連仿真槍都是違法的。所以,中國警察處理糾紛基本不用擔心太多的暴力。 近年來,國內更多的警察攜槍,用槍門檻也降低了。這樣更加造成警察對嫌犯的一邊倒的優勢。中國除了特警,普通警察平時極少穿防彈衣。從配槍火力來看,中國警用槍支明顯威力小於美國的警用槍支。
美國警察除了攜帶優良的武器,隻要上班,製服警察更是被要求穿優質的防彈衣。
我在中國和警察打過一次交道,就是前些天一篇文章裏寫的火車上的乘警,我遇到了惡警。除此以外,我沒有太多的了解,不能評論。在美國和警察打過幾次交道,他們都很職業,禮貌,我沒有感到任何暴力。
2006年一次我和客戶在維吉尼亞州晚餐,喝了些紅酒。晚餐結束後,我開車,遇到大雨,在一個上高速的匝道口,看見四輛警車在處理交通事故。我一減速,因為路滑,竟然車轉了180度,滑行移到了警車邊上。幾位警察圍了過來,要我出示駕照,保險,問是不是喝酒了。我說喝了一點紅酒。警察就讓我出車,單腳直立,還要我數數字。發現我過關了,就給了警告,連罰單都沒有開。 想想後怕,我第二天要飛北京,假如警察過度執法,把我拘留了,那不僅回不了北京,工作估計都丟了。
還有一次是幾年前,大雪,我的車陷在厚厚的雪裏。巡邏警車來了,停在我後麵。查了我的車牌,警察過來問我是不是有武器,因為他查到了我有持槍證。我說是的,告訴他槍就在腰間。他就沒有多問,替我叫來了拖車,然後離開。
到了今天,美國警察的工作變得很難。甚至到了嫌犯拒捕,搶奪電擊槍並對準警察時,警察的自衛,都讓警察被起訴。
不知道一夜之間黑白顛倒。當某個族裔罪犯殺人行凶時,媒體呼籲不要因為少數人妖魔化一個族裔,在911恐襲以後,媒體也這樣呼籲不要因為19個恐怖分子汙名化穆斯林社區;可今天僅僅因為一個惡警,就要懲罰所有警察,廢除法律和秩序嗎?
這個瘋狂的世界。要當警察還是在中國當吧。
土狼 2020-06-20 Virginia
警察的主要功能是維護治安,這種邊界本來就不好把握,進一步侵犯自由,退一步是不作為。而且美國的大環境複雜,擁有槍支比例很高。自身安全也是一個因素。
總體來講,削弱警察的職權,最後對老百姓不是好事。看看今天的歐洲便知道,有些穆斯林區,警察幹脆就不去巡邏了,任由幫派接管了。
“如果對方僅僅是使用電擊槍,警察是不能開槍的,因為不滿足開槍標準。”又是胡扯。 電擊槍本身不致命,但是被電擊槍擊中後喪失反擊能力就成了案板上的肉。尤其是警察死於執勤相當多是死於自己的被搶走的佩槍。 任何持槍人士在自衛過程中都必須把電擊槍視為致命武器。
--美國警察擁有最好的公務員待遇
這個是真的,穿製服的都有很好的退休待遇。 根據服務年限。25年? 不一定。 要根據年齡,服務年限,最高薪水,這三個因素來決定。
舉例說明加州的一個城市的警察,假設警察的“退休公式”是2.5% @ 57 (這是很好的一個退休計劃,普通非製服公務員是2% @ 62)
這個警察在50歲的時候,如果他服務25年了,他可以拿平時薪水的50%
這個警察在50歲的時候,如果他服務30年了,他可以拿平時薪水的60%
這個警察在57歲的時候,如果他服務25年了,他可以拿平時薪水的62.5%
這個警察在57歲的時候,如果他服務30年了,他可以拿平時薪水的75%
公式計算很複雜。
相比別的工作,警察和消防員的退休福利是最優惠的。
這個說法是錯的。 加州大部分警察都是用加州的退休金係統CalPers, 由雇主出一部分,警察自己出一部分。
雇主可能是Local(學校的校警, 城市警察局,縣警察局等等),也可能是State。他們的費用來源不一樣,基本上是居民的稅務來支持。 聯邦,州,縣也給補助。
和罰款掛鉤,是無稽之談。
中國警察需要承擔比平民更大的風險,也就是警察的命與平民比不值錢,這是警察這種職位的特點,也會得到相應的補償。看看中國刑法關於正當防衛的定義,防衛手段不能超出對方進攻手段,大一學法學概論這一條看著很難接受。在中國這種禁槍的環境下,中國平均每年死亡一百多警察。
美國警察就是另一回事了,警察的命甚至比平民更值錢,這是警察濫權的因素之一,任何自己覺得有生命危險的情況就可以開槍自衛,即使弄錯了,打官司有警察工會,也不是你自己出錢。這種與平民不平等的地位導致警察濫權幾乎沒有成本。
美國警察擁有最好的公務員待遇,服務25年就可以退休拿甚至比工資都可能高的退休金,而服務期從上警校算,也就是高中畢業,因此很多警察四十幾歲就退休拿十萬多的退休金,再開一個酒吧繼續掙錢。也就是社會已經對警察給予了承擔風險的補償,但他們仍舊要求有把風險降到比普通人還低的權力。
你覺得這種事情是合理,還是濫權?
加州警察在交通罰款上的10%進入警察退休基金,這是一個退休的CHP告訴我的,這會不會對警察積極罰款產生影響?自己判斷。
中國有居委會,派出所處理家庭糾紛,很少需要產生逮捕行為。美國家庭糾紛隻要一方報警,警察就會上門,如果有孩子存在,第一時間就可能讓社會服務局帶走孩子,或者逮捕父母其中一人,甚至直接開槍擊斃。加州灣區十幾年前一個老中喝醉了,在自己家裏車道上舞一個掃把唱戲,鄰居嫌煩報警,警察來了擊斃。
理由是中國人都會功夫,手上一個掃把就是天下無敵,電影上都是這樣。
這當時是被華文媒體報道的很大的事件。
美國絕大多數警察應該是對社會有意義的,不可少,但警察濫權是任何社會最大的威脅,因為屬於國家機器濫權,這與幾個黑人犯罪是有本質不同的。關鍵是美國法律給了警察濫權的可能,也許多數警察不利用這種可能,但墨菲定律告訴我們,一定會有人利用這種可能。
任何合法持槍的人都應該知道什麽情況下可以開槍自衛,唯一合法的前提是你或者旁邊的人有生命危險。
電擊槍即使擊中你,你有生命危險嗎?這叫非致命武器。對方拿一塊磚頭砸你,在某種具體情況下都可以說是有生命危險,但電擊槍不算。
粗人的優點是講義氣, 熱心, 助人為樂。缺點是不能控製情緒, 有暴力傾向,如果哪天心情不好,很容易為一點小事而發怒, 不計後果地施暴. 那個殺死佛洛伊德的警察, 很可能二個小時前還在熱心地在路邊幫人換輪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