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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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王國中的殺戮(10)

(2020-06-04 03:53:00) 下一個

   (三)性暴力犯罪:宋永毅先生於2016年的演講稿中,用很大篇幅談到廣西文革期間基層農村伴隨大屠殺而產生的性暴力犯罪,在youtube網站上宋先生也專題做過介紹。下麵從宋先生的演講稿中選取其中幾個案例,並采用了宋先生一些分析和評論,輯錄如下:

    (1)殺父奸女和殺夫奪妻。在天等縣1968年3月的“祥元大屠殺”後,殺人凶手黃正建等人把被他們害死的農會衝女兒先進行輪奸,後強迫她給凶手農朝豐為妻,還將被他們害死了的農良權、農良寧兩人的妻子分別嫁給凶手黃正建、蒙加豐為妻。但不久這些女性無法忍受和殺父殺夫的凶手一起生活而出逃改嫁了。

    (2)為霸占婦女而殺害全家。1968年6月24日,金秀縣金秀區長二公社黨支書、文革主任莫誌光,為了達到奸淫和霸占青年婦女莫秀雲的目的,召開群眾對敵鬥爭大會,當場打死莫秀雲丈夫陶明榮,又逼死了莫的父親,還活埋了莫的母親。然後,莫誌光又以莫秀雲的孩子為威脅,如願以償地奸汙了莫。最後,莫秀雲為了不甘長期當莫誌光的性奴,隻好離鄉背井,逃落他鄉。

     (3)被害女性的反抗。扶綏縣城廂公社在1968年8月初的挖掘所謂的“反共救國團”中,把婦女梁美霞誣為“反團”成員,鬥打她之後又奸汙了她。梁美霞性格剛烈,便於8月20日含恨投河自殺。幾乎是同時,扶綏縣山墟區“革委會”在宣布破獲所謂“反共救國團”時,殺害了被冤枉的鄧太梅和鄧安德,凶手們又“結夥輪奸死者鄧安德之女鄧美蘭(16歲)、鄧太梅的兒媳何連(32歲)以及本村被管製的鄧太良之女鄧娥嫦(17歲)等3人,少女鄧美蘭不堪羞辱欲上吊自盡,由於繩索拉斷而未死。

上思縣思陽公社一個婦女,丈夫被殺後,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凶手占有為妻,還共同生下兩個孩子。1983年全麵處理“文化大革命”遺留問題時,她得知現夫是殺害前夫的凶手,便悔恨交加,於是將兩個孩子砍死,自己也瘋了。

    (4)合浦縣白沙公社發生殘忍的殺人事件。指揮殺人者之一的宏德大隊治保主任沈春先一直對地主朱有蓮的漂亮的大媳婦垂涎欲滴,揚言“我們貧下中農老婆都沒有一個,地主仔竟娶到這麽靚的老婆”。於是他在大屠殺中指派民兵把朱有蓮的大兒子抓去大隊部後院,以其“調皮搗蛋”為罪名,用木棍把他活活打死。爾後又傳其媳婦到大隊進行調戲騷擾,要她嫁給他。因朱有蓮的媳婦不答應,他又連續殺了她丈夫的四個兄弟,滅了他們的家門。為此,朱有蓮的媳婦趕緊逃回她馬山縣的原籍。沈還不放過,跨縣去威脅朱的媳婦。為了擺脫色狼的糾纏,朱的媳婦隻得遠嫁草江大隊一位看水磨的老人。

    (5)基層幹部的獸性。1968年秋,南丹縣車河公社龍藏大隊在製造駭人聽聞的“反共救國團”的假案時,大隊革委副主任、大隊鬥批改領導小組副組長容盛強親自拷打15歲的少女容秀梅,“把她的衣褲脫光,用燈去照和用火去燒她的大腿和陰部,容秀梅喊爹叫娘,呼天喚地,叫聲淒慘。但人麵獸心的容盛強還厚顏無恥地威脅容秀梅:‘你給我搞,保險你沒問題;你若不同意,就叫你死!’”

     (6)三個被判死刑的強奸犯。在(廣西)僅有的10名死刑犯裏,其中就有3名是因強奸殺人罪被起訴的。他們是:李超文,原廣西容縣六美鄉(大隊)民兵營長;徐善富,貴縣大岑公社柳江大隊民兵營長;王德堂,原廣西淩雲縣武裝部政委,現役軍人,後任淩雲縣革命委員會主任。李超文和徐善富的罪行是在陷害和批鬥所謂的“階級敵人”時,強奸被害者的遺屬數十人。而為了防止被害人告發,他們還進一步策劃殺人滅口甚至滅門絕戶。(《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徐善富的刑事裁定書》1984年3月18日)

     具體來說,李超文案先是誣陷歸國華僑周恒誌“藏有炸藥”,將其打成重傷。又在周恒誌回家時,持槍以搜查為名,強奸了年僅十六歲周的妹妹周惠炎。為了防止周恒誌和他的家人告發,李超文又策劃殺害了周恒誌及其父親周德兩人。接著,周恒誌的母親被迫自殺,其妻也被迫害至神經失常。這樣李超文就達到了霸占周惠炎的目的。

      王德堂則在所謂的“一月奪權”中,以武裝部政委的名義動用軍隊和武裝民兵奪了原縣委書記趙永禧的權。但因為趙剛到淩雲縣才工作了一年,又為烈士之後,民間要結合他取代王德堂的呼聲極高。這樣,趙永禧和支持他的幹部群眾便成了王德堂的頭號政敵。為了保持自己的奪權成果,王德堂非但策劃謀殺了趙永禧,還殘酷迫害那些反對他的幹部群眾。在戰勝政敵的過程中,如他的死刑判決書所述,他“利用職權,乘人之危,采取威脅等手段,先後多次強奸被害家屬及受批鬥的女學生,其中有被殺害者之妻4人,被批鬥者之妻2人,淩辱中學女生2人(“四•二二”派),病人家屬1人,還調戲猥褻婦女5人,情節特別惡劣,手段殘忍,後果極其嚴重,民憤極大”。   

     在廣西文革期間,性暴力犯罪是一種遍及全省的現象。不僅在各區、縣、市的大事記被頻頻提及,在整套檔案裏,完整的強奸、輪奸、性虐待、乃至以性暴力辱屍、毀屍的記載便有225個案例之多,女性受害者的人數應當在千人以上。

     在中國近代,雖然早有關於中共“共產共妻”的傳言,而且在暴力土改中,也確實有一些土改積極分子強占地富妻女為妻的現象,但中共建國後,這些惡行由於太醜惡,一直加以隱瞞和掩蓋。文革期間,在廣西和湖南農村,則大量出現殺父奸女、殺夫奸妻或為奸人妻(女)而殺人的現象,把土改期間的惡行重演,進一步把中共的野蠻、殘暴和沒有人性的本質赤裸裸暴露出來。  

 

三、浩劫的產生及公平正義的缺失

      導致廣西文革期間發生的一場浩劫,其根源自然是毛澤東的階級鬥爭學說。若具體來說,據宋永毅先生2016年的演講稿中透露:“有絕密文件中確鑿的證據表明:作為廣西第一把手的韋國清直接授意了大屠殺。武鳴縣是韋國清四清蹲點的樣板縣,1968年6月下旬,武鳴縣梁同大隊支部書記梁家俊,副支書黃錫基(韋國清蹲點住在他家)、前任支書梁其均等3人到南寧找韋國清請示匯報。當晚9時,大隊黨支書梁家俊對韋說,我們要把那些反對你的,想打倒你的‘4•22’反革命牛鬼蛇神統統都幹掉。韋國清笑眯眯,不正麵回答,卻興高采烈和大隊3個幹部暢談到下半夜1點鍾。已經向韋國清摸清了底的3個幹部回去後,馬上策劃屠殺,當晚就殺了包括四類分子在內的54人。武鳴縣梁同大隊是最先動手殺人的。接著,全縣推廣了梁同大隊經驗,共殺死、打死、害死2100多人,其中幹部74人,工人11人,貧下中農和學生1278人,四類分子及其子女802人。梁同大隊副支書黃錫基因殺人立功,直升武鳴縣委副書記兼城廂公社書記。”可見,韋國清對廣西農村的大屠殺不僅默許,而且是積極支持。

       而在廣西城市中對“四•二二”派幹部和群眾的殺戮,扮演主角的則是軍隊。文革期間,根據毛的部署,發動全國所有省市都造反派起來,對省市領導人進行“炮轟”和“火燒”,接著進行所謂“鬥批改”,即經過造反派的批判、鬥爭和審查,然後選擇所謂“合格的領導幹部”搞“三結合”,重新上台執政。

      韋國清1955年便在廣西當政,到文革前,他已經是自治區第一書記、政府主席、廣西軍區第一政委,黨政軍大權集於一身,是名副其實的“廣西王”。 在全國各省市的第一把手或被打倒、或被調任的情況下,唯獨他在造反派的“炮轟”和“火燒”中有驚無險。據晏樂斌《我參與處理廣西文革遺留問題》一文中介紹:1967年3月,廣西軍區找各群眾組織商量,要求支持韋國清站出來領導廣西文化大革命。當時有的群眾組織提出要韋檢查後再定,而區直機關群眾組織‘公安兵團’、‘紅色監察’、“造反兵團”等則同意無條件支持韋國清站出來。4月29日,區黨委書記伍晉南、賀希明、霍泛三人發表聲明,支持前者,反對無條件支持韋國清站出來搞‘三結合’。於是,圍繞著“支韋”還是“反韋”問題,形成了兩派,前者稱‘無產階級革命造反派聯合指揮部’(簡稱“聯指”),後者稱“4·22”。兩派形成後,從軍隊到地方,從自治區領導機關到各個基層單位,形成了兩大對立陣營。用當時的觀點來看,‘4·22’應該算執行“毛主席革命路線”的造反派,而‘聯指’則可以說是維護既得利益集團的保皇派。

在廣西兩派的鬥爭中,晏文稱:1967年8月24日,周恩來第五次接見廣西兩派代表,表示支持“4·22”。廣西有大批幹部隨即表態支持“4·22”,廣西軍區也檢討了支一派壓一派的方向路線錯誤,轉而表示支持‘4·22’,但實際上仍暗中支持‘聯指’。

      又據晏文稱,使廣西廣大群眾慘遭殺戮的《七·三布告》是在林彪和黃永勝的支持下炮製出的。實際上,該布告是以中共中央、中央文革、中央軍委和國務院的名義發布,說明是經過毛的審批。另據楊繼繩的《天翻地覆》一書中講,7月28日毛澤東在召見?京造反派“五大領袖"時警告?聽話的造反派:有人講,廣西的布告隻適用於廣西,在我們這??適用。……那現在,再發一個全國的布告,如果誰繼續違反,打解放軍,搶劫軍用物資,破壞交通,殺人放火,就是犯罪。如果有少數人?聽勸阻,就是土匪,就是國民黨,就要包圍起來,就要打圍剿,繼續頑抗,就要實?殲滅。事後,一些地方?聽話的造反派真的當土匪被圍剿?……。”說明《七·三布告》和對群眾組織進行圍剿,是毛的意思。問題在於,廣西的兩派都有搶劫軍用物資和武器彈藥的行為,為什麽隻對“四•二二”進行圍剿,另一派卻受到保護?

      當時廣西的掌權者利用《七·三布告》,把矛頭指向所謂“23種人”和持有“四•二二”派觀點的幹部和群眾,他們先是把支持“四•二二”這一派的6984支左部隊調走(見楊繼繩《天翻地覆》一書),然後動用數個師的兵力在廣西軍區、各縣武裝部和基幹民兵的配合下,對廣西的“四•二二”派觀點的幹部和群眾進行了圍剿和屠殺,並野蠻地殺害“四•二二”觀點的俘虜,使廣西在血雨腥風中完全回到野蠻的社會。

      大量史料說明,造成廣西人民慘遭屠殺的罪魁禍首是誰,應該是很清楚的。

     文革結束後,雖然在廣西受害親屬的奔走呼號不斷上訪告狀的壓力下,中共中央為冤死的數萬死難者進行了平反和安撫,也法辦和懲處了一些基層的凶手,但圍剿和屠殺廣西人民的罪魁禍首卻沒有得到清算。黃永勝一夥部隊領導幹部隻是在林彪事件以後,有的因為所謂是“林彪死黨”,或是所謂“上了林彪的賊船”而受到牽連。其中一些雙手沾滿廣西人民鮮血的屠夫如組織和指揮賓縣大屠殺的王建勳等人,文革結束後,不僅逍遙法外,而且仍然享受種種特權安享晚年。

       特別是廣西獨立王國的“廣西王”韋國清,在文革10年裏,他縱容和支持殺人數萬,雙手沾滿廣西人民的鮮血,文革結束以後又千方百計掩蓋自己的罪行,對這個獨夫民賊不僅沒有進行清算和繩之以法,而且把他調到北京以後,仍然讓他擔任要職,如任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中央軍委常委、副秘書長等職務,1988年7月還授予他一級紅星功勳榮譽章,直到1989年76歲去世,他一直位高權重,作威作福。

這些事實告訴人們:在中共統治的黑暗王國裏,是根本談不上公平和正義的。

                                                                                             20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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