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家宴,所以來的都是常蘇繡文的兒女孫輩和他們的伴侶,盡管老太太不厭其煩地挨個介紹,先勇和蘭珍的記憶力還是很快就招架不住,隻記得握了許多隻手,入鄉隨俗地擁抱了不少人。真想不到阿嬤的兩個同母異父的兒子這樣枝繁葉茂,竟然四世同堂,小小一間起居室根本容納不下。
開飯的時候,人們眾星捧月似的把老太太半摻半扶進了餐室,那長長的大餐桌坐得滿滿當當,就聽到誰說了句:“‘賈思騰(Justin)’還在路上,叫我們不用等他了。”
她一定要先勇和蘭珍坐她的左右手,畢竟,他們是遠道而來的客。但因為有更年長的兩對叔伯嬸嬸們在,兩人死活不肯,老太太隻得作罷,兩對叔伯嬸嬸一邊一對挨著老太太落座,先勇他們這一輩和再下麵的一輩就隨意些,混著坐。
然而老太太還是很有心地把先勇安排在大兒子克鬆旁邊,她聽說先勇是開旅行社的,而克鬆常年在大陸做生意,老太太想給他們牽個線。
先勇麵上沒露出來,心裏不由暗喜,他旅行社的客人有不少都是大陸的,從事的行業五花八門,但是花起錢來,手麵都是清一色闊綽得嚇人。帶大陸的土豪旅遊,最爽的就是把他們領進奢侈品店,不用怎麽跑腿,還能掙不少傭金。他也聽說過祖父的這個義子——他這沒有血緣關係的大伯父在大陸的生意頗有起色,圈子裏一定不少大陸的土豪,搭上這條路子,他的旅行社未來一定客流不息。
她的位子正對著餐室的窗戶,窗外不知何時換上了曼哈頓的夜色,滿耳混雜著常家後人們或國語或洋文或二者相雜的歡聲笑語,還有一段低低的古典爵士樂,鋼琴做底子,托著一段又一段的薩克斯風,在這都會的夜色中輕盈跳動。也不知是在座的哪一位放的,煞是愜意。
她的右手邊坐著個十五六歲的小姑娘,嘴裏箍著牙套,是需要大人主動攀談才能打開心扉的年紀。
剛落座時,因為年長,也出於禮貌,蘭珍努力和她有過交談:
蘭珍絞盡腦汁想這是在座的誰家的孩子,卻怎麽也想不起來,就問:“你是——紐約客嗎?”
“俄亥俄州也有一個多倫多。”小姑娘紅了臉,說錯話似的解釋。
兩人嗬嗬一笑,都心照不宣地知道談話結束了。小姑娘扭臉去找著右手邊的表親們說話,蘭珍則搭訕著喝了口水,告訴自己:我盡力了。
她悄悄拿出手機“哢嚓”“哢嚓”了幾下,一會兒是盤中的珍饈,一會兒是那不知是什麽名貴木材的餐桌上雕刻的喜鵲——誰曉得下次坐在上東區的公寓裏是猴年馬月?
好在先勇忙著跟大伯父攀談,顧不上她,不然他一定會氣急敗壞地阻止她,顯得沒見過世麵的樣子。
窗外暮色漸濃時,一個三十來歲的體格魁偉的男人出現在了餐室門口,人們馬上騷動起來:“嘿!看看誰回來了!”
男人穿得其實很隨意,就是再普通不過的襯衫牛仔褲,但因為他擼到肘彎的袖子裏露出了點滿是疙瘩肉的上臂的紋身,腦袋的兩邊和後麵剃了板刷,唯獨頂部箍了個騷氣的丸子頭,像顆小“湯包”,乍一看上去就有點美國西部牛仔的狂放不羈。和滿屋穿著考究,西裝裏頭還加背心的男性完全兩樣。
男人把肩膀上的雙肩包褪下來擱在門口,給了眾人一個陽光明媚的笑,用東海岸的英文說:“不好意思,我的巴士在路上壞了。”然後徑直朝阿嬤走去,俯下身給了她一個大大的擁抱,還在她臉上“吧唧”了一口,換中文道,“生日快樂,奶奶。”
先勇和蘭珍正一臉納罕,老太太便給他們介紹:“這是你們的堂弟先武,二叔家的老幺(小兒子)。”又指著蘭珍和先勇告訴孫子,“這是你先勇堂哥和蘭珍堂嫂,他們是特地趕到紐約來給我做壽的。”
地位又被抬高一級,“蘭珍堂嫂”心裏卻很不爽:什麽堂嫂?我們又沒結婚。
先武趕緊走到堂哥堂嫂身邊,和他們握手招呼。他很美式地告訴他們:“你們可以叫我先武,也可以叫我‘賈思騰’,都可以。”
他應該每天都花很久修剪胡子吧,蘭珍望著他毛發旺盛、卻如富人家草坪一樣錯落有致的臉,想。
“先武啊,他們說你坐的是greyhound(灰狗巴士)?”坐在先勇身邊的大伯父問。
沒想到有錢人的愛好和我一樣。蘭珍心裏“咯噔”一下。
大伯父驚訝地瞪大了雙眼:“那麽你是從舊金山坐過來的嗎?那要很久哦。”
從西海岸到東海岸——起碼要兩三天吧?蘭珍也很驚訝。
“哦,沒有,我是去波士頓出差,然後從那裏坐過來的,六個小時的樣子。”先武說。
“咦,”先勇忽然想起什麽似的,指著蘭珍,“她也是坐那個什麽greyhound來紐約的。”
“哦?是嗎?從哪裏坐來紐約?”先武打量著個子小小,看上去很文靜的堂嫂,明顯驚訝地問。
“多倫多。”堂嫂不慌不忙道,片刻,又補充了句,“加拿大的多倫多,不是俄亥俄的那個。”
“不是很喜歡,那個車子好湊(臭),尤其是廁所。我再也不會坐了!”蘭珍很認真地分享自己的真實感受。
先勇跟大家說:“我一開始就告訴她了,坐飛機會方便很多,可是她一定堅持要坐一下那個greyhound。”
蘭珍不以為然:“這是一種人生經曆,你隻有坐過,才知道自己喜歡不喜歡,不是嗎?”
先武含笑望著她點點頭。須臾,又問:“所以你們現在住在多倫多?”
所以是兩地分居?先武和大伯父都有些迷糊,帶著詢問的眼神望向他們。
先勇正思索著怎樣委婉地解釋一下他們這十年的拉鋸戰,蘭珍卻不想在這麽美好的夜晚扯那一團亂麻,於是很幹脆地用英文告訴他們:“相信我,你們不會想聽我們倆的故事的,因為那就好比打開一個‘潘多拉的魔盒’,裏麵是一大團理不清的亂毛線。”
大伯父和先武又哈哈大笑,先勇英語能力一般,隻聽了個囫圇,所以隻能不明所以地跟著笑。
大約是很久沒見這一屋子的家人,先武按長幼尊卑,和桌上的每個人很美式地擁抱,時不時在誰臉上“吧唧”一口。
過了十來分鍾,蘭珍正埋頭吃那酥爛的蔓越莓冰糖醬鴨,鼻息裏忽然又有了那淡淡的須後水的味道。
我的朋友是個很特別的女人,非常淑女,又非常獨立,看著傳統,可是對奇人異事很有包容心,很有冒險精神,喜歡自己背包去旅行。知識麵也很廣,說話有水準,哎呀說不完了,反正我要是男人,我就會死心塌地追她的那種,哈哈哈哈哈
天寺早!
不是,我是站在作者和蘭珍的角度,去描述先武的東海岸口音,不是站在一個美國當地人的角度去描寫。好比一個北京人寫同城的人,說一口京片子就比較奇怪;可假如一個上海人去描述一個新認識的人,說那人操一口地道的京片子或河南話,我覺得就完全合理了。此文中東西海岸口音同理。
《飄》已經太久遠了吧?哈哈,感覺和我小說的背景不太契合呀
關於常夫人住公寓還是house的問題。
在寸土寸金的曼哈頓,還是上東區,應該沒有House吧?隻有些townhouse,房價和地稅都是令人咋舌的。總的來講,是公寓比較普遍。據我調查,住在紐約的那些民國名流們幾乎清一色都是住在coop公寓裏的,除了上文中提到的宋美齡和嚴幼韻,以及她們的一些老朋友們,比如貝聿銘的繼母。這些老太太年輕的時候都是都會生活過的洋派女子,喜歡熱鬧繁華、生活便利的地區,這也是宋美齡晚年搬出長島蝗蟲穀的豪宅,入住曼哈頓公寓的原因,別的不說,光看病就很方便。這是華人。
再說白人,紐約的Old money,比如gloria Vanderbilt,住的都是coop公寓。這是一個普遍現象,更加符合事實。這些coop公寓和我們在多倫多常見的condo還是很不一樣的。貴為前第一夫人的宋美齡的公寓就不提了,嚴幼韻的公寓賣了三百萬美金左右。
常夫人雖然家境優渥,但是跟gloria vanderbilt和宋美齡是無法比擬的,如果在公園大道這樣的地方,給她設置一個帶電梯的house,於情於理,我覺得都與常理不符。
但假如我把這個人物設置在舊金山灣區,那麽給她設置一個靠海的大平層什麽的還能說得過去。
至於住高層,我尊重你的選擇,但是根據北美人的生活習慣,年紀越大越會住在一層樓的房子,高層的不多見,尤其是那種坐輪椅行動不便的老年人。高樓林立的環境也不太適合有身份有家產的老年人。我個人認為,把這個老太太放在一個有電梯的三四層樓的獨棟house更為妥帖,符合她的身份地位和家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