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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紙荒唐言 ——《第二十二條軍規》讀書筆記

(2023-04-22 07:34:46) 下一個

  

  每次翻一遍舊書,就會又一些新的感悟,比如最近看的《第二十二條軍規》。這本書出版於1961年,開創了“黑色幽默”的先河。

  作者Joseph Heller是執行過六十多次飛行戰鬥任務的二戰老兵,他把故事背景設在他最熟悉的二戰時期,美軍在意大利一個孤島上的航空兵中隊。小說沒有正麵描寫戰爭,而是描寫了一個充滿邏輯悖論的荒誕世界。書中按照人物分章節,充斥講了幾十個人物,各種調侃和諷刺。所有的人都受製於所謂的“第二十二條軍規”,或麻木不仁,或醉生夢死,各有各的病態。

  那些讀來瘋狂卻似曾相識的故事來源於基本的人性,小說隻不過借軍隊的外殼,講的還是同樣的江湖。在荒誕的社會裏,所有的規則歸根到底就是一條,以長官的意誌為轉移,不必討論合理性。

  主角約塞連是戰鬥機投彈手,他唯一的願望就是飛滿規定任務次數,安全回國。表麵上他貪生怕死,是飛行大隊最出色的規避動作能手,規避動作並沒有固定的程序,需要的隻是恐懼,而約塞連有的是恐懼。換句話說,約塞連是隊裏生存欲望最強的人。

  小說開篇就講他為了逃避執行飛行任務,裝病躲在醫院裏,好像輕鬆小鬧劇。醫院不是世外桃源,荒唐事比比皆是,比如病人的輸液瓶子和裝排泄物的瓶子是互相互對流的,等地板上的瓶子接滿,往胳膊肘輸液的瓶子也就空了,於是把這兩隻瓶子迅速對掉,輸液繼續進行。

  約塞連裝病的伎倆玩不了多久,決定裝瘋,因為發瘋的人都必須停止飛行。他找到軍醫,說中隊同儕都可以證明他瘋了。軍醫說必須本人提出申請;而一旦提出申請,他就不再是瘋子,必須飛更多。每次執行任務,都可能有去無回;飛那麽多的,必是瘋了,因而不必飛;沒飛那麽多的,就是正常人,因而必須飛。這就是第二十二條軍規。

  被軍規套牢逃避飛行雖然未遂,但約塞連說自己瘋了也並非完全沒有道理。好友斯諾登死在他懷裏之後,約塞連再也不想穿製服了。他赤身裸體、一絲不掛地到處走,爬到樹上,赤條條的站在隊伍裏接受勳章。他無力對抗這個權力控製地瘋狂世界,隻能瘋了。在《1984》裏,奧布賴恩告訴溫斯頓,真正地權力不是控製事物,而是控製人。要想使一個人乖乖聽話,是“使人痛苦,使人羞辱。權力是把別人地思想拆地片片碎,然後再按自己地模式重組起來。”

“愛國第一人”布萊克上尉要求所有官兵,小到領供給、找理發師理發,大到作戰前領地圖包、領防彈衣和降落傘等,每一步都要先簽一份忠誠宣誓書。就餐前,要手托餐盤,向國旗表忠心。入座後,齊唱《星條起永不落》,才可以拿桌上的調味料。如果有人不願意,可以不簽;但不簽就領不到食物。至於他自己,為了表示簽得越多越愛國,每天都讓秘書代簽幾百次。“重要的是讓他們一直宣誓,至於他們是否誠心,這無關緊要,甚至在小孩子們理解什麽是宣誓和效忠之前,就要求他們宣誓效忠,道理就在這裏。”

“閱兵狂”沙伊斯科普夫少尉隻關注如何贏得閱兵比賽,他要求學員紋絲不動的站在烈日下,直到被曬暈學員塞滿了救護車,閱兵才能結束。要不是戰時銅絲並不容易弄到,他就得在每個學員的股骨上打進釘子,再用恰好三英寸長的銅絲把釘子和手腕栓起來,隊列行進就可以保持機械化的整齊劃一。為了保守他發現的這個”三英寸“的秘密,學員們要深更半夜訓練,瞎子摸象似地撞  在一起。最終,他不僅贏了閱兵比賽,而且從此被當作“軍事天才”開始竄升。當他升為中將後,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求每個人都參加閱兵。

  飛行大隊舉辦短訓班,因為學員隨心所欲“亂”提問題,搞得司令部很驚恐,於是製定了一個提問規則,“隻有從未提過問題的人,才允許提問。”結果來參加培訓的隻有那些從未提過問題的人,於是短訓班徹底停辦,因為“培訓從不對任何事情質疑的人,既不可能也無必要。”

  佩克姆將軍要求軍區內的所有帳篷的門都必須麵向美國國內的華盛頓紀念碑。另一位將軍不同意這樣做,兩人為了各自權限,分別給上級寫信,互不相讓。結果,決定勝負是一個郵件收發,這個一等兵不喜歡佩克姆囉裏囉唆的風格,就把他的信都扔了,另一位將軍不戰而勝。

 “活死人”丹尼卡軍醫為了積累飛行時間,就把自己的名字編入了一個機組。沒想到,在一次執行任務中,這個機組上所有人都遇難了。從此,沒上飛機的丹尼卡醫生也被從花名冊中去除,宣判為死人。雖然他還活著,但領不到軍餉,隻能靠戰友接濟過日子。

  “貪婪資本家”司務長米洛是作為飛行員派遣到海外來的,但他打著愛國旗號,利用部隊資源進行投機倒把,最終締造了一個巨大的跨國黑市交易網絡。在他眼裏,沒有永遠的敵人,隻有永遠的利益。他把石油和滾珠軸承賣給德國人,除了利潤,還堂而皇之也是為了幫助交戰雙方力量的平衡。他明當內鬼,讓德國人付費,雇他派自己的飛機轟炸自己的基地,並親自指揮,“沒辦法,合同上這樣要求的。”他光明正大地行賄,“行賄犯法,可做生意賺錢是不犯法的,所以,為賺點正當利潤而去賄賂某人,不能算犯法。” 除了金錢, 他沒有任何效忠對象,不論對國家、原則還是人。

  基地的最高指揮官卡斯卡特上校是“第二十二條軍規”的掌控人,好像《飛越瘋人院》裏的護士長,既是規則的製定者,也是執行人;在基地裏唯我獨尊,一句頂一萬句。他同時也是愛好是咬指甲的焦慮症患者,因為過於操心怎樣博取上級關注。他為了自己的照片能見報,要求隨軍牧師搞一個戰前祈禱儀式,但禱文不要與宗教有關;後來因為忍受不了士兵和軍官信奉同一個上帝,禱告這事也就見鬼去了。

   按照規定,飛行員飛滿二十五次就可以回國;但同時,長官可以隨心所欲增加飛行次數,而軍人必須絕對服從命令。也就是說,軍人必須要服從的是長官意誌而不是規則本身。第二十二條軍規就是權力,包括所有的解釋權,控製權還有特權。其實這個簡單得道理我們中國老百姓人人都會唱,“革命軍人個個要牢記,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第一一切行動聽指揮,步調一致才能得勝利”。強大美軍卻把自己纏繞在邏輯裏,是不是也有點可笑?

   當約塞連飛滿七十準備卸甲歸田時,飛行次數再一次提高,到了八十。而彼時他身邊的戰友就像在《摩登時代》裏卓別林飾演的擰螺絲的工人,無論怎麽努力也無法跟上裝配線越來越快的運轉速度,一個接一個被卷進國家機器的齒輪。那些外賣小哥,無論將車子開得飛快,也趕不上日益縮短的配送時間。有特權的人則例外,比如司務長米洛隻飛了五次,包括指揮敵機轟炸自己基地的那次;卡斯卡特上校飛了兩次,其中一次還是為了送從黑市買來的飲水機,意外闖進敵占區。他們剛找好“替飛”飛行員內特利,他就戰死了。

  約塞連曾經“很願意活得像棵菜,什麽重要決定都不做 ……比如黃瓜或者胡蘿卜。”現實是,即使拋棄道德準則,作為五角大樓的英雄被送回去,又怎樣,“好黃瓜,他們會在你最好的時候把你摘下來,切成片兒,做沙拉。

   如果說丹尼卡軍醫是 “活死人”,那麽在長官眼裏,聽話的士兵們都是“死活人”,因為長官要求飛多少就飛多少,隻要飛行員認為別無選擇就可以。約塞連作為一根壞黃瓜,“給了他們希望,士氣開始低落,要負全部責任。” 壞黃瓜的結果是上軍事法庭,“他們會讓你腐爛,把你做成肥料,幫助好黃瓜生長。”  

  約塞連越來越看清掌權的人以“軍規”之名,設下的種種圈套和騙局。所謂“為國家而戰”就是為長官而戰,對抗長官被認為是對抗國家,忍氣吞聲妥協的結果就是在空中被敵方高射炮炸得粉身碎骨,灰飛煙滅。最可怕的是,第二十二條軍規的幽靈無處不在,隨時在需要的時候出現。軍規的存在就是要把人逼瘋,如同關在籠子裏得倉鼠跑轉輪,停不下來,不能思考,無力對抗,還不允許瘋。

  他唯一的選擇就是“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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