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世一沙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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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磕”律師危害國家安全被起訴咎由自取

(2016-08-02 01:54:25) 下一個

2015年7月公安部指揮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台,“死磕”律師、推手、“訪民”相互勾連、滋事擾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團夥。該案在當時引起輿論強烈反響,案件今天有了最新進展,據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官方微博消息,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分別對周世鋒、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國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一隻黑手!
 

  在律師圈的江湖裏,周世鋒為首的一夥人是一種詭異的存在。這群人有個稱謂叫做"死磕派"或是"維權律師",他們打著"維權"的幌子,披著法律的外衣,實際幹的卻是違法犯罪的行為。一麵采取教唆訴訟、綁架訴訟等手段,或是直接咆哮公堂、擾亂司法秩序,一麵非法聚集滋事、非法炒作熱點事件、攻擊國家法律製度、擾亂社會穩定;其言其行已經嚴重背離法律的要求,構成犯罪。通過鬧法庭、搞“死磕”、聚眾鬧事、抹黑法官、煽動輿論等慣用操作手法,庭內庭外,網上網下互為呼應,將一樁樁本該依法獨立審理的案件,炒成敏感政治事件,利用輿論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視政府等方式,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活動,以此來揚名獲利。

黑龍江慶安、江西南昌、山東濰坊、河南鄭州、湖南長沙、湖北武漢……一係列熱點事件的的背後,都有這樣一隻黑手在惡意操縱。

護身符失效!

《紅樓夢》第四回,“葫蘆僧亂判葫蘆案”,就任應天府府尹的賈雨村,要審打死人的薛蟠。手下的門子遞來一張“符”,上書本地豪門大戶的姓名與官爵,暗指賈、薛、史等大戶。

今天的中國,再也沒有“護身符”這樣的丹書鐵券免罪金牌!

“維權律師”,這個在法律界頗受爭議的稱謂。一些司法人士表示,律師就是律師,所有律師的宗旨都應是依法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為什麽要單獨標榜?全國人大新聞發言人傳瑩就曾在2016年兩會時表示,“維權律師”的這種提法,我不讚同,好像要把我們的律師隊伍做一個政治劃分。

在現實中,有的律師的確這樣自封,或者彼此這樣捧,並在一些媒體推波助瀾,逐漸形成了“維權律師”的特殊涵義。也就是這樣,有些人借機就給自己冠以“維權律師”的桂冠,好像給自己戴了一頂刀槍不入的安全帽。仿佛有了“維權律師”的稱謂就能將自己置於道德高地上,仿佛所做的一切都是對司法正義的伸張,不可能違法,政府在任何情況下對他們依法追究都是邪惡的。

任何社會,政治和法律都挨得很近,如果一個人把自己的個人行為與挑戰國家安全和根本政治製度做主動結合,那麽他就有可能早晚踩到法律的紅線。事實上一些所謂“維權律師”的行為早就超越了公眾對這個職業的通常認識,把在法庭上的較真和死磕轉變成輿論場上的對抗,而且公開揶揄、反對國家現行政治路線,利用輿論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視政府。他們中的很多人並非、或者不僅僅是“為理想而戰”,而有著自己獨特的利益計算公式,就是這樣,從法律工作者變成了法律的製裁對象。

又是境外顛覆勢力這隻手!

在談這隻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位被害慘了的美女——趙威(網名:考拉)。

趙威作為涉案的高文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去年曾被警方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批捕。7月7日,因對自己涉嫌違法犯罪的事實供認不諱且態度較好,公安機關同意對其變更刑事強製措施為取保候審。

釋放當晚,趙威在其微博上發表公開信,表達了自己被所謂“維權律師”群體欺騙、利用和傷害後的憤怒與心寒。公開信直指境外機構顛覆手法:“以‘反酷刑’的研究名義,通過資助項目來搜集、整理一些國內敏感案事件的資料並進行炒作,借此抨擊中國的司法體製和社會製度,鼓動改變現行體製,以實現中國“和平轉型”。組織研討會實際是給‘維權律師’和敏感人士提供認識和交流的平台,使這些人成為他們在中國進行滲透和平演變的幫手和棋子。”

不禁讓人恍然一悟,又是這隻幕後黑手呐!

國際政治的博弈總會滲透到各方各麵,對中國“人權”問題的指責,一直是西方在話語上的強項。中國正在全麵加快改革,司法建設和人權保障首當其衝。從政府到民間,無數力量一直做著前赴後繼的努力,其中包括廣大律師所做的默默無聞的工作。西方無從下手,隻能把對中國人權的關注集中到少數的異見人士身上,那些所謂“意見領袖”,資助他們進行“對抗”,於是,少數“維權律師”事實上就成為西方與中國進行政治博弈的具體杠杆。

去年警方批捕這夥犯罪嫌疑人時,網上就曾一片躁動。西方輿論誇大被抓律師的人數,把所謂“抓律師”作為中國社會的突出行動來炒作,指責中國司法當局“打擊捍衛人權的律師群體”,還硬生生地製造了一個中國政府“打壓維權律師運動”出來。

妄圖通過“輿論審判”來影響司法公正是幼稚的。法律的基本原則之一便是罪刑法定。這些律師和幫手被依法拘留、刑偵,然後逮捕並提起公訴,最終他們的罪名是否成立,不是公知,更不是西方話語能左右決定的,隻能由法院依照中國的法律做出裁定。

在筆者看來,西方把對中國的人權定義集中到了“對抗政治體製自由”上,似乎出一個反體製的律師因違法遭到刑事追究,中國的所有人權建設就都化為烏有了。中國是法製社會,法律沒有例外。一個人不管是誰,不管什麽身份,觸碰法律的底線,結果必然是自食其果。在社會價值多元的時代,法律是辨別是非的最高準繩,任何人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
如今,檢察機關已經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指控了周世鋒等4名犯罪嫌疑人。關心此案的人,都應對最終到來的法院判決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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