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之初母親不是闊太太,也不是共產黨依賴的工農大眾。她是一個有三個正在上小學的孩子的家庭主婦,靠著父親的工資過著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日子。但是母親有一棵助人為樂的熱心和把一碗水端平的組織能力。她在政權交接之際,在原有的保甲製度已不複存在之時自發地搞起街道工作。
剛解放水佐崗地區的事特多,發生過好幾次惡性殺人事件。居委會的正主任是米秀蘭,出身好,但能力遠在母親之下。母親是副主任,義務的。她把街道上那些熱心人團結在一起,把街道工作當成自己的事來做,比主任還忙,小事大事都找母親商量和要主意。每天從早忙到晚,忙得吃飯上廁所的時候都有人來找。我看見過母親在樓上上廁所,找她的人就站在樓下請示如何辦。真是忙人呀!欣欣說:我感覺她像一塊磁石,深深地把周圍的人吸引過來...。這是一個例子。
父親忙著上班,母親忙街道上的雑事,家裏的吃喝拉撒就交給傭人葛媽,我們學習的事就下放給我們自己。我不記得她輔導過我功課。在四年級我功課一塌胡塗,留了一級。母親會英文,能看英文的簡愛和飄的。因為忙,顧不上我們。我初一時英文得過零分。弟弟在學校因為衣服太破,以至學校要給他困難補助。
抗美援朝開始後母親忙著支前的被服廠工作,更忙。一次我和弟弟偷著和隔壁的解放軍出去玩了一天。母親忙完被服廠的事回家發現我們不見了,這才著起急來。以為我們在後院的水溏中玩水淹死了,連忙找人用竹杆在水溏中撈。我們回來後挨了一頓駡。母親沒日沒夜地忙抗美援朝的事,得了大獎。多少?弟弟講:四條毛巾兩個筆記本。
開始街道工作純屬義務,後來給母親發點象征性的工資或許補貼,每月28萬(舊幣)。這28萬是個什麽概態?我在附中包午飯的飯費是4萬。弟弟看了我寫的後問:你怎麽給她們漲工資了?他記得專職居委會主任工資是18萬。其餘都是積極分子,沒錢拿。媽媽為了照顧生活困難的米秀蘭,幹主任的活,享受“副主任”的待遇。那我講錯了,母親是義務的。
母親做街道工作圖什麽呢?就像母親一生為他人做過的許多事一樣,她什麽也不圖。她隻是憑著她的熱心腸和知道什麽該做什麽不該做的正直之心來做她做過的一切。因為熱心和正直,忘記社會上有騙子。弟弟講母親被職業叫花子騙過。又是給買吃的,又是給做小孩棉襖,到頭來方知受騙了。
現在街道辦事處的人是公務員,母親的不拿和拿工資的街道工作應祘參加“革命”工作了吧!母親在1954年在北京到出版社時沒有把這一段工作祘工作,為此工令少了四五年。就是沒算這幾年,母親的退休金打了折扣。如從母親參加街道工作祘起,母親應是離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