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很奢侈的在家裏擺上鮮花,應該是男友買來的吧!是否那天我們都心情很好?忘記了,但是漸漸,就有了這個習慣,時不時順手帶束花回來插在餐桌的花瓶裏,每日進出望上幾眼,似乎死氣沉沉的日子有了些顏色和香味。
香水百合固然美麗,凋零的時候,卻有些淒慘。花瓣片片散落,而那花蕊頂端的紅色,才應了“落英繽紛”的形容,到處都是,擦也擦不得。心疼我的桌布,從此不再買她。
還是向日葵好,天然的朝氣蓬勃,天然的陽光燦爛。這束向日葵,是某個陽光的午後,在通往Cherrybrook鄉間的路上看到農莊邊上的小亭子裏,就那麽插滿開的正豔的花兒。往旁邊小桶裏丟上三元錢硬幣,你自己就可以拿走一束。
這束玫瑰,是我自己買的。上門推銷的小夥子出現在我打工的店門口,掀開白色大紙盒,十枝鮮嫩欲滴的玫瑰立馬讓我愛不釋手。我記得是2月1日。買她不是為了提醒男友情人節要到了,隻是喜歡,和十元錢的GOOD VALUE。
這個情人節對於我和他,都太過緊張。所以我沒有期望什麽貴重禮物,或者燭光晚餐。下課回家已經晚上8點多,這束花和巧克力靜靜躺在桌上。一點點暖意,足夠。所以也不顧光線昏暗,趕緊拍下這張照片。果然,後來幾天忙碌的都無暇多看她幾眼。
喜歡現在打的這份工,很大原因是喜歡這個VILLAGE裏的氣氛。店家之間親切和睦,每天都是麵帶微笑一路打著招呼開始工作的。這不,花店老板送我一束新鮮的玫瑰,擺在櫃台上,我的微笑也多起來。
習慣就是一種自然反應了。和麵包一個道理,傍晚鮮花也便宜下來,這束鬱金香隻要4塊錢,可她在我的客廳裏足足鮮亮了一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