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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書有感

(2020-12-18 11:13:00) 下一個

非常喜歡這本關於RBG的書,裏麵有很多作者和她的對話,既有最高法院判案的曆史回顧,也有她自己對案件和局勢的理解。很有啟發。

記性不好了,需要買一本書回來,再翻回去看,才能把有感觸的地方都記下來。先記下幾個再說吧。

1. 她和Antonin Scalia的友誼大概盡人皆知,他們都是歌劇愛好者,還有一出歌劇寫的就是他們。。在描述他們多年的友誼時,書裏有這樣的講述,(大意,原話我記不準了。)

因為對憲法的理解不同,因而在判案和表達時,他們是不同的。因為對憲法的認同和尊重,他們又是相同的。

很抽象,很道德,也很具體,很接地氣。太精準的描述了憲法的精神和原則。

2. 關於女權運動的回顧,下意識的偏見。。。女性的平等權利,關鍵在平等。任何平等的權利,都是要人們主動爭取的,因為製定法律的人們,解釋法律的人們和社會群體,都會有有意或無意的偏見。發自社會的草根運動是喚醒民眾,呼喚改變的有效方式。

“For most of her career on the bench, Ruth Bader Ginsburg was known as a judge’s judge, a judicial minimalist who believed that social change comes slowly and from the ground up, fired by political activism, ratified by Congress and state legislatures, and, only after that, carried forward by courts.”
― Jeffrey Rosen, Conversations with RBG: Ruth Bader Ginsburg on Life, Love, Liberty, and Law

“don’t know an age in which the Court has really led. Let’s return to Brown v. Board, probably the most celebrated decision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and rightly so. But it wasn’t just Thurgood Marshall’s great advocacy and his careful plan working up to Brown. It was the aftermath of World War II; we had just fought a war against odious racism, and yet our own troops were separated by race.”
― Jeffrey Rosen, Conversations with RBG: Ruth Bader Ginsburg on Life, Love, Liberty, and Law

3. 關於最高法院,不是政治組織,不做政治上的交易。。。根據這本書,RBG幾次提到這一點。 

“You know, the Court is not like a legislature; we don’t vote a particular way because we would like that outcome. We have to account for everything we do by giving reasons for it. So there’s no cross-trading at all on the Court. ”
― Jeffrey Rosen, Conversations with RBG: Ruth Bader Ginsburg on Life, Love, Liberty, and Law

所以,大法官不是政治家。不過最高法院,大法官們是美國的民主共和製度中不能或缺的三大支柱(加媒體的話,四大支柱)之一。

愛這個國家,因為所有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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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8)
評論
糯米粥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桃子蘋果' 的評論 : 謝謝親愛的回複!你的積累很多,我接著看書來補課
桃子蘋果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糯米粥' 的評論 : 知道你會想到這些。據說這屆大法官的判案是近二十年來最“分裂”的一屆,4:5的案子最多。這的確不是個好兆頭。為什麽會這樣?大概也可以從當年的Roe v Wade 的判決開始。有一本書從這個角度解說過裏根之後大法官提名的背後的故事。RBG對這個問題的看法,也很有意思。

不過,和Roe v Wade 比較起來,Bush和Gore的判決,真那麽重要麽?也許重要不重要在其次,關鍵是他們是否以黨派來劃線?
Sandra O'Connor 和其他兩個保守派提名的大法官在Roe v Wade 的判案中沒有按黨派劃線
表決,又該怎麽解釋呢?

不少大法官在做了大法官之後,發生了改變,不一定是他們的政治主張變了,可能他們的對憲法的理解變了。羅斯福任命的四個大法官在New Deal 之後就有了分歧。。

政治主張和對憲法的理解會不會有重疊的時候,當然有,而且應該很多。但是,說到底這是兩碼事,是可以分開的。但是認為他們都應該分開,也不現實啊。



糯米粥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桃子蘋果' 的評論 : 嗯,是的。也把這本書放在書單上,以後爭取試試
糯米粥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桃子蘋果' 的評論 : 以前不知道RBG這些具體的貢獻。女權的每一點點滴權力,都是這些先驅們爭取來的
糯米粥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桃子蘋果' 的評論 : 嗯,同意我說的有些太籠統。具體的例子:1.比如我不太理解RBG為啥不早點退休,在自身精力跟不上工作的情況下。我讀報後的理解就是她要撐到民主黨總統上台。
2. 再比如Bush vs. Gore有爭議的投票,最高法院的投票就是完全跟著Party line走的,誰都不免俗。

但你說的都非常有道理。美國的民主製度,美國的憲法,是瑕不掩瑜,別的國家做的更差遠了。
桃子蘋果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糯米粥' 的評論 : 再加一點補充吧。書聽完了,去附近的小書店,被告知,要到年底訂的書才能到,要我過了年再去問問。幸好聽的時候我有留了些bookmark,就點了再聽些片段。第一個就是關於婦女參與法庭審判時的陪審團的權利問題。(關於陪審團製度,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麽要讓沒有太多法律知識的平民百姓,參與審判,我個人覺得對這個的看法,可以清楚地揭示人對美國憲法,對公民自治的理解、誤解程度。當然這是另一個話題) 在被任命為高院大法官以前,她就在做爭取婦女權益的法律工作。書裏RBG就舉了那時的幾個例子。
Hoyt v. Florida。Hoyt的上訴(對她的審判不公,因為都陪審員都是男性),被當時公認為Progress 的Warren court否決了,那是60年代。但到了70年代,公認為保守的Burger court,在Taylor v. Louisiana 一案中,卻推翻了Hoyt v. Florida 一案。也是這個案例,最終確認婦女不可以被排除於陪審團選擇之外。 為什麽會有這個改變?在書裏,RBG的解釋是,因為社會觀念變了。。

你說的也對,一些做法大概沒有超脫黨派。但我總覺得這種結論,有點太籠統,太簡單化了。

桃子蘋果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糯米粥' 的評論 : 關於高法院和大法官們的曆史,有很多書。自建國以來,高院的所有判決,包括反對方的陳述,都有文字記載。。可以看。最高法院和大法官們的故事都很有意思。

對了,書裏有RBG的一段話,大意是,包括歐洲在內的很多國家的憲法都不過是一紙條文,沒有太多的實際意義,但是美國的憲法不是,從高院初建到今天的所有判決,都是依據憲法和修正案做的。它不僅是200多年前聯邦共和國成立時,各州一致認同,簽署的立國原則,也是這200多年來一直被美國社會遵循的原則,雖然,對它的解釋各有不同。
糯米粥 回複 悄悄話 喜歡你寫的這些!關於第三條,我還是有些半信半疑的。覺得大法官們的一些做法,還是沒有做到超脫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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