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47)
2019 (59)
2020 (194)
2021 (109)
有個律師朋友那天對我家老二說,應該要辦個委托書,(法律上的稱呼我沒記住),萬一出了什麽意外事故,神智不清了,誰替你負責。她說她給自己的孩子18歲的生日禮物之一就是一些表格。。。
當年她也勸我們要辦理will,萬一出什麽事,孩子歸誰。。我記得當年特別不情願,但左思右想,為了孩子們,還是要提前做好安排。。。。
這兩年我認識的人裏有幾個突然去世,有的因病,有的是意外。。有遺囑和財產安排和沒安排的,對家人來說差別太大了。為自己和家人負責,還是早做安排的好。
照顧老人的事,我同意夫子的說法,照顧老人,沒啥道理可講,人就一個爹一個娘,走了就再沒有了。能盡多少力就盡多少力。至少讓自己不後悔。
很多人不到最後失去行動自由,都不知道晚年能有多無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