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47)
2019 (59)
2020 (194)
2021 (109)
聽美國曆史的書是這兩年來我在開車時的大愛。
最近在聽Thomas Jefferson - The Art of Power 和The Quartet - Orchestrating the second American revolution 1783-1789.
“四人幫”之一的James Maddison 和他的導師,摯友Thomas Jefferson 對美國憲法及bill of rights 的不同看法,很有意思。
Maddison,後一本書的作者認為,以他在獨立戰爭之後聯邦議會時遇到的麻煩和掣肘,
認為對憲法中所要保護的個體基本天賦人權而言,最大的威脅來自多數人。Jefferson,以他對英國君主製的否定,則認為最大的威脅來自國家政權。
兩百多年來有太多事實證明,這兩種威脅其實都存在。
兩百多年前的founding fathers 們麵對這個互相矛盾的現實:
國家政權的合法性在於大多數人的認可,然而與此同時,也不能相信多數人在任何情況下都會負責地規範自己的行為。
經過兩百多年的戰爭,爭論和進步,美國的政治家們似乎並沒有找出更好的辦法麵對和解決這個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