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85)
2023 (1)
癌症是否應該告訴本人?(2)告訴的結果
以下都是當年在國內當醫生時遇到的事情。這些故事,和一些網友提供的故事大同小異,大家姑且讀之。
1)放射科小D的故事
小D是放射科的青年醫生,因腹痛,大便習慣改變,有時便血,診斷為腸癌,時年30出頭。被診為腸癌時,按規定沒有人告訴他本人。發現時已是晚期,手術並沒有徹底清除癌腫,但是他本人仍然並不知道患了腸癌。
顯然他的健康狀況日漸變差,但是由於不知道是患了癌症,小D的精神狀態還不錯,後期已經坐在輪椅上了,經常由家人推著來醫院配藥什麽的,還樂嗬嗬的。
有一次他的上司,放射科的H主任,有意無意向他地透露了他的病情。小D的精神當場崩潰,從此病情急轉直下,沒多久就離世。
後來有人譴責H主任,說是他害死了小D。
2)腫瘤科X醫生
當時我在腫瘤科。X醫生每天和我們一起查房,一起輪流值夜班,天天擠車上下班,不見有何異常。
有天查完房,X醫生說,要去婦科取一下前幾天做的一個病理報告。此時,我們方知X醫生一直有子宮出血,一直在婦科看病隨訪。
去了約有半個多小時,婦科來電話,告知:X醫生被發現有子宮黑色素瘤,現在已被收住病房。
原來,婦科認為X本人是腫瘤科醫生,所以應當告知本人。黑色素瘤是惡性程度非常高的腫瘤,X醫生比任何人更清楚其預後,聽到診斷,當場站不起身,於是被收住入院。
X躺在病床上從此沒有離開過病房,數月後病逝。
3)著名消化道專家
G醫生是中國著名消化道專家,有次騎著自行車去另一家醫院取胸部X光檢查結果。結果被告知是肺癌,當場癱坐在那個醫院。以致那個醫院電話通知G醫生自己的醫院,派車把G醫生接回,不到一年病逝。(非直接知道,細節不清楚)
4)大內科Z醫生的故事
Z是我下麵的住院醫。一病人診斷為胃癌,Z直接告訴了病人,使得病人精神崩潰。Z因此獲推遲1年晉升處分。
Z是青年醫生,撞在槍口上,因而受處分。其他幾例,各有其理由,因為對象本身是醫生,沒有聽說誰受了處分。畢竟,中國的那個叫“製度”,不是法律。
(待續)
是的,破除了迷信和宗教信仰,人死燈滅,所以恐懼。
人通常有僥幸心理,希望自己沒有患癌。
同意。沒有修到家。
堅強的人可以並且應該告訴。
有道理。但還是要因人而異。
早期應告知,晚期應瞞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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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EE
曾經遇到過一位來自日本的醫生,他說癌症患者,醫生/護士/和尚被告知後, 預後非常糟糕!
謝謝留言。看來東亞人都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