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方法,笛卡爾,莫言,槍(3)
老幾
“Johnny, are you a philosopher?”“ Yes. ”
“Well, give it up, while you still can”, said Ludwig Wittgenstein.
上文談到笛卡爾“證明”了上帝的存在,這篇我們就來談談笛卡爾是怎麽證明的,順便說一下這個“上帝”在他學術爭論上的用途。
首先讓我們先排除“沒有用”的。這個“沒有用”是老幾自己的話,指一切荒謬的,主觀而非客觀的,與理性不相幹的東西。這樣莫言和槍就得從題目中拿掉去掉,他們是老幾頭腦裏的主觀東西,與本篇的話題沒有客觀上的關係。在研究任何問題以前,先去除“虛妄的主觀臆想”,這就是笛卡爾思考問題的出發點。(從這裏可以看出笛卡爾一點都不“唯心”,不像老幾。後人把笛卡爾的思想稱為唯心主義,實在是有違老人家的本意。)
在說明笛卡爾證明上帝的過程以前,先說說他的思想方法。
在這之前的經院哲學家認為,“理智中的東西沒有一樣不在感官中”。對此笛卡爾貶之為“鼠目寸光,隻看到可以感覺到的東西,養成一種習慣,完全靠想象力理解問題”,並舉例說“神的觀念和靈魂的觀念是感官中根本沒有的”,這點切中經院派“真理神啟”的觀念,說明他們的感官觀念與對神的信仰自相矛盾。
另一方麵,笛卡爾清醒的意識到,即使感官得到看似確切的感覺也是不可靠的,比如“黃疸病人就覺得什麽都是黃的,距離很遠的星星和其他形體在我們眼裏就顯得比實際小很多”。
這樣一來,就提出了一個判斷真假的標準問題,究竟什麽是真實可信的?笛卡爾的回答是,“凡是我們十分清楚,極其分明的理解都是真的”。至於為什麽可以存在有“十分清楚,極其分明的理解”,笛卡爾的回答是來自於“上帝”。我們今天的人不難看出笛卡爾這裏的“上帝”,就是科學方法論。
可在當時,笛卡爾卻得要一本正經的證明“上帝”的存在,而且“上帝”是站在自己一邊的。
在證明上帝即神的存在以前,作為思想家的笛卡爾照例是先要定義一番:“那被我們理解為無上完滿的,不能設想其中包含任何缺陷或完美的限製的本體,稱為神。” 笛卡爾在《談談方法》這本共有六部分的書中,第四部分全部用來說明神的存在。最後在附錄四中總結了十個共同見解,即公理,從四個方麵(四個命題)來證明神的存在。
笛卡兒的一個證明(據說是借來的):“我們有一個關於上帝的天賦觀念,表象著全知、全能、全善、絕對完滿、至高無上的上帝本身。這是一個最完滿的觀念,但是它屬於我們,而我們是不完滿的、有缺點的,不可能產生任何比我們自己完滿的東西。那麽,它隻能來自於一個心外的絕對完滿的本體,即上帝的賦予,所以上帝必然存在。”換句話說,上帝是完美的,而我們是不完美的。我們不完美,所以我們創造不出完美的東西。所以上帝不是我們創造的。既然這個概念存在,又不是我們創造的,那隻能是另外的完美東西創造出來的,那個完美的東西就是真正意義上的上帝了。
笛卡兒這個上帝存在的證明聽起來很有道理,卻似乎並沒有多大的說服力,否則所有真正的思想家就會信仰上帝了。以此看起來這個上帝存在的證明不是沒有問題的,這裏我們不討論其證明是否正確,這種榮幸不該屬於理工出身的人,還是讓給正牌哲學家(事實上老幾某篇後麵的跟帖有兔子的說明)。
老幾在向這位偉人學習的同時,能夠欣賞到笛卡兒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超絕智慧和與生俱來的自信幽默和謙卑。笛卡兒悄悄地地創造出自己的上帝,又拐彎抹角地以自己的上帝替換經院裏的上帝,再拐彎抹角地把上帝拉回來,替自己的理論作證。偉哉笛卡兒!樂哉笛卡兒!幸哉笛卡兒!有人說,人生品位(應為品味,老幾注),諷刺暗喻;人生智慧,拐彎抹角,誠如斯言!
是不是根據一個人這種智慧掌握多少,就能知道此人在文明社會中的位置?有待調查。
Face value means nothing some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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