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漫漫人生路”?聽上去好像很長很長,且過著呢的感覺。實際上時間是過得很快的,一點不“漫”。
從第一次正式見他到現在,悠悠十七年過去了。
96年春夏之交,我將滿20歲。剛剛經曆過一場自以為轟轟烈烈的初戀和失戀,感覺自己從朝氣蓬勃的女生一下子變成被人甩的小棄婦,生活從前景美好一下子轉為慘淡,心裏糾結鬱悶寂寞莫名,一時不知如何定位自己。
那一天,他在係裏去郊遊的車上注意到了我。他覺得這個女孩很特別,就向旁邊的人打聽我是誰,然後下車後過來和我一路走一路說話。期間有別人過來找他講東講西,他們就慢下來,我走前麵,但他一直跟在附近。
後來人們漸漸走散了,隔得距離越來越遠。他追上來和我一起走。
他說:“你走路的樣子真特別”。
我很抱歉,說:“很難看是不是?沒關係,有人說過了的,我也想改但是不知道怎麽改”。
他說:“我覺得很好看,很特別。”
真的嗎?我很高興。
他又停下來仔細看我走了幾步路,然後說:“是真的很特別,很——好看。你的腳有一點點內八字,不過看上去——就是很特別。”
那天同去郊遊的有個很美很乖巧可愛的6,7歲的小女孩,大家都喜歡她。當我和那小女孩走一起的時候,他讚美說:“你們長得真像,連走路的樣子都像。”
我覺得他的誇獎是認真的。那一天玩得很快樂。
郊遊結束的一天晚上,同行的一個女生跟我說:“我知道有個人喜歡你。”
“誰呀?”我趕緊問。這麽大的事怎麽能無動於衷。
“你不知道?嘻嘻,真不知道還是裝不知道?”
“你是說——他?不可能。”
當年那個不可能的人,現在是我們三個孩子的父親。回憶起那一天,他描述我穿的衣服,坐在車裏的位置,等等,十分詳細。他說:“一看到你,我就覺得你非常特別。頭發,眼睛,個頭,身材,講話,樣樣都是我喜歡的樣子。特別是你走路的姿勢,我覺得很別致很好看。”“我對你一見鍾情”。
後來我們在一起的日子當然不是一帆風順的,並且還經曆了各種各種挑戰。一度也在低穀爬行。爬著爬著,天就亮了,希望就升起來了,幸福也降臨了。如今是“情常在,人未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