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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中國最應當廢除的條例

(2014-01-18 09:53:29) 下一個

當今中國最應當廢除的條例


早就想寫篇有關“信訪”的博客。看到國家信訪局副局長自縊身亡的新聞最終促成了這一篇博客。信訪是中國社會特有的一種製度。新中國成立後不久於195167日頒布的《關於處理人民來信和接見人民工作的決定》是當代信訪製度的起點。之後經曆了19516月至1979年初, 1979年到1982年初和1982年才初到現在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一般被認為是政府發動人民群眾在運動中揭發他人的問題和對運動中問題要求落實政策的信訪。1979年初到1982年初是所謂的“撥亂反正型信訪”。因為這一時期的法製建設不夠健全,信訪成為當時解決大批曆史遺留問題,平反冤假錯案的主要途徑。一般認為“撥亂反正”1982年基本完成。在此之後,信訪的主要功能轉變為“化解糾紛、實現救濟”[1]

雖然作者沒趕上信訪製度的第一階段,但有機會記錄下第二和第三階段訪民三十多年來的棚戶和街邊乞討生活。為了能夠平反冤案,上訪群體無法象正常人一樣生活,同時帶來很多社會問題。
 



乞討的上訪者 (1979年冬)




乞討的上訪者 (2014年冬)




上訪者路在邊的”住所“ (1979年冬)




寫申訴信的上訪者(1979年冬)
 

從照片上可以看出,三十多年過去了,雖然訪民賴以生存的乞討方式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但訪民承受冤屈的能力要低了很多。陳水總上訪無果,製造了廈門BRT公交車火災事件,致46人死亡,34人受傷和楊佳上訪無果,闖進上海閘北公安分局辦公場所,用利刃襲警造成64傷兩起事件就是很好的說明。

盡管200551日國務院第76次常務委員會通過了《信訪條例》,但所謂“化解糾紛、實現救濟”的信訪製度的存在沒有法律依據的。它構成了法律製度和社會福利製度的多軌製。事實上,部分上訪人寧願通過信訪來“解決問題“,也不願意走法律渠道的 “信訪不信法”的現象本身就暴露了這一製度的弊端。

堯舜時期設置“進善之旌”、“誹謗之木”、“敢諫之鼓”,這些是中國古代信訪製度的萌芽 [2]。到了清代,中國傳統的信訪製度發展到了巔峰,也逐漸走向了衰落。這個時期的信訪,包括擊登聞鼓、上書皇帝等,被統稱為“京控”。上訪這一原始、封建社會的手段在二十一世紀再出現,是對當今中國法律製度的莫大諷刺。

因為信訪無法想法律一樣給上訪者一個確定的“說法”結果悲劇不斷。為了避免上訪無果的悲劇一而再再而三的的發生,應當徹底廢除信訪條例

 

[1] 新中國信訪製度的曆史演變,應星,光明網。

[2] 中國古代的信訪製度,雅歌, 新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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