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94)
2015 (139)
2016 (126)
2017 (121)
2018 (72)
2021 (1)
不論是“特殊照顧”還是“暗下絆子”,隻要根據膚色取人的,就叫種族歧視。前者可稱為“隱性歧視”,後者為“顯性歧視”。
“種族平等”,金博士講得很好很清楚,就是隻根據一個人的品質來評價:“not be judged by the color of their skin, but by the content of their character”
因此,有些女權運動的倡導者認為,過分照顧女性也是一種隱性的“歧視”,比如國內一些地方的“女性停車場”,有歧視女性開車不如男性的嫌疑。“過分”,即沒有事實根據而受到照顧。不過好像沒聽說過“浮力族”說過類似的話。
黑墨兄弟姐妹們,其實是被民主黨隱性歧視的對象,被麻醉了,因此很難翻身。
同意的請舉手,不同意的請跺腳,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