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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道德經》的一點體會

(2013-03-29 22:59:12) 下一個

有人說老子的《道德經》是哲學著作,但實際上它與先秦諸子的大部分著作一樣,是帝王之術,是為統治者提供治理天下的思路和方法。

請看下麵幾段,並不難懂,而且論點明確:

《道德經》第三章

不尚賢,使民不爭;

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

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

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誌,強其骨。

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知者不敢為也。

為無為,則無不治。


《道德經》第十八章

大道廢,有仁義;

慧智出,有大偽;

六親不和,有孝慈;

國家昏亂,有忠臣。


《道德經》第十九章

絕聖棄智,民利百倍;

絕仁棄義,民複孝慈;

絕巧棄利,盜賊無有。

此三者以為文不足。(注:文意為法則)

故令有所屬:見素抱樸,少私寡欲,絕學無憂。


《道德經》第五十七章

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

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

民多利器,國家滋昏;

人多技巧,奇物滋起;

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故聖人雲:

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

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道德經》第六十五章

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

民之難治,以其智多。

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

知此兩者亦稽式。(注:稽式意為準則)

常知稽式,是謂玄德。

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然後乃至大順。


很明顯,老子主張愚民,主張抑善(不尚賢;絕仁棄義),主張無為而治。

當然,《道德經》中表達了一些哲學思想如‘道’,‘名’,和事物的相對性,但隻是一些片段,沒有一個完整的係統,也不是主要論點,是為其帝王之術服務的。

老子的‘道’既指規律,又指本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在西方哲學中無此概念,與斯賓諾莎的泛神論有點相似。

老子的關於事物的相對性的論述是他在哲學上的最出色的地方,這在他的《道德經》中表現的淋漓盡致,有許多精彩的論述,如: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

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


但是,也許是他太熱衷於發現事物的相對性,結果在許多地方搞過頭了,缺乏應有的界限,以致於走向荒謬。例如他說“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類似的話他在《道德經》中不厭其煩地講過許多次,把這個東西當作治國的致理明言。其實這個說法根本經不起推敲:

首先老子似乎認為民眾天生就有偷盜的傾向,見到有貴重價值的東西就偷?

老子要統治者“不貴難得之貨”,這當然是愚民,更確切地說是自欺欺人,有可能做到嗎?

天下沒有貴重物品就會沒有偷盜嗎?不曉得老先生從哪得到的這種理論。


老子的關於事物的相對性的論述的確有些辯證法的味道,但不完全,他隻講對立不講統一,辯證法的對立統一是說,事物的相對性是在事物之內(在統一體之內),就是說這種相對性是有範圍的,超出這範圍就會出問題,比如人有高矮,胖瘦,美醜等相對差別,但這僅限於人的範圍之內,如果你對一堆石頭找這些差別則沒有意義。

老子的問題是他在談事物的相對性時有時會超出範圍,物品的價值與偷盜行為雖有聯係,但顯然是兩件不同的事情,硬把這兩件事搞在一起去談它們的相對性就很不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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