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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言論自由

(2012-11-25 17:41:10) 下一個
  發表於 2011-3-15 06:56

美國保護言論自由,不僅僅保護一般言論,而且保護極端言論,如果今天禁絕了一則最極端的言論,明天另一則“次極端”就會升格為“最極端”,下一次就輪到它被禁絕了,不斷地推演下去,最終將殃及一般言論,這還隻是保護言論自由的被動意義。保護言論自由的積極意義是保護新思想的傳播,新思想不可能都是正確的思想,但是一定有人要用舊思想去反對它的,如果有一個新思想被證明是正確的,人類就將受益無窮。美國對言論的限製最低,因此創造力最高;中國對言論的限製最高,因此創造力最低。

言論是相當有力量的,它能刺激行為……保護那些在公眾議題上甚至有傷害性的言論,來確保對議題的公開辯論不被窒息。

最為關鍵的是把言論和行動分分開。隻要不是行動,隻要不妨礙別人,想怎麽講就應該讓他怎麽講。多數是廢話,但是隻要有好的東西,隻要一點點,講出來了就能節省時間。

不能這樣廣開了言路,人會有很多好的東西不能夠得到吸收和執行, 更精確地說是不能及時地吸收和執行。因為社會的進步,技術的進步一個人,一個民族固步自封,甚至於很多民族固步自封都是攔不住的。

杜絕了言論。也就同時杜絕了新思想。因為思想要語言來表達。自己不表達,自己就沒有了新的思想, 但是管不住別人的發展。 別人不會等待。最多是自己暫時的杜絕。 時間長了就會不得不花大的價錢去買別人發展的新思想。不願意花也要花,別人逼得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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