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去超市購物,已經是秋風很涼的時候了。
因為我有個東西買錯了,必須要退換一下,所以我穿了件厚實的外套,通常,退還東西要排隊,那隊經常排到超市門口,秋風起了,站門口會很冷。
果然,我做了個正確的決定,那隊果然排在外麵,還很長,我正在得意自己的英明決定的時候,看到我的前方,有一對母女帶著一個小嬰兒,那個嬰兒大概七八個月大,很是神氣可愛。
小嬰兒穿了件短袖T恤,腿上是短褲,那秋風一陣陣刮過來,他一點兒不覺得冷,憨笑著,很有喜感。
我正在慨歎小孩子身上有三把火的時候,他的母親大概自己覺得冷了,就從包裏拿出一件厚實的外套給他穿,誰知道孩子非常反對,他拚命反抗,隻要把衣服套頭上,他就大聲哭鬧,他的母親和外婆(吧),非常努力地哄他,嚐試了三四次,小嬰兒就是堅決不從。
此時,風依然刮著,我都縮起了腦袋,真是冷啊,秋風掃落葉啊。
小嬰兒的媽媽和婆婆先是站成一排擋著風,可是風哪裏能擋住啊,這個時候,孩子媽媽忽然拿起小外套擋在小嬰兒前麵,然後如同逗貓貓拿樣,擋一下,拿下來一下,露出孩子的頭,然後喊一下小嬰兒的名字,然後再不斷重複這個動作,孩子咯咯笑著,特別開心,孩子的母親仍在繼續著,直到隊伍完全進入了室內,還拐了一個小彎,也就是不再正對著門口了,小孩子的媽媽才停了下來。
接著,她們辦好了她們的事情,孩子媽媽去拿東西,孩子奶奶拿起購物車裏新買的麵包片,給了那個孩子,那個小嬰兒就坐在購物車的前麵,無憂無慮地啃了起來。
我被這一幕深深打動了。
這是多麽完美而深情的愛啊,這個小嬰兒好幸福啊。
這個母親給他的,是純粹的愛,而不是責任,她是一種本能上對自己孩子的摯愛,才會有這樣愛的舉動和愛的智慧。
我忽然想,假如這個孩子交托給她們的朋友代管一下,遇到同樣的情況,對方出於責任會怎麽做。
如果對方很善良,很有責任感,肯定也會努力給孩子穿上衣服,但是如果孩子頑皮就是不從,可能會有兩個結局,一是努力了幾次,孩子哭鬧,對方也就算了,反正不是自己的錯,還有一個做法就是粗暴地把衣服給孩子套上,讓他哭去,不凍著就行了,心裏想著,反正我是為孩子好,無愧於責任,但是孩子一定會傷心地以為,對方不愛自己,甚至落下心理陰影。
而前麵那個母親的那種愛的本能,一般不會發作。
假如碰到不負責任的就慘了,對方可能不會管,可能還會覺得這個孩子不討喜,不識好歹,以後最好不要再管這樣的孩子了。
這個就是愛與責任的差距在哪裏。
然而,假如一個孩子遇到了一個善良的照看者,即使他們做不到前麵那個母親那麽好,依然是非常非常值得感恩的,因為,善良不容易,為了責任善待一個人,哪怕是孩子,也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當一個人從內心深處去愛一個人的時候,是不會感覺到辛苦的,因為,那份愛的本能促使她(他)去做好每件事情,他們做好了這些事情,自己才覺得快樂,所以,這個時候,愛是付出,也是為了自己內心的滿足,隻有這樣去愛,他們才會覺得幸福。
而當一個人為了責任去愛的時候,就很容易覺得疲憊,甚至抱怨,患得患失,所以,我忽然意識到,如果要讓別人為了責任來愛你,是很不明智的做法。
永遠,不要讓誰為了責任來善待自己,除非對方出於內心的愛,那麽,一切就會顯得自然而然,舒服愜意,一旦有了責任這個東西的束縛,愛就會變質,變成另外一種感覺,漸漸的,愛,還能變成恨和厭惡。
那又何必呢。
人一輩子,隻有嬰幼兒時期,童年少年時期,還有晚年時不得不需要一些責任感式的關愛,其他年齡,最好自己愛自己,自己對自己負起責任,不能依靠任何人,隻要依靠了,就會變成其他人心底的麻煩,即使對你好點兒,也不是那麽情願,還不如不要這樣用責任催生出來的愛。
像前麵那個小嬰兒母親的那種愛,如果存在,趕也趕不走,如果不存在,求也求不來。
被這樣的愛包圍著,是很有幸福感的,反之,幸福感又從何而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