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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桑搏:從阻茅到驅張:“言論自由”與裝孫子精神

(2013-06-10 09:05:48) 下一個
桑搏






從阻茅到驅張:“言論自由”與裝孫子精神
2013-05-16
  除了在那些思辨天賦較差同時又對社會真實一無所知的頭腦裏,一般而言,“言論自由”本來就不是絕對化的。而把“言論自由”作為民主的絕對標高,與追求絕對言論自由,兩者在荒謬性上是沒有區分的。對於為“言論自由”而戰的那些人,這道理誰都懂。但誰也不願意說出來。言論的陣地上,但見鬥士們揮舞著“言論自由”的大棒試圖一擊致命——難道這不是一種奇異的現象:以“言論自由”的武器消滅對方的言論自由?所以,“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根本就是一句扯淡。伏爾泰本人壓根兒就沒說過這句話。
  所以,“言論自由”與其說是一個崇高理想,不如說它是一種武器更實在。
  最近發生的茅於軾沈陽講座遭擾、長沙講座受阻,和張宏良保定宣講被逐,寓言般地為我們揭示了今日中國社會言論自由的真相。這幾個事件不是好例子,但再也找不出來比它們更直截、更富象征意味的例子了。忽略掉茅於軾和張宏良及其各自陣營的立場、觀點(即言論內容),嚐試從“純理論的言論自由”(盡管這個世界上從來沒有什麽事情能夠純理論)的角度,對上述事件進行純真的觀察分析,會產生種種疑惑:天然熱愛言論自由的一方,為什麽不能容許對方的言論自由?不僅不能容許,還要祭起“言論自由”的強大武器進攻對方?你換種武器好不好,至少不致於讓圍觀的人們看著那麽別扭,也不致於讓言論自由本身受辱。
  但更真相的區別還不在虛偽和滑稽,而在於:幹擾或抗議茅於軾的,是民眾(即網絡上自稱屁民的人);帶走王新年、驅逐張宏良的,是警察。前者是公民個體或群體,後者是國家機器。前者雖有不同觀點或意見但無強製力,後者未必不同意王新年張宏良的觀點卻擁有法律強製力。
  一定有人要推演危險:如果茅於軾真在長沙開講了,一定會遭受暴民(所謂“毛左”一派)的襲擊——這不是赤裸裸的暴民強製力又是什麽!這種“危險”是幻想危險,或者叫“製造危險”更準確。事實上,這種危險是不存在的。截止目前的事實表明:在已發生的幾樁異見暴力衝突中,吃老拳暴栗的無一例外都是“毛左”同誌。再退一步講,就算茅老果然遇襲了,自有法律會為他加倍地複仇出氣。不信?最新發生的孔慶東爆粗口被罰案例,難道還不足夠安慰茅黨戰友們委屈的心靈嗎?
  事情現在有些明朗了:究竟哪些人實際擁有言論獨裁之權,且行言論獨裁之實,卻長年終日悲天怨地為“言論自由”而戰。邏輯至此,有句形象的描述便要脫口而出:端起碗吃飯,放下筷子罵娘。不止如此,更有筷子還未放下、端著碗邊吃邊罵的,例如戴著口罩公開簽售。
  這是一種什麽精神?這是撿了便宜賣乖的精神,這是裝孫子的精神,每一個中國公共姿勢分子都嫻熟於這種精神。人間確實有鬼,但並無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裝孫子——這些人為什麽要滿腔熱忱任勞任怨裝孫子?這才是值得分析研究的問題。
  諾姆?喬姆斯基《海盜與君主》第一章開篇第一句就說:“比較而言,美國對言論自由的限製之少,雖不能說獨一無二,但至少也非比尋常。”緊接的一句是:“同樣不同尋常的,是美國在限製思想自由方麵所采用的各類技術的廣泛性和有效性。”而這兩個現象是互相關聯的。美國實施思想控製的技術是什麽呢?沃爾特?李普曼稱之為“製造共識”,愛德華?伯奈斯則叫作“策劃共識”。簡單說,就是在某個民眾的聲音被聽到的可能越大、使用暴力消滅聲音的可能越少的社會裏,就必須保障這些聲音表達的是“正確的事情”,並為此創造某些技巧。美國公眾輿論專家埃弗裏特?拉德將它稱為“治國之術的精髓”。他認為,一名總統“必須致力於策劃共識”。
  “正確的事情”,就是促使國家政策對精英集團的利益有利的事情。其操作流程是這麽一條線:控製輿論—製造共識—控製思想—左右政策,最終實現控製政治。當然,細究起來,裏麵的道道還是有些技術含量的——若非如此,又如何騙得了大洋彼岸的億萬粉絲呢!與美國不同的,是今天的中國社會裏,策劃共識的不是總統而是公共姿勢分子群體。而在動機和動力方麵,大洋兩岸的共識策劃者完全一致:精英集團利益。——一句話,裝孫子就是為了占便宜,此即裝孫子精神的動力源泉。
  擅於揮舞“言論自由”大棒製造共識的鬥士們,深諳“會哭的孩子有奶吃” 的撒嬌規律。因此,在今天中國的輿論場上,你將常常看到這樣的場景:嬌滴滴抱怨或惡狠狠詛咒中國言論不自由的人,總是聲音最大、享受言論資源(自由)最多的那些人。當“嬌滴滴”越來越得逞之後,他們便會露出“惡狠狠”的獠牙,開始嚐試策動輿論的惡浪,徹底倒翻中國社會這艘船。事實上眼前他們所做的,已經不再是“策劃共識”而是在製造共識,已經越過了“控製思想”而試圖綁架政治。——不是嗎?以共產黨(而非執政黨)的眼光去觀察,連官媒黨媒恐怕都早已淪陷了。
  早在十幾年前,一位作家把1980年代稱作“話語環境的黃金時代”(此處的“話語環境”與時下的言論自由大致同屬一回事),並預言情形將越來越壞……那時候聽著心裏迷惑:眼前的社會不是正在朝著話語空間越來越寬容、言論尺度越來越開放的方向發展麽,且不說出版業的繁榮泛濫、新媒體的層出不窮,單就內容來看,也是各種“大膽”各種“異議”,幾乎到了百無禁忌的邊緣——怎麽可能會越活越回去了呢!
  但終於,目睹著今天的現狀和最近發生的事情,讓人不得不想起列寧的話:“資本家把取消書報檢查和各黨派可以自由出版任何報紙叫作‘出版自由’。 實際上這並不是出版自由,而是資產階級富翁欺騙被壓迫被剝削人民群眾的自由。”“資產階級社會的‘出版自由’就是富人有自由在每天數百萬份的報紙上有計劃地不斷地欺騙、腐蝕和愚弄窮人——被剝削被壓迫的人民群眾。”
  原載:觀察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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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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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樓] 評論人: 堅守陣地 查看評論專輯
茅於軾老狗來我長沙,當時不知道啊,主席故鄉絕不歡迎的。
下次再有反毛的美狗來長,請毛派先告知,我要去給它一“力殼”。
2013/5/18 19:12:18
[25樓] 評論人: 溺水之魚 查看評論專輯
阻茅的是民眾,驅張的卻是警方,怎麽混為一談?
2013/5/17 22:52:15
[24樓] 評論人: gz3hua 查看評論專輯
當然,也是建立在相互承認地位的基礎上
2013/5/17 6:17:54
[23樓] 評論人: gz3hua 查看評論專輯
各位:民主的最終實質就是相互讓步!
2013/5/17 6:17:10
[22樓] 評論人: tonygu 查看評論專輯
邊界是法律,但決不是潛規則。
2013/5/17 0:42:51
[21樓] 評論人: tonygu 查看評論專輯
http://bbs.aibo123.com/thread-174652-1-1.html
FUCK THE QUEEN
這種程度是可接受的。
2013/5/17 0:23:19
[20樓] 評論人: tonygu 查看評論專輯
亞姆·沃裏納(Liam Warriner)公然脫掉褲子、裸露下身,將澳大利亞國旗夾在臀部中間,不停向女王乘坐的豪華轎車扭動屁股以示反對。
因在公共場所侮辱宗主國元首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被處以510英鎊(約合5035元人民幣)的罰款。
如果不是在公共場合侮辱女皇,這種行為夠不夠罰款的?
2013/5/17 0:20:05
[19樓] 評論人: tonygu 查看評論專輯
18樓的話也隻是口口相傳的網絡轉載罷了。
比如,到英國,不能侮辱英國女皇。到美國不能攻擊華爾街的壟斷和貪婪。
什麽時候華爾街都出來了。
2013/5/17 0:16:55
[18樓] 評論人: 楊鋒 查看評論專輯
“言論自由”是有邊界的哈,是有範圍界限的。
比如,到英國,不能侮辱英國女皇。到美國不能攻擊華爾街的壟斷和貪婪。
2013/5/16 23:48:55
[17樓] 評論人: tonygu 查看評論專輯
文革時的左泒爆發出的鬥爭曆史值得今天當紅的左泒旗手們借鑒。
2013/5/16 23:09:58
[16樓] 評論人: tonygu 查看評論專輯
左泒是奪權之爭,右泒是奪利之爭,對當局而言鬥爭的目的性不同。
左泒不少是打著蠱惑百姓的幌子,防備級別自然是提升到宗教的次一等級。
右泒搶錢畢竟搶不過槍杆子,很多地方都有合作的餘地,一起撈錢。
區別對待沒有什麽委曲的。
2013/5/16 22:32:49
[15樓] 評論人: tonygu 查看評論專輯
11樓大善。
2013/5/16 22: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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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與評論 真差 一般 值得一看 不錯 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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