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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呈發表最新檄文:“憲政”神話的覆滅 (2)

(2013-05-31 14:17:43) 下一個
  四、看童之偉如何“在憲法的框架內”顛覆憲法

  2012年3月24日—25日,童之偉在共識網和《領導者》雜誌於武漢主辦的“向現代化轉型的中國憲法與憲政——迎接82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研討會上做了係統的發言,其題目是《現行憲法修改的若幹問題》。(詳見http://www.21ccom.net/articles/zgyj/fzyj/article_2012052860603.html 此文經作者審訂)而其核心內容卻是顛覆和篡改憲法。賀衛方在2006年3月新西山會議上關於憲法、憲政的發言圖窮匕見,童之偉雖然與賀衛方殊途同歸,但是他比賀衛方更加狡猾也更加講究策略,他試圖“在憲法的框架內”顛覆憲法,換句話說,就是打著憲法的旗幟顛覆憲法。

  童之偉的發言開篇便說:【開這個會讓我想起來2003年曾經有過的一個會議,人稱‘西山會議’,那時候討論憲法修改,結果被樹成了一個反麵的典型和靶子。……我特別想說的是,有錄音,還有錄像,我們對著這些東西講話,我給主辦方提出一點希望,要慎重對待傳出去的錄音和錄像,尤其是每個人的發言,如果要公開,一定要本人看過才負責,我們要防止後患,在這個前提下我們才敢開講。】由此可見,童之偉們在內部討論時的發言,童之偉們的真實想法,是見不得陽光的。

  童之偉的論文、報告及發言總是錯誤百出,這已經是總所周知的事。2003年3月,江平、曹思源、石小敏、徐友漁等自由主義反共學者在青島召開了“中國憲政論壇:保護私有財產與修改憲法”研討會,這與2006年3月份高尚全、石小敏、賀衛方、張維迎等人召開的新西山會議是同一陣營人馬組織的兩個側重點不同的會議。但是其主旨卻是相似的,即推動新自由主義經濟改革、落實新生資產階級的財產權、顛覆中國憲法。童之偉顯然把兩個會混淆在一起了。2006年新西山會議由於內部記錄曝光,使自由主義學者的反共真麵目暴露於世人麵前,從而使此會議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童之偉在2012年3月的修憲會上更加小心翼翼。

  童之偉認為,“現行《憲法》實際上麵臨著全麵修改的問題。……如果可能,憲法最好做一次全麵修改。”如何進行全麵地修改呢?


  1、以社會主義之名搞資本主義之實

  第一,童之偉主張,仍然打著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旗號,但是搞新民主主義,以及民主主義的實質。按照童之偉的定義,新民主主義就是顛覆社會主義經濟製度,經濟上搞全麵的資本主義,廢除公有製搞全麵地私有經濟、分配上廢除按勞分配搞按生產要素分配。而民主主義,就是在經濟全麵私有化基礎上,取消共產黨的領導,全麵顛覆社會主義政治製度。

  童之偉說,【我注意到,有一種主張是回到新民主主義,就是要退回去,退夠。新民主主義意味著政治上是共產黨領導,經濟上是資本主義。就是把現行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做法再往後退一步,似乎讓有些做法更名正言順一些,比如發展私有經濟,比如搞按生產要素分配,等等。如果我們在政策上充分運用,現在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下的主要內容可以與新民主主義沒有太大差別。……我也注意到了,有人說何必搞新民主主義,幹脆就搞民主主義。民主主義是資本主義社會經濟結構的政治表達。而且,民主主義主要是著眼於政治方麵而言的,經濟上應是以私有經濟和非按勞分配為主。如果提民主主義,政治方麵,尤其是政黨製度方麵也得做較大幅度調整。但是,在發展階段認識的定位上退到民主主義有沒有可能、各方麵接不接受呢?這個要考慮。……就個人而言,我比較傾向於繼續重申關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理論,因為,初級階段論下並沒有窮盡改革的空間,甚至可以說改革的空間還比較大。】

  很明顯的是,童之偉內心也主張最終搞所謂的“民主主義”,隻是擔心直接提取消黨的領導(即“政黨製度方麵也得做較大幅度調整”)會適得其反,所以他扛著“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招牌,他認為“初級階段論下改革的空間還比較大”,完全可以實現經濟上的資本主義化(新民主義的要求)和政治上部分的資本主義化(民主主義的要求)。

  2、取消階級觀點,全麵顛覆憲法核心觀念

  第二,童之偉主張“消除或者淡化階級鬥爭學說給現行《憲法》打下的深刻烙印”。他說,【以階級鬥爭為綱在憲法中怎麽體現呢?我認為,它主要體現在國家製度層麵,如關於人民民主專政的規定。在這個重大的問題上,我們是按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套路來處理的,它就體現在憲法總綱的第一條,這涉及到專政的提法。……我看,如果把專政這個提法改成民主,將我國定位於社會主義民主國家,會有不少好處。】

  童之偉在這裏有點強詞奪理,可以說為了顛覆憲法,他無所不用其極。憲法按照馬克思主義承認存在階級鬥爭,便被他扣上“階級鬥爭為綱”的帽子,按照這種套路,整個馬克思主義也可扣上“階級鬥爭為綱”、“極左”的帽子否定掉了。
  
  眾所周知,憲法裏的最重要的條款便是總綱的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製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製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製度。”如何理解這一條款?基本的曆史和現實常識告訴我們,在實現共產主義社會前,階級矛盾是無法消除的。資產階級等剝削階級享有民主,無產階級等人民大眾便會遭受專政;反之亦然。西方資本主義憲政社會,實際上便是大資產階級對人民大眾實行專政的社會。

  美國憲法序言中說,【我們美利堅合眾國的人民,為了組織一個更完善的聯邦,樹立正義,保障國內的安寧,建立共同的國防,增進全民福利和確保我們自己及我們後代能安享自由帶來的幸福,乃為美利堅合眾國製定和確立這一部憲法。】這裏的“人民”、“全民”,表麵上將美國資產階級、奴隸主階級、無產階級、奴隸、印第安人、黑人群體等一切美國人都包括了在內,把他們描述成同樣的、平等的、統一的、和諧的人民,其本質就是認為資產階級對無產階級、奴隸主對奴隸、白人精英對黑人沒有進行剝削、壓迫、專政。而美國憲法的核心目的,就是將以上種種剝削、壓迫、專政合法化,並指鹿為馬地將其稱之為“民主”、“自由”、“人權”——實際上,僅僅隻有資產階級等一小撮剝削階級才享有這種地位。換句話說,美國憲法的核心邏輯,就是維護這種剝削、壓迫、專政。

  正如馬克思在《共產黨宣言》中所言,“你們的法不過是奉為法律的你們階級的意誌,而這種意誌的內容是由你們這個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美國憲法中的人民,並不包括廣大的無產階級、印第安人、黑人,實際上僅僅隻包括一小撮資產階級。稍微了解美國曆史及現實基本常識的人,都不會否認這個結論。中國社會主義憲法與美國憲法完全對立,社會主義憲法中的人民並不包括試圖顛覆社會主義製度的國內外資產階級及其在學術界和政界的代理人,社會主義憲法認為資產階級對人民大眾存在剝削、壓迫、專政,因此,為了捍衛人民民主,必須對各種資產階級顛覆勢力進行專政。

  當前中國現實中的基本情況是,由於新自由主義改革,中國工農大眾,也就是大部分的中國勞動者,正在遭受國內外資產階級的剝削、壓迫、專政。但是中國憲法卻規定,以工農為主體的人民大眾才是國家主人,而試圖顛覆中國社會主義製度的國內外資產階級以及他們雇傭的自由主義反共學者和自由派官員,應該是人民大眾的專政對象。童之偉的上述言論,其實質就是要按照美國憲法來修改中國憲法,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打著“民主”的旗號恢複資產階級專政。正如美國憲法將資產階級對無產階級、將奴隸主對奴隸、將白人精英對黑人的剝削、壓迫、專政視作民主、自由、人權、法治一樣。這就是童之偉為何要否認階級鬥爭這一馬克思主義及社會主義的核心理念,並妄圖取消和顛覆憲法所規定的“人民民主專政”這一基本的國家性質。

  3、用“美國立憲主流價值觀”顛覆中國憲法

  第三,童之偉主張解決“個人權利的本源和地位問題”。他說,【這個是我們一直都沒有處理好的理論問題。這個問題歐美處理得比較好。他們處理好這個問題有兩個前提,一是理論上有自然狀態和自然權利的學說。我們可不談這種學說科學不科學,社會問題的解決有些與科學不科學沒什麽關係。值得肯定的是這種法學世界觀確認了個人權利與生俱來,解決了個人權利的本源問題,並以此為基礎,進而推定國家權力原本是個人出讓部分與生俱來的權利的結果。這種學說後來進入了美國的《獨立宣言》,再往後就成了憲法接受和貫徹的價值觀。我現在照筆記本讀一下寫進《獨立宣言》、同時也體現為美國立憲主流價值觀的這兩句話:‘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幹不可轉讓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們才在他們中間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當權力,則是得自被統治者的同意。’】

  童之偉完全認同歐美憲政的自然權利學說,盡管他知道,所謂造物主賦予之類的天賦人權說法並不科學,但是他還要將這一美國立憲主流價值觀強行塞入中國憲法。這哪裏是在維護憲法,分明是在顛覆憲法!童之偉說,【相對而言,在我們的國家學說、政治宣言和憲法中,一個突出的問題是個人權利的原初本源不明確。……我查遍馬克思主義創始人的書,從馬克思到鄧小平,再從蘇聯憲法到中國曆來的憲法,發現我們在這方麵的學說是一個空白。這個空白現在需要彌補,也可以彌補,如果得到了彌補,那就是真正的理論創新。彌補的形式其實很簡單,不過就是在‘十八大’報告中加兩句話,然後把那兩句話寫進憲法序言。至於那兩句話的內容,則無外乎是肯定個人的權利與生俱來,國家的權力來自個人的委托且以此為限。‘十八大’如果能把這樣一個學理用兩句話寫進去,然後我們把這個內容寫進憲法,那就是一個曆史性的貢獻,能為解決很多政治體製改革難題奠定理論基礎。】

  童之偉說他查遍了馬克思主義創始人的書,發現關於個人權利本源方麵是空白。其實,關鍵的問題是他並沒有讀懂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著作。歐美天賦人權及自然權利、自然法理之類唯心主義觀念早已被馬克思等徹底揭露和批判。馬克思主義認為,“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其中最基本的社會關係,當然是生產關係及生產資料所有製。資產階級所享有的剝削、壓迫無產階級,控製國家政權、控製媒體、控製軍隊等一係列關鍵性權利,並非與生俱來、上天賦予,而是資產階級壟斷生產資料所有權的必然產物。

  恰如國際歌所言,無產階級從來不相信救世主。無產階級要解放全人類並解放自己,隻有消滅資產階級的統治,並建立新的所有製和生產關係,並在此基礎上建立社會主義的國家政權和意識形態,這是中國憲法的基本邏輯。中國憲法序言說得很清楚,中國人民大眾的權利來源,是【以毛澤東主席為領袖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各族人民,在經曆了長期的艱難曲折的武裝鬥爭和其他形式的鬥爭以後,終於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此,中國人民掌握了國家的權力,成為國家的主人。】(見憲法序言)。這是馬克思主義、曆史唯物主義的敘述。在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者看來,中國革命侵犯了上天賦予他們的“財產”、“自由”、“人權”、“幸福”。而中國人民則指出,你們的“財產”、“自由”、“人權”、“幸福”,恰恰來自於對中國人民的剝削、壓迫、掠奪。這個判斷從本質上講,是曆史唯物主義和辨證唯物主義的科學判斷,並不需要用宗教神學以及唯心主義的自然權利、自然法理來論證。

  主張所謂天賦人權的中外憲政派們,包括中國的童之偉、賀衛方們,如果不是別有用心地騙子的話,隻能是蒙昧無知者,有待馬克思主義基本思想的啟蒙。

  其實賀衛方、童之偉們從美國那裏搬回來的美國憲政理論,恰恰是美國最落後、最反動、也最愚蠢的政治法律理論。在當今的美國,除了那些被壟斷資本寡頭豢養的學術奴才,所有的美國獨立知識分子都對所謂的憲政理論嗤之以鼻。在美國,每一個有良知的獨立知識分子,如批判法學學派,都承認如下基本常識:美國的憲法及法律隻是更加細微的政治意識形態,是根據統治階級利益形成的、並用來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的工具,法律傾向於拒絕窮人和工人階級的正義要求而保護富人及權威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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