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Zt 毛澤東為何否定上海公社

(2013-05-29 16:35:05) 下一個
2007年10月18日星期四

毛澤東為何否定上海公社
1967年年初,上海文革進入後來成為“一月風暴”的高潮,張春橋領導的造反派對市委市政府的奪權成功,並在1 967年2月5日舉行上海人民公社成立大會,宣告:上海的臨時權力機構——上海人民公社成立。會上宣讀了《一月革命勝利萬歲——上海人民公社宣言》,並通令:一切權力歸上海人民公社。

但是,上海方麵在上海公社宣布成立後,一直在等待中央的《人民日報》發消息,這通常意味著中央支持上海公社。但令人意外的是,《人民日報》沒有任何反應,第三天第四天,還是這樣。直到2月14日,“貴州省革命委員會”成立,《人民日報》發了社論:《西南的春雷》,對上海人民公社仍是毫無反應。

敏感的上海市民意識到,北京並不支持上海人民公社。

到了2月中旬,張春橋和姚文元從北京返回上海,在上海群眾大會上傳達了毛澤東的指示(見文革資料選編——毛澤東未公開發表的指示)。

張春橋說:“毛主席說人民公社成立以來,一係列問題你們考慮沒有?如果全國成立公社,那中華人民共和國要不要改名?改的話就改成中華人民公社,人家會承認你嗎?”

張春橋說:“主席建議:上海還是改一下,改成革命委員會,或者改成市委或市人委。”

這段話後來被廣泛傳播,並濃縮成“革命委員會好”的最高指示。但顯然,這中間隻是講到了毛澤東提出的名稱一改外國會不承認。但“革命委員會”這個名稱也是新名字,為何就不擔心外國不承認了呢?

因此,毛澤東否認上海公社,理應還有更深一步的含義。

筆者不久前收藏到的文革時期編印的《毛澤東思想萬歲內部學習文件——毛澤東1961年-1968年談話》(為正式出版,但文革期間廣泛發行)中,毛澤東對張姚有關上海人民公社名稱問題的談話的記錄。

根據上麵述及的《文革資料匯編》,毛澤東在2月12日-18日,三次接見張春橋和姚文元,談上海公社的名稱問題。

在毛澤東的談話記錄稿中,毛澤東談到了1871年的“巴黎公社”。這是因為上海之所以取名上海公社,就是模仿巴黎公社的名稱。

而馬克思的著作,使得巴黎公社在中國廣為人知。巴黎公社的實質就是主張人人平等的高度民主組織形式。公社的官員是被選舉出來的,他們絕對服從選民的意誌。他們失去選民的廣泛支持時隨時可以被罷免、被代替。(約翰加德納:《毛澤東與他的繼承者》)

毛澤東在談話中說:“巴黎公社,不是我們講巴黎公社是個新政權嗎?巴黎公社是1871年成立的,到現在96年了,如果巴黎公社如果不是失敗了,而是勝利了,那麽據我看呢,現在已經變成資產階級的公社了,因為法國資產階級不可能允許法國的工人階級掌握政權那麽大。”

他連續舉例蘇聯、英國、美國、越南、柬埔寨、印度、尼泊爾,以及中國的三皇五帝、太平天國等中外名稱為例後說:“名稱不宜改得太多,我們不在名詞,而在實際,不在形式,而在內容。”

接著毛澤東談了張春橋傳達的“政體論”。

毛澤東接著說:“如果都改公社,黨怎麽辦呢?黨放在哪裏?公社裏的委員有黨員和非黨員,黨委放在哪裏呢?總該有個黨嘛!要有一個核心,不管叫什麽,叫共產黨也好,叫社會民主黨也好。叫社會民主工黨也好,叫國民黨也好,叫一貫道也好,它總得有個黨。公社總要有個黨,公社能代替黨嗎?”

在談話中,毛澤東也表示,上海公社不能登《人民日報》,一登就會造成全國都改名公社了。

這段談話很長,限於篇幅,筆者不能全文輸入。但從上述談話來看,毛澤東之所以反對用公社的名字,實際上考慮得更多的是,上海能不能用“徹底的一人一票”的巴黎公社的結構?這樣做現實嗎?如果全國都搞巴黎公社,全國都搞一人一票嗎?

但毛澤東沒有明說,卻用“政體論”和“黨論”暗示了巴黎公社式的上海人民公社走得太遠。但,我們在中文的各類文革曆史書籍中,對這一段關鍵的原因完全沒有交代,均以“政體論”和“革命委員會好”一筆帶過。

最近,筆者閱讀英國對華專家的約翰加德納的著作《毛澤東與他的繼承者》中譯本(農村讀物出版社1989年5月版),裏麵倒是花了很大的篇幅對毛澤東反對上海公社作了深入的分析。

作者詳細分析了巴黎公社的特征,並指出,在巴黎公社95周年的1966年3月,《紅旗》雜誌就發表了社論指出,在公社裏,群眾廣泛地對重大決策進行討論,最大限度地參與公社的工作。而文革領袖們和《十六條》都主張按照巴黎公社的選舉方式,選舉文化革命領導機構。

作者針對毛澤東的“政體論”指出:“乍眼看去,毛澤東似乎在考慮外交方麵的微妙問題,實際上毛澤東是在關係一個極其重要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國家的存在問題。毛這時已經清楚地意識到,聽任‘公社’的蔓延下去,勢必對國家造成威脅。”

“1871年的巴黎公社,隻是在巴黎的範圍內活動,並不對整個國家發生作用。實際上,在當時和當代的情況下,這種模式對整個國家是不合適的。在毛看來,沒有一個至高無上的權威的自製公社的集合體,意味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國家停止存在。”加德納寫道。

他還指出,當時在文革時期,毛澤東並不打算把共產黨徹底毀掉;另一個重要原因是,“解放軍怎麽辦?按照公社的原則,應該廢除常設軍隊,”而當時解放軍在文革中,正擔負著重要的政治作用。

更重要的是,“巴黎公社的民主選舉的原則也向毛提出了問題。”

“馬克思根據巴黎公社這一原則得出結論說,任何社會主義的政權,都應該民主選舉產生。然而,在1967年初的形勢下,實行民主選舉,對毛是極為不利的。”

加德納的這本著作的中譯本,是由中國官方出版社出版的,因此其言論相信為官方所容忍。

雖然加德納的分析隻是一家之言,但卻是中文著作中,少有的對毛澤東否定上海公社的深沉原因的一種分析,值得重視。

實際上,毛澤東否定上海公社,並沒有失去對張姚的信任。而且毛在和張姚的談話中還提出解決“上海公社”名稱的三個方式,讓張姚選擇。其中一種方式就是不改名稱,還叫“上海人民公社”,但其他省份則不用“公社”的名稱。但毛澤東覺得這樣會造成全國反彈:“為什麽準上海叫,我們不能叫?”

這段上海公社名稱的曆史,雖說在各種回憶錄和文革史的記載都輕輕帶過,但筆者認為其實對中共黨史來說,具有重要的意義,值得持續關注和討論。

注:本文為筆者的讀書筆記。原來沒有打算成文。但不久前看到香港特首曾蔭權因為談及“文革”和“民主”的關係遭炮轟,就有了將這塊“磚”拋出來的想法,遂寫成此篇筆記,求教於有興趣者。

[圖片來自互聯網]

at 上午12:52
通過電子郵件發送
BlogThis!
共享給 Twitter
共享給 Facebook

沒有評論:
發表評論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