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汪精衛,漢奸就是漢奸 (一)
(2013-05-19 19: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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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月樓主
(看了高伐林先生最近為汪精衛辯護的博文,似曾相識。若幹年前高先生就通過采訪汪的後人,借汪精衛後人的口極力為汪辯護,當時本人就寫了這2篇文章與之商榷。文中的“王園”據知情人說意為 “冤枉” , 為汪精衛鳴冤叫屈。當然這個王園應該不是高先生,但他們的觀點大同小異。7-8年後的今天高先生依然不改初衷,為汪辯護,我也就再次post自己當年寫的這2篇文章,再與高先生商榷。需要說明的是我對高先生寫的許多文章是很欣賞的,但實在不敢苟同他為汪的辯護和洗脫。)
7月27日 <<新州周報>> “不吐不快” 專欄刊登署名 王園的文章 “生命與名節”, 為汪精衛辯護, 稱汪精衛 “任辱負重”, 為挽救千千萬萬人的生命, 與日本議和. 在王先生看來,汪精衛不僅不是漢奸, 反而是一個犧牲個人名節,救民於苦難的大英雄. 看了這篇文章, 感覺極不舒服, 專門作了些研究,寫成此文, 與王園先生商榷.並以次文紀念抗戰勝利61周年, 並緬懷千千萬萬死於日本侵華的同胞.
1。汪精衛是為國議和還是投敵賣國? 王園先生稱汪精衛在抗戰中的行為不是投敵賣國,而是 “議和.”我們就以曆史事實說話,看看汪精衛隻是簡單的議和,還是投敵賣國. 1931年日本製造 “九.一八”事件,占領中國東北. 1936年12月 “西安事變”促成國民黨和共產黨停止內戰,表聯合抗日. 1937年7月7日日本又製造蘆溝橋事變, 8月13日日軍又在上海發動進攻, 企圖全麵征服中國. 中國軍隊奮起抵抗, 抗日戰爭全麵爆發. 在外敵入侵, 企圖滅亡中國, 中國軍民艱苦抗戰的背景下, 汪精衛又做了什麽? 1938年12月汪精衛從 “陪都”重慶逃往越南河內, 12月29日汪精衛在河內發表 “豔電,” 公然聲稱日本 “對於中國無領土要求,” “尊重中國之主權,” 能使中國 “完成其獨立.” 汪宣稱願以日本首相近衛提出的 “互相善鄰友好,共同防共和經濟合作”三原則, “與日本政府交換誠意, 以期恢複和平.” 在日本已經占領中國東北, 日軍又進攻華北,華東, 顯然想要征服全中國的野心已昭然若揭的時候, 汪精衛以國民黨付總裁、國民政府行政院長、國民參政會議長的身份發出這樣的 “豔電,” 居然聲稱日本 “對於中國無領土要求,” “尊重中國之主權,” 這不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又是什麽? 這不是替侵略者粉飾又是什麽?請問王園先生,如果這不是漢奸言論,什麽是漢奸言論?
在日本帝國主義大舉入侵,積弱的中國需要同仇敵愾,舉國一心共抗強敵之時,汪精衛以國家領導人的身份居然發表這樣的乞降求和的聲明, 自然會對中國抗戰的民心、士氣產生非常消極的影響,自然是幫了日本人大忙。如果汪精衛在重慶,在國民黨內部表達求和的願望,提出求和的主張,以汪精衛的身份、地位,別人也不好說什麽,蔣介石也不能把他怎麽樣。但汪精衛不是在重慶,也不是在昆明,而是逃到中國管轄以外的越南河內發表這樣的“豔電”,公然為侵略者張目,並要求以日本的聲明為基礎與日本議和,這不論以何種標準來衡量都是通敵、叛國行為。不僅在中國,就是在其它任何國家也一定會被視為叛國。
發表“豔電”隻是汪精衛公開叛國投敵的第一步,1940年3月20日汪精衛在南京成立偽中央政府,公開充當日本人的傀儡。11月30日又與日本簽訂《華日基本條約》,條約規定汪偽政府公開承認“滿州國”,使東北從中國完全分離出去;對於長城以北的所謂“蒙疆地區”,汪偽政府同意其“自治”,由日本人控製;華北地區則要成為“日滿華高度結合地帶”,日本可駐軍;對於華中和華南地區,日本將在未來撤軍,但日本軍艦可隨意停泊沿岸港口,等等。這是日本對華“分而治之”政策的一大勝利,也是汪精衛通敵賣國的鐵證。汪精衛自己也知道這是賣國條約,汪自己就說:“別人去賣國還不如我汪某去賣國。別人賣國是沒有限度的,而我賣國是有限度的。” 汪精衛自己都承認是賣國,會被世人罵為漢奸,不知道王園先生為什麽還要如此起勁地為一個漢奸辯護.王園先生在文章中說, “國與國之間,本來就沒有永久的敵人,也沒有永久的朋友,看當時哪一種關係對自己的國家最有利便建立哪一種關係.” 但當日本正侵占你的領土,屠殺你的人民時, 你還要和它建立友好和平關係,真不知王園先生還有沒有一點做人的尊嚴.也許對王園先生來講,苟且偷生甚至賣國求和就是最好的策略.
(寫於2006年8月15日抗戰勝利61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