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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推進私有化者違憲,不能任總理 2013-02-26 黃衛東

(2013-02-25 21:17:38) 下一個
推進私有化者違憲,不能任總理
2013-02-26
  2012年02月,世界銀行行長羅伯特-佐利克發布了一份聯合研究報告。這份名為《2030年的中國:建設現代、和諧、有創造力的高收入社會》的報告(下稱“報告”),赤裸裸地宣稱,中國必須將所剩無幾的國企大部分私有化。根據佐利克披露的信息,該報告是某高官推進的,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和世界銀行聯合編著。2月22日:國務院要求45個部委按照倒計時的強製方式在6月30日之前拿出國有企業私有化的實施方案,由此拉開了新一輪私有化浪潮。十一月底,該高官再一次會見新一任世行行長金墉,會後,金墉告訴財新記者,他非常熟悉《2030年的中國》報告,並希望世行繼續推進這項工作。
  然而,大家知道,我國憲法第六條規定,我國實行以公有製為主體的國家經濟製度,原文如下:
  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製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製,即全民所有製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製。社會主義公有製消滅人剝削人的製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
  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製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
  當前我國公有製企業的份額,從人員,到產值,到資產,到利潤等各方麵無不處於10%左右水平,早已不占主體,這是精英們多年來推進私有化的結果。現在他們還要加速推進私有化,其目的是消滅國內的公有製企業,從而消滅我國作為社會主義國家的基礎。從根本上違背了我國憲法。
  我國所剩無幾的國企,都是事關國家經濟命脈的行業內的主要企業,包括石油,鐵路,通信,電力等,資產都是萬億元級別,國內私企並無足夠資金去購買。由於承認美元的特殊地位(可以自由兌換人民幣,一條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的政策,而美國並不同意中國拿人民幣換到美元),國企私有化,等於免費請美國精英增印美元欠條到中國來買走和控製這些國企資產(2008年12月5日,美聯儲就曾一天增印1.2萬億美元借給美國的大銀行)。
  另一方麵,精英們讓美帝不事生產,拿著印刷的美元欠條,就買下中國的工廠,拿走了工廠的產品和利潤,致使我國以不到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生產了世界一半的工業消費品和基礎工業產品,人均生產量是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四倍以上,人均消費卻不到世界平均水平,占人口一半的農民從總體上還屬於世界銀行規定的貧困人口。這是因為大部分產品和利潤都被西方資本家免費拿走。另外一個嚴重問題是開放國內市場並讓西方控製國內媒體,致使美國資本家在中國工廠生產的商品上貼上美國商品標簽,轉手在中國市場售出,獲得幾倍的利潤,例如蘋果手機,耐克鞋,服裝等大量商品。
  1月8日中科院發布和出版的報告告訴我們,2011年我國被美國免費拿走的財富達到3.66萬億美元,超過我國當年總產值一半。一年的損失就超過我國舊中國一百多年的損失,使我國實際上成了美國的經濟殖民地,使我國建成的高效生產能力成為為美國服務的工具,對外奉送財富的工具。
  大量物質財富損失,帶來的是環境嚴重破壞,資源走向枯竭,煤炭等礦產資源價格飛漲,致使各種產品物價猛烈上漲,普通老百姓生活維艱。由於推進私有製,一切向錢看,還造成社會貧富分化嚴重,道德敗壞,問題叢生,使社會處於高度不穩定狀態,再也不能繼續下去。
  這一切都與違背國家根本大法有關,尤其是主管國家經濟活動的官方機構帶頭違背憲法。憲法所規定的是國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則和製度,憲法就成為立法機關進行日常立法活動的法律基礎。憲法也是一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我國憲法第5條還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都將給我國帶來難以估量的損失。
  習近平主席最近指出,全麵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 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我們強烈要求,在即將召開的人大會議上,任命新總理,必須以遵受憲法為基本條件,必須考察候選人在過去幾年是否有違憲行為。凡推進私有化者,嚴重違反憲法,不能任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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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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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評論人: sqllfw 查看評論專輯
凡是違反憲法的行為,都應該追究責任。
2013/2/26 9:43:29
[2樓] 評論人: lcl555888 查看評論專輯

在中國,有些人打著解放思想,開拓進取、與時俱進的旗號,確實存在說一套,做一套的違反憲法規定的犯法行為。畢竟這“解放思想,開拓進取、與時俱進”也是要在憲法規定的範圍內進行的,否則就是無法無天了。比如:誰能從理論和實踐兩方麵論證並證明現在就是“以公有製為主體”?如果不能證明,那麽憲法的權威何在?依法行政的話還能說出口並讓全體中國人民信服嗎?

如果特想跨出憲法的藩籬地去“解放思想,開拓進取、與時俱進”,那就先修改憲法好了。所以,什麽憲政啊?什麽“依法治國”呀?最好是自己先做出表率,否則還談什麽政府信譽呢?

2013/2/26 9:25:49
[1樓] 評論人: 坊間風 查看評論專輯
政府漠視憲法行為之泛濫,總理“救美國“的有違黨性的呼聲,都是人民不能再容忍下去的。行政權力的膨脹必須關到“籠子“裏去。
2013/2/26 8: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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