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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4 23: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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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在與腐敗"癌細胞"賽跑
現在,國人越來越關心官場腐敗、社會不公及食品安全三大問題,其實三個問題,歸根結底還是官場腐敗造成的。看看我們的貪官是怎麽副形象:一麵台上講勤政廉政,一麵台下以權謀私,一落馬都是房子多多、票子多多,女子多多,都成為“三多”代表!八榮八恥全顛倒了,八榮成百姓份內事,八恥被貪官做個絕。一個官場生態,表現得如此精神分裂,不得不令人哭笑不得。
貪官就在那裏,無論你罵或不罵,他們不痛不癢,倒下一個貪官,還有無數個貪官站起來,身在官場不貪無法立足,這就是體製的問題,並不是人的問題!官場腐敗已經成為中國社會的癌症,而我們整個社會都在與腐敗這個"癌細胞"賽跑!
四、貪之問:催官為貪的體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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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敗橫行,權利分解製度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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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官員,是普遍清廉還是普遍貪腐?人的本性就是貪婪的,當製度不去遏製人的貪婪本性,那麽貪腐必然會成為普遍現象。所以,關鍵不在於人性,而是製度能不能起到遏製貪念的作用。淺顯的道理就是:好的製度讓壞人無從作惡,而壞的製度讓好人逼良為娼。正因為如此,有個美國人才會說:把希特勒給我們,肯定是一個好總統。但是,放在在我們這樣的體製之下,馬英九來大陸,也同樣會提出三個代表。
中國官員普遍腐敗,有著體製的深層次原因,這已經成為我們這個社會的共識了。周立波曾經說過:貪官落馬屢見不鮮,但大家隻看到了貪官,而忽略了那匹馬!我想沒有一個騎手願意落馬的吧?騎手落馬的原因:不是馬兒太烈,就是騎術太差。好馬是不會掀翻主人的!我以為:從某種意義而言,貪官實際上是體製的受害者。在貪官落馬這個問題上,"馬"要負主要責任!
對於中國人而言,由於體製造成了特權階層即既得利益者階層,因此,對權力的癡迷是在骨子裏頭。在這樣的體製之下,一個薄熙來落馬了,會有千千萬萬個薄熙來等著頂他的位置。在那個位置上,誰都有機會腐敗,而誰都無法保證自己不腐敗。因此,要改善中國這種局麵的唯一方法是選擇民主和法製,這是世界發展的趨勢。
那麽具有是什麽原因,導致中國如此嚴峻的腐敗形勢,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原因造成的:
第一是傳統觀念的遺毒:升官發財催出貪官夢
無可否認的是,中國是一個官本位的社會,權力最大,大過民權,大於法律,而很多人的人生理想就是升官發財,而解讀發財時,無疑認為升官是最好的途徑,所以才有"十年幹事圖幹祿,千裏為官隻為財"的說法。
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可悲的是,被"不管白貓黑貓,隻要抓到老鼠就是好貓"的功利主義觀念所取代,正是這種觀念的影響,整個社會就會認為人的成功,就是經濟的成功;認為政府的成功,就是GDP的做大。正因為如此,為金錢不擇手段,整個社會坑蒙拐騙樣樣來,中國已然成為世界第一的拜金主義國家。
在這種觀念的指導下,很多人對社會不滿,充滿憤怒,不是因為覺得社會不公平,而是覺得自己處在不公平中的不利位置,很多人不是想消滅這種不公平,而是想讓自己處在不公平中的有利位置。也正是在這種心態的影響下,在中國做官,自然就會像吃"臭豆腐",聞著臭,吃著香,一邊罵當官如何腐敗,可自己上去就更腐敗,這不,80後清華畢業生任副局長後受賄1600萬。年輕人厭惡貪官,鄙視做官,可是卻一馬當先考"公務員",因為中國幾十年讓一部分人富了起來,富得流油,在政府衙門越來越多的人中飽私囊,每個官員貪起來都數以百萬計、千萬計、甚至億萬計的,而且落馬後個個都是錢多多、房多多、情婦多多,無疑更強化了人們"升官發財"的思想,甚至有男孩子說人生理想就是做貪官,而女孩子的人生理想就是做貪官的情婦。
有機構對世界六國大學生對考公務員態度進行調查發現:美國,3%大學生願意報考公務員;法國,是5.3%;新加坡,隻有2%;日本,就業傾向公務員排在榜單第53位;英國,公務員甚至進入20大厭惡職業榜。然而,在中國就出現了奇跡般的現象,76.4%的大學生願意報考公務員。這足以說明,官場雖然腐敗令人痛恨,但在升官發財的功利主義的影響下,依然吸引著無數人衝向體製裏麵。
第二是提拔機製的積弊:官提拔官催生貪官群
中國的官員產生的程序是官生官,而不是由民主選舉的,所以,很多事情便變得黑暗腐敗起來,並且越演越烈,說白了,官生官就是一種貪官產生的機製。
有句話叫做知人善任,那麽怎麽知人?如何善任呢?由於中國的官生官的體製,提拔是官員產生的幾乎唯一途徑,然而,這種上級提攜下級,就像傳銷似的。上級要提拔的肯定不是他不認識的人,自然是提拔他認為忠心的人、有能力的人、會聽話的人,最好還應該是可靠的人。
提拔下級官員的權力掌握在上級官員手中,提拔誰,用誰全憑他們說了算,因此不跑官,不買官,踏踏實實工作,不可能得到提拔的,或者說這種晉升的可能就是體育彩票中獎一樣,機率低到了幾乎不可能。正因為如此,幹得再好,不如會巴結領導,這是公認的事實。你不接近領導,領導怎麽知你?你不巴結領導,他當領導有什麽好處?他沒有好處,為何要提拔你?為了工作?為了社會主義?為了人民大眾?為了把經濟效益搞好?那你就太天真了!你要是把領導伺候舒坦了,即便是你毫無專長,照樣用你。天塌下來,有百姓受苦,來承擔,他不用負責,你也不用負責。怕啥?有人說用人用錯了要追究提拔者的責任,你見過追究過誰?新中國成立以來,從來沒有過這檔子事。
正因為官生官的升官機製,便會產生"傳銷"的效果,而傳銷往往表現為"近親"傳播。惡果就像某省縣委書記說實話:由於多年近親繁殖,如查處一科級幹部會得罪半縣城。這叫集團式腐敗!"父子室,夫妻科,侄子打水叔伯喝,孫子開車爺爺坐,兄妹辦公桌對桌。親戚班子附馬團,小三秘書打字員,王孫公子汽車隊,七姑八姨管婦聯,親家表親配同班,外甥小舅管財權!"
第三是腐敗成本的低廉:容忍腐敗催壯貪官膽
由於官方的反腐表現黨內單方麵的權力反腐,過分強調這是黨內事務,甚至有意無意地壓製民眾參與的熱情,比如對網絡反腐的不信任,限製輿論監督,因此,貪官落網率非常低。正因為如此,官員腐敗前進行成本計算時,很容易抱著僥幸心理以身試貪。更令人難以理解的是,即使因不慎而落入法網的貪官又能怎麽樣呢?建國初期,我國的大貪官劉青山、張子善盡管軍功卓著,但法不容情,他們最終還是被判處了死刑。而他們所貪的數額與今天的貪官比起來,那真是小巫見大巫了。今天的貪官,所貪的數額動輒上百萬、上千萬,甚至上億元。然而,一條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就使他們紛紛逃脫了死刑的懲罰。
本來,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是貪官們拒不老實交代罪行的結果,按道理應該罪加一等,然而今天,拒不交代罪行卻成了中國貪官們的護身符,這不能不說是我們法律製度的一個悲哀。更有甚者,有人竟然主張對貪官廢除死刑,不知這些人是出於什麽居心?應該說,除惡務盡,殺一儆百,才能有效地遏製貪官蔓延之勢。否則,貪官計算腐敗成本之後,腐敗的現象將會愈演愈烈。與中國大陸主體相比,香港地區對腐敗堅決采取"零容忍"的做法,伸手必捉,有腐必懲,免得你有僥幸心理,比如說香港消防隊長貪汙600元港幣被捕。而國外如新加坡更是如此,最近新加坡高官與一名女性發生不正當關係,因涉及政府采購程序,公開庭審時涉案人不僅毫無隱私可言,兩人親密關係細節還被一一呈堂,以對此性賄賂案定性。細節有如放在放大鏡下公開,高度透明顯示該國對貪汙的"零容忍"。
第四是絕對權力的必然:絕對權力催熟貪官果
眾所周知,與中國大陸主體相比,台灣地區特別是香港地區政府的清廉度都比較高,特別是香港地區,政府的清廉度,那是享譽世界的。
同文同宗,同根同源,為什麽官員的腐敗如隔雲泥,究其原因,主要是體製的問題,我們的司法不獨立,法律被肆意架空了;我們的民主不真實,民意被任意踐踏了,如此一來,官員的權力成為了絕對權力了,而絕對的權力必然地導致絕對的腐敗!
盡管憲法中的相關闡述有著三權分立的影子,但在實際行使當中並沒有將司法與行政獨立開來,往往是權大於法,簡單地說是人治社會,許多法律就是形同虛設了,既定的法律可以因為既得利益者的喜好而隨意更改,既得利益者們更是被列在法律管轄之外,可以肆意妄為,唯一對其的束縛都隻是來自道義,顯得蒼白無力。中國製定法律的人和執行法律的人,恰恰是無法無天之輩,眾多的政府和軍用特權軍在道路在倒行逆施、橫衝直撞足以說明這個國度裏特權者的飛揚跋扈。
再好的製度,隻要不能取得根本性的效果,那就是製度本身有問題:貪腐禁而不絕的根本原因在於監督製度的缺失。從曆朝曆代到今天,對官員的監督製度不少,有效果者少,為何?顛倒監督關係造成的。以前的時候是父母官,官員本來就是治理老百姓的,監督官員靠的是官府的督察員等類似機構,形成官官相護的利益集團就會是必然的了。今天我們雖然改了名字叫做"公仆",加強了思想政治教育和查處力度,但監督體製與以前沒有根本性的改變,還是用官府的機構——官員來監督官員,其能達到的效果就會是顯而易見的了。
這幾年,雖然"公民社會"正在成長,人們參與社會的熱情持續高漲,但是,國家對民眾的言論自由,並不是放寬,而恰恰是收緊的。比如說各地爆發出來的層出不窮的群體事件,政府總是采取"捂"和"壓"的態勢加以維穩,往往定義為鬧事的"不法分子",聚眾的是"不明真相的群眾"。而這些群體事恰恰蘊含著當地政府官員腐敗的問題,是民意得不到舒展而產生的民意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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