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已成必然。問題隻是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負責手術的醫生說姐姐大概還能活兩個月。最後她活了四個多月。
癌症的可怕之處,是它緩慢而痛苦的過程。
我陪她在醫院做第二次手術的一個多月,是我人生最為灰暗的日子,但也是我最為珍惜的和她在一起的最後時光。
手術失敗後,我們沒有告訴姐姐真相。我們騙她說手術很成功,但需要做進一步的治療。(其實她從沒有完全相信我們的話)。我們把她從外科轉到了腫瘤科,做最後一線希望的生物免疫治療。在那裏,病人和病人家屬都格外互相謙讓,因為大家都是經曆了生與死的思考,明白了什麽是重要的,什麽是不重要的。昨天,一個床上可能躺著一個人,今天,他/她可能就不見了,而明天,還會有新的病人進來。
一天下午,當病房裏隻有我們兩個人的時候,她對我說:“我想解脫。你們都盡力了,放我走吧”。她累了,倦了。經過了一年半的反反複複進出醫院,看過了病人死亡前的狀態,知道自己沒有了生的希望,她想走得幹淨痛快。
我承諾了她,當最後的日子來臨,我會幫她按照她選擇的方式離去:美美地吃上一頓,然後睡過去,在睡夢中結束一切。
我以為她有權利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當生命隻剩下了痛苦。我以為做為她的親妹妹,我也有權利決定幫助她,但是我錯了。
在第一次生物治療結束後,我不得不回澳大利亞。姐姐又進行了第二次生物治療,之後決定徹底放棄治療。她拒絕再去醫院,選擇死在家裏。這時她對其他親人提出了安樂死的願望,遭到大家的反對。她兩次試圖自殺,未成。我們然後再次欺騙她,告訴她我們正在尋找安樂死的藥物,要她等著,直到她無力實施自殺。
受盡苦痛,油枯燈盡。這就是她死亡的方式。
我違背了承諾,我欺騙了她。我是一個自私的人,從來都是。
當有人懷疑我的初衷(認為姐姐的死能讓我在經濟上解脫),我開始擔心了。當家人反對實施安樂死,我試圖說服他們,但我沒敢堅定地大聲地站在姐姐這邊。當世俗的力量占了上風時,我與他們一起欺騙了姐姐。善意的謊言造成的結果是否一定是好的?是的,姐姐多活了二十來天,可那是怎樣的日子呢?不能吃,不能喝水,整日整夜的痛苦。
究竟誰擁有我們的生命?究竟誰有權利決定自己的去留?
西方,強烈反對安樂死的人,主要是由於宗教的原因。中國人呢?我們的生命好像從來都不屬於我們自己,而是屬於家人,宗族,和社會。當一個人自殺後,大家除了惋惜,還要指責他狠心,傷害了父母親人,拋棄了應擔負的責任義務。
責任,又是責任。我不是要徹底顛覆這個社會的基石。但當承擔責任的代價太大時,人們是否能格外開恩,寬容原諒一些不幸的人呢?給他們一點自由,選擇生活的方式,選擇死亡的方式。
寬容,是我們這個社會格外缺乏的。每個人似乎都有權利像法官一樣審判別人,像控方律師一樣從最惡的一麵揣度別人的意圖、動機。我們每個人又同時是罪犯,站在公眾的麵前接受眾說紛紜的評判,無力為自己辯白。魯迅的確是千古難得,他看到了這個社會吃人的本性。
如果我說姐姐是這個社會的犧牲品,是否是對她短暫一生的否定,是否是對她的生活抉擇的不尊重?我不知道。
也許我該歌頌她,讚美她,讓她的美德傳遍四方?可我不想。我不想用虛假的讚歌感動自己感動別人,我不希望再有任何一個人像她那樣活著,死去。我希望每個人都能擁有自己的生命,都能自由地選擇。
人的死亡該誰作主
(看柴靜采訪)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8269/201303/24852.html
LZ抱抱。
在對安樂死的看法方麵,我是堅決支持安樂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