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拉著我去參加她一個朋友的婚禮,其實是她不會開車,老公又有事不能出席,找我做個司機而已。
參加婚禮這事兒,多半是不太劃算的,現在給的“份子”錢這麽高,是什麽山珍海味都吃不回來的。更何況這次去的這地方。
那小飯店我可是真不敢恭維,一坐下來我就開始跟安安抱怨,“這地方能用來擺結婚宴麽?太寒酸了吧,我給的份子錢三分之一都吃不回來。”反正新郎是安安的朋友,我也不認識。
安安也點頭,“是啊,是有點簡陋,沒辦法,我朋友大概窮瘋了,得靠結婚賺點錢回來。”安安似乎沒有保護朋友的意思。
賓客陸陸續續地來了,穿著談吐都不俗氣,我推了推安安,“你朋友做什麽的?這些都是他的同事麽?”
“對呀,我朋友是電腦公司的高級主管呢,工資很高的。本來我還想介紹給你來著,後來一想算了吧。”
“工資高為什麽還很窮啊?”我沒搞明白。
“這就是我不肯介紹給你的原因啊。”安安噘著嘴小聲地說,“他已經離了兩次婚了,這是第三次結婚。”
“啊?這麽有勇氣啊。”不是說離婚對人的傷害很大麽。
“他啊,對他來說傷害最大的不是心靈,是財產。”安安慢條斯理地說,“第一任太太生了兩個孩子,離婚的時候分了他一半家產,他還得一直支付贍養費。
“第二任太太又生了兩個孩子,還是雙胞胎呢,結果沒兩年又離了,又分了他一半家產,他還得支付贍養費。
“所以,雖然他工資很高,而且曾經很有錢,”安安特意把“曾經”兩個字說得很重,“但是他現在家產隻剩下四分之一,而且還得支付兩任太太和四個兒子的生活費。所以可以說是非常窮了。”
我的媽呀!現在他還在結婚,之後還會有孩子,那他跟同時取了三位太太有什麽區別呀?
“有啊,取三位太太是三個女人一起伺候他,現在是他一個人伺候三位太太。”安安這小丫頭似乎是有點幸災樂禍地笑著。
“他第一次結婚的時候住的是大別墅,家裏所有的家具都是最高級的,那時候他才是個小頭目而已;第二次結婚的時候住的是鎮屋,不過人已經升任銷售經理了;現在他剛剛被提拔為地區銷售總監,可是他是租在別人的地下室裏住。”
“不至於吧,他好歹也是個大總監啊,怎麽連自己的房子都沒有呢?”我皺著眉頭,想著這個可憐的倒黴蛋。
“你想想看同時支付兩個太太和四個孩子的費用,得多少錢?算上他自己,等於一家七口啊。而且他現在要娶的這個太太,據說也懷孕了,馬上就要養九口人了。得賺多少錢才能夠?而且真要是住在一起,倒能省不少錢呢,就算沒錢大家也可以省著花呀。現在可好,那兩個太太可是絕對不會少拿一分錢的,他隻能從自己身上省。”
唉,真有勇氣,我不禁由衷地讚歎。新郎有勇氣,在損失了四分之三的財產和大部分的月收入之後,還敢第三次走入婚姻;新娘也很有勇氣,她今後的生活要麵對的不僅僅是一個家庭,而是三個家庭之間的糾葛。不僅僅是金錢的糾葛,還有父子親情之間的糾葛。
這種複雜的家庭關係,我想想就頭疼。
我忽然想到一個問題,就拉著安安問,“你說,他還敢離婚麽?”
嘿嘿,在結婚宴上想到離婚,是有點不太厚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