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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岸生活(六十)三分鍾

(2013-01-24 21:03:05) 下一個

      小白居然辭職了!這小丫頭自從搬出去之後隻回來過一次,但是卻從來沒說過自己要辭職。當“沒品男”告訴我這個消息的時候,我還真是愣了一下。

      “她沒說為什麽?”我問道。

      “說了,說什麽有了新的想法,要過新的生活。”

      “啊?”我怎麽聽著這麽不靠譜兒啊,放著5萬多的收入不要,還要過什麽新的生活?難道是找到了新的男朋友?我立刻撥了個電話過去詢問,電話那頭的她還支支吾吾。

      “我吧,你還不了解麽,就三分鍾熱度。在你們公司都待了小半年了吧,已經算很長了。我現在吧腦袋一熱又想幹點別的行業了,也許能賺更多呢,也說不定,嗨嗨嗨嗨。”她很心虛地笑著,讓我更加懷疑她的決定。

      這小丫頭在我心目中就是一個“小白癡”,在重大事情上從來沒有做出過任何正確的決定,隻不過在我家裏住了這麽久,我已經把她當做是我的妹妹了,凡事總想插手管一管。 這下好了,徹底不用了。希望她這次的決定是對的。

      好吧,既然都離開了我,我也就不瞎操心了,她也是大人了,應該可以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了。有時間我還是操心一下自己的事情吧。這個周末又有熱心人介紹男朋友給我。我就奇怪了,多倫多的單身男士還有沒被我“召見”過的?

      介紹人千叮嚀萬囑咐,說對方喜歡時尚、喜歡運動,讓我打扮得年輕一點,洋氣一些。“男人啊,三分鍾就能決定他是不是要跟你在一起。但是女人卻要考慮很久。”她好像很有經驗地說。

      好吧。我精心打扮,如期赴約。對方卻看不出絲毫的洋氣和品位。對不起哈,也許是我的品位不夠,反正我沒瞧出他身上有任何時尚的元素。他倒是穿了一身掉了色的運動服,這是他喜歡運動的說明麽?

      既然喜歡運動,話題就自然聊到最近大紅的林書毫身上,他果然看過林的不少球賽,而且還看了大量的訪談。不但有CNN的,還有林回台灣以後接受宗教電視台做的訪問。他侃侃而談,將那些訪談一段又一段地複述出來,雖然我也都看過了,但這也算是有些共同語言吧。

      介紹人大姐顯然不知道林書毫是誰,“他打得有那麽好麽?”她問。

      那男生立刻來了興致,他開始一場一場地介紹林從去年2月初開始的勝利傳奇。最後說到,“就在2月14號情人節那天,林書毫來多倫多打猛龍隊,最後87比87的時候,林書毫在最後三分鍾裏抱著球不放,誰都沒傳!”他說得眉飛色舞,手舞足蹈,“三分鍾啊,整整三分鍾,誰都沒把球搶走,最後他出手一個漂亮的三分球,紐約隊才能獲勝。”

      “真的?”大姐聽得情緒高昂,仿佛親臨了球賽現場一樣,經曆了那最後的“三分鍾”。

      如果她真的去了球賽現場,她會發現球框上麵有一個大大計時器,那上麵有一個數字“24”,據說是用來讀秒的用的。我雖然也是籃球偽球迷,但我還知道進攻方有24秒的限製。

      我強撐著臉上僵硬的笑容,一邊看著他誇張地比劃著“三分鍾”,一邊胡亂地計算著三分鍾到底等於多少個24秒,林書毫是不是應該算多次犯規?

      我不知道他對我的印象如何,但我卻因為這“三分鍾”做出了迅速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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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偶燈斯陋 回複 悄悄話 LOL!
But give him a chance, after all, 3 min is too rushed~
ezbots 回複 悄悄話 try online dating. search entire north America. Do not set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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