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初(4月6日至12日),期待已久的巴哈馬之旅終於成行了。為了安排這次的假期,前一陣子經過許多掙紮,因為要跟神學院的教授請假,冒著功課不能得“A”的危險,後來終於決定“不為分數而活,要為愛的生命而活”,帶著兩個孩子與鄰居朋友一家從新澤西開了兩天的車到佛羅裏達坐遊輪去巴哈馬度假。因為有之前的掙紮,我對這次的旅行也就特別地用心和期待。
沒想到剛出門沒多久,就發現忘了給兒子帶上一件晚宴穿的正式衣服。第二天一早我們就不得不來到路邊的商場,希望能給他補齊裝備。但是我們忘了複活節商場不開門,隻好失望地離開。在我們離開的時候,從車上無意中看到一對夫婦在停車場上吵架,旁邊還站著一位老人和一個孩子。因為我正在讀家庭婚姻輔導的碩士學位,所以對夫妻吵架之類的事情就格外敏感。看他們的樣子,就猜想他們說不定是在為一件小事,一件不重要的事爭吵。有一方可能無法為自己的過錯爭辯,就說:“你又來了,我跟你這人就是沒法過,我們不如分開離婚算了。”想想真是又可惜又可憐,一家人一早出門本來計劃過一個美好的周末,結果一天還沒有開始,就已經吵得不可開交,把美好的生活一下子變得如此痛苦無奈。這一幕也讓我想起多年前的自己,常常為芝麻大點的小事與先生爭吵,雖不把“離婚”二字掛在嘴邊,但心裏也難免不那樣想過。想到這,我就開始在車上默默地為那一家人禱告。
第三天一大早,我和孩子還有許多旅客排隊準備離船上岸去巴哈馬的島上遊玩。起床時, 我好像聽到廣播上提醒我們出船時不僅要帶上船上的證件,還要帶上自己的護照。因為沒有聽清楚,我想問問其他遊客來核實一下。在我前麵排隊的是一對手拉手的夫婦,很甜蜜恩愛的樣子。因為我先生不喜歡在公開場合有親密的動作,所以我總是很羨慕手拉手的夫妻。我有點好奇,想借問問題的機會看看他們的臉。於是,我問他們:“你們知不知道出海時我們要帶護照嗎?” 先生回答說:“應該不用吧。” 他的太太馬上打斷他:“誰說不要?你這個人就是這樣,從來不認真聽話(想來他一定時常不認真聽太太話的話)。” 先生也沒好氣地說:“那有怎樣,不就是回房去取一下嗎?” 看到由於自己的問題所引起的爭吵,心裏很不是個知味,也有些詫異:一對看起來那麽恩愛的夫妻(他們大約50多歲),怎麽說翻臉就翻臉呀?唉,這人世間的愛是多麽地脆弱且多變啊!真的是唯有神對我們的愛是不離不棄,隻有祂對我們的愛永不改變!於是我又在心裏為這倆口禱告,希望他們不會因為這件小事影響那一天的心情。
遊輪上的日子每天吃喝玩樂,生活確實很輕鬆自在,節目也很豐富多彩。第四天,我有機會和十二歲的兒子肩並肩在海裏浮潛看魚。兒子在水裏玩得特別開心,每每看到漂亮的魚群,就忙不迭地一邊拍照留念,一邊使勁招呼我看。看他那麽盡興,我真的覺得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所以我們一直玩到最後,等船上的人開始招呼我們回船才開始往回遊。由於我遊泳的姿勢不標準,遊得很慢,我兒子怕照我的那個速度來不及, 於是伸出他的右手握著我的左手,拉著我往回遊。那一刻,我的心充滿了被愛的甜蜜。那情形現在回想起來還是溫暖人心!我們一上船剛坐下, 在船上遠遠看到我們遊回的女兒就告訴我:“媽,你和弟弟一起遊回來的樣子好可愛!” 是啊,那是人世間最美好最純潔的愛,那也是我整個旅程中最深刻的一份記憶,生命中沒有任何事能比愛更讓人回味無窮了!感謝主,讓我做出正確的決定,帶著他們出來旅遊! 也感謝主,讓我在旅途中如此享受“為愛而活”的生命!
短短的假期很快就結束了。一轉眼,我們就已踏上回家的旅途。途中我開始向朋友的先生傳福音,沒多久,女兒也加入了我們的討論,後來竟變成了她和朋友的先生探討人生與信仰的話題。是啊,誰不想知道自己的生命從何而來,又有何意義呢? 神將我們造成有靈的活人,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裏(傳道書3:11),旅途中的吃喝玩樂並不能讓我們的心靈得到滿足,唯有神才能填滿我們心靈的空虛。隻可惜, 他們講來講去就是不肯承認耶穌說的:"我就是道路, 真理, 生命。" (約翰福音14:6) 多象信主前的自己啊!那時我的基督徒朋友們對我循循善誘也好,苦口婆心也罷,我隻是“堅守”自己無神論的“科學”信仰,卻又陷在自己的固執裏滿是迷惘,受盡熬煎。直到有一天聖靈開啟我的心,讓我接受了主耶穌,我才開始體會到什麽是真正的愛,我的人生才開始走上正軌。主啊,願你憐憫他們,正如你當初憐憫我一樣!
旅途中的所見所聞更讓我更明白愛和信仰對人生是何等的重要!從停車場那對吵架的夫妻到回來路上的信仰討論,讓我仿佛看到自己生命不同階段的縮影。我的人生清楚地告訴了我,我的人生真正開始走上正軌是在我認識了神以後。 是神給我了一個全新的生命。真的盼望這段分享能讓你對自己人生的旅途多一些思考,問一問自己你的人生在什麽階段呢?你明白自己生命的意義嗎,你的生命有愛充滿嗎?我多希望那些還沒有認識生命和宇宙的創造者的人們早日醒悟過來, 從此過上一個有神引導, 充滿愛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