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籬小園

西風門徑含香在,除卻陶家到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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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開車記

(2014-03-30 19:35:36) 下一個

舊文--- 開車記 編輯刪除
日前因去鄰城的購物城退貨,碰巧主路施工,便繞道而行。見一本田pilot在後麵,一看就是個高手。抄近路竟跑到我前麵去。隻見他在車流中左右穿插,一會兒就不見了。我卻因沒有及時換道而無奈地跟著幾個蝸行者慢慢向前。

有感於這個人如此嫻熟, 又靈活機敏的的大膽車技,又加之行駛在漫長蜿蜒的鄉村路上,
我的思緒就飛馳起來。想到本人也是有近二十年駕齡的老司機了,應該寫上一篇“開車記”來回憶一下。

於是記憶的水龍頭就嘩嘩的流淌起來。。。。。
學開車
十幾年前一到美國,
第一件事就是得學開車。因為那時候留學生大都是在遠離都市的鄉下的大學城。這樣的地方,公共交通基本上都是擺設,一小時來輛車就不錯了,還不是到處都去。美國是建在車輪子上的國家,人們在十六歲就學開車,十七歲就可獨自上路,開車就像以前在中國騎自行車一樣普遍。

剛來美國的學生都是請個朋友來普及一下駕駛基本知識,再陪練一兩次。以後就開著車上下學偷練,直到考下駕照。然後家屬來了,又教自己的家屬。

那時我剛到一兩個月,先考了筆試,拿到一個學員駕照--即必須有人陪著才可以上路。我就開始到學校的停車場或偏僻的街道開始練車。我就這樣練了幾次就開車去學校。買菜洗衣服的時候就讓我這個正在學車的人開。來美兩三個月後我在電子廠打工,早上外子陪著我開到公司,再把車開回去,等我下班時又開車來,我再開回家。
練了一個多月就去考駕照,但卻因為緊張,拐彎忘了打燈,又在時速25的路上開到3-40,第一次就沒通過。其實有時也全靠幸運,有的考官嚴些,有的鬆些。但總的來說向我們這些半路出家自學開車的人,那時候也真是被逼上梁山,真有些膽大包天呢。現在想來,
隻要有決心,人有什麽不能做到的呢?
提起我學車的經曆,就不能不提我的朋友Greg。
那時我們幾個學生住在一個房子裏,Greg沒有什麽正式工作,被我們的華僑房東雇來幫忙收拾修理之類的,同時也住在那裏。
我們都有大量的時間,Greg就帶著我東遊西逛。有一次帶我去鄰城看他的朋友,就讓我開他的車。這個得說明一下,當時在留學生中間流傳的是,車子就像老婆,是不能互相借的。可見車對於中國人是多麽的重要,因為窮啊,買個破車也不容易。但Greg卻這麽大膽讓我一個“二把刀”開他的車,
的確是一個非常個大方的人。 (以後我會專門寫一下Greg的故事)。
話說Greg和我出了城,
向西邊一個更小的城開去。這裏的“城”,其實就跟中國的小鄉鎮差不多。我們行駛在鄉村小道上,兩邊是一望無際的草田。說草田,是因為那時我住的西部地區,草就是他們出產的物品之一,另一個,是林業和木材。我載著Greg,
我們一路聊著天,其實大部分都是他在說我在聽,因為我的英語還處在不時鬧個笑話的水平。我感覺自己晃晃悠悠,
一會兒上坡一會兒下坡,一會兒來個急拐彎。。。。Greg在一旁臉不變色心不跳(在我看來),海闊天空的聊著,不到二十分鍾就到了他的朋友家。

回來的路上還是我開的。沒想到到家之後,Greg笑著對我說,“你快把我嚇死了。。。。”

讓我非常感動,也對他平添許多敬意。他雖然十分緊張,但並沒有大呼小叫的,甚至根本沒有一絲流露。沒有給我造成一點壓力和驚慌。
真的,連我自己心裏都捏著一大把汗呢。要是換了某人,早把我大罵一頓踢下車了。人和人就是這麽的不同。那時Greg的一雙兒女,一個上高三,一個高一,這兩個孩子都是他一手教會開車的,有次,在Greg的建議下,他的女兒還來接我一起到他們的高中去旁聽了一天。
她每天開車帶著弟弟上下學(Greg離了婚,兩個小孩隨母親)。
有了第一次,以後就更不怕了,出去不太遠的話,我就成了Greg的司機。這大概是為什麽我能在有的先來的人之前就考到了駕照的一個很主要的原因吧。這麽多年來,我總忘不了Greg說的,“你把我嚇死了”。


“自駕遊” 和長途跋涉的上班路
有了駕照就開始四處旅遊了。那時剛到美國,什麽都是新鮮,又沒有小孩,過了幾年瀟灑的日子。
用個現在流行的詞兒,就是“自駕遊”。在西部的四年,北到加拿大的溫哥華,南到加州,去過華盛頓的聖海倫火山,加州的紅木公園,
途徑蒙大拿,猶他,懷俄明州去了黃石公園露營。
平時更是一到周末就會開車去采摘新鮮蔬菜水果,或與朋友結伴釣魚。那時所住的地方,隨便哪個方向開出去二十分鍾就可見清流小溪,綠樹叢林,到處是釣魚,采摘野果的好去處。有時兩人也會在周末漫無目的地沿著鄉間小路一直開出去,繞來繞去的就享受一下那一望無際的碧綠。有時也去五十裏外的海邊,在太平洋邊的海濱小城吃個兩磅的大螃蟹。還有和朋友去海邊抓螃蟹,常常是滿載而歸。

回想當年還沒有GPS,就連YahooMap
也還沒有。人人一本大地圖,出門前要研究地圖,定好路線,到時候一人開車,一人手捧地圖在一旁指揮方向。好在美國的地圖上有高速公路出口編號,比較容易知道行駛的路線與距離。去遠距離遊玩時,也會幾家人合租一個麵包車,輪流開車。

一直到了七八年前我開始工作時,GPS已經上市了,但要六七百元一個。我哪裏舍得。還好Yahoo和Google的地圖已很普遍。
那時我要到不同客戶,大多是很遠的地方,動輒幾十上百公裏。
我就事先把地圖打印出來,早出晚歸。有時走錯了路,就倒回去重新走。二十英裏的路我可能得走三四十裏,一半是錯走的冤枉路。耐心就在那時練出來了。現在最不怕的就是走錯路。條條大路通羅馬,錯了可以將錯就錯,也可以繞到重走,沒什麽了不起的。

記得搬到四季分明的東部後,有一次我還在上學。上的是晚上的課。九點半下課後
已是大雪紛飛。高速公路上的分道線已看不見了。結果我差點錯過了分叉路口。當我停在路邊正琢磨往哪邊走時,一輛十八輪大貨車從我旁邊汽笛長鳴,
呼嘯而過。 巨大的貨車卷起白茫茫的飛雪,一時間我就覺得自己成了高山腳下的一粒石子似的那麽渺小。
還有一次暴風雪時,全組的四五個人隻有我駛過布滿黑冰的路來到客戶的公司。另一次下雪時我的車滑得刹不住,差一點就掉到路邊的溝裏去,真是令人心驚膽顫。

就這樣,我在EY上班的那幾年,天天都是長途跋涉去審計客戶。現在想想不知道那幾年是怎麽過來的。也更不敢想再過那樣的日子。
“經驗之談”
當年我們買的第一輛車是個十年的舊車,是個四檔的手動車,是個一九八幾年的馬自達。據說花了八百元,又另花4百元做了大修,我們開了三年多又賣給一個韓國學生。

開手動車最難的是一開始離合器和油門及刹車要配合好,否則車就死了。每次換檔還要踩住離合器,然後加油啟動時,離合器還得慢慢鬆開,否則車也會死掉。。。。。可惜除了頭四年,以後我再沒開過手動車了,現在可能還得練一下才能想起來怎麽開。有一次去加拿大溫哥華,路上堵車,走走停停,兩個多小時,就那樣刹車,換檔,離合器,油門,刹車,。。。。。一路不知交替幾百次。打那時候就決心再不買手動車了。

手動車還有一個毛病,就是上坡時如果沒有操作好,就會倒退。記得有對訪問學者夫妻,丈夫還沒考到駕照,就自己開出去練。大清早在一個路口控製不好而倒退,結果撞上了後麵的車,不光得賠償還吃了一張警察罰單,因為沒有正式駕照。

教訓就是,手動車在上坡時如果停了(紅燈),再啟動時一定得快,要能立刻向前而不後退。這就得需要離合器和油門的完美配合了。現在我有時看到前麵的車再啟動時微微後退,就知道是個手動車。


還在我學車的時候,Greg就告誡我,刹車一定不能太急太狠,尤其是在冰雪路上,
更應慎用刹車,以防車輪打滑。平常快速行駛需要刹車時應該逐步刹車,即不能一腳踩死。拐彎時應該盡量靠近內彎,如果拐大彎,速度又飛快,就會往外飄,容易出事。換車道時一定要回頭看,否則後視鏡裏可能看不到旁邊的車,(所謂盲點)。

還有平行泊車及後退式泊車,這些都是我的弱點。但現在我在停車場盡量都是讓車頭衝外。因為有次去公司的電廠參觀時,看見停車場要求大家一律車頭衝外停車,是一個安全措施。覺得很有道理。

說起平行泊車,想起一個故事。有次在朋友家聚會,有個澳大利亞人遲遲沒來。有人就說,哦,他還在找停車的地方。他需要有100米的空間才能把車停下。大家哄堂大笑。他們的玩笑的背後是說在澳大利亞地廣人稀,停車空間大,很容易;而在美國因為車多,車位相對小一些,尤其是街邊停車,真得有高超技術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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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種種隻不過是近二十年來的幾個片斷。回到眼前,幾裏地之後前麵不見了的那兩本田突然又出現了。不知不覺,我又追上他了。看來我們真是殊途同歸啊。這一次我緊跟其後,他往左我也往左,有幾次我還跑到他的前麵。但到了高速公路入口,
因為得在路口停下禮讓直行的車,這一停,他就先我上了高速跑沒影了。而我之後也很快到了目的地。
但由此而讓我記起來以上的點點滴滴,還都是蠻開心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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