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起上班的路上,路過一個等待紅燈的路口,看到有一位女性流浪者舉著牌子向過往的車輛示意,她大概三十歲左右的樣子,長得還算標誌,但非常瘦,看起來精神恍惚,身體並不強壯。我下意識地去摸自己的皮包,因為一直習慣用信用卡不喜歡帶現金,所以我沒有找到零錢,於是我從包裏拿出從Costco 買的一袋幹果給她,那本來是計劃的健康午餐。
當我停到她身邊,她立即走過來伸出手,我把那袋未開封的午餐遞給她,她看了一下,說“:“ 噢No,Only money ! ”(不,我隻要現金)。
“Only Money, What F”
我的手從車窗外縮回來,看著她理所當然和桀驁不馴的樣子,即尷尬又厭惡,我差點兒因此笑出聲來。
綠燈亮了,我對她說:“Go F yourself, Bitch! ” ,然後,加油繼續行走,然後就傳來“咣當”的一聲響,她一腳踹到我的車屁股上,身後傳來更激烈的回罵聲……
這些年,我很幸運地經曆了這麽多,最深刻的印象之一就是在美國有多少人把一切看作是理所當然,
我小時候,沒有棉褲棉鞋,冬天裏手腳凍的幹裂流膿,我們家鄉的父老鄉親,在農村種地掙不到錢,不得不妻離子散一年到頭出外打工,人們在那些體力要求很高的工作中努力工作,卻幾乎賺不到錢,還要忍受城裏人的白眼和慢待。它教會我對任何事情保持開放的態度,珍惜這個星球上的每一個人,不要把自己的一切視為理所當然。
我想問:你他媽的要錢幹嘛?去買酒喝還是海洛因?馬勒戈巴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