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夜讀書心筆

寫日記的另一層妙用,就是一天辛苦下來,夜深人靜,借境調心,景與心會。有了這種時時靜悟的簡靜心態, 才有了對生活的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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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Diary 49 --- 我們結婚吧

(2004-12-12 14:57:43) 下一個

這段時間,母親每次在電話裏總不忘提醒我該考慮考慮結婚的事了。她說如今我從前的兒時玩伴幾乎全已有了另一半,甚至完成了延續種族的偉大任務。他們和以前不再一樣,不常來家裏坐坐了。偶爾碰到母親,後麵也有一個人跟著,手裏還抱著一個,然後笑問母親:“我兄弟什麽時候帶女友回家,什麽時候結婚啊。”母親隻好一 一應 著,快了快了。

許久前我也曾想過結婚的。那會兒我天天躺在床上無比崇高的想,結婚以後的日子可怎麽過,然後擔心這事真得會變成現實。事實上我後者的擔心是多餘的,今天身處南方的那個海濱城市的她,與我相隔以千公裏計,或許不久將穿上婚紗,我照樣好好活著。唯一不同的是,自從與她分開以後,我成了魯迅說的那般,看到她們手臂便想起......。我的心成了沒有失去彈性的最好的彈簧,有人一碰便彈跳,不過她們的出現卻並不能讓我維持太久的慣性,心很快歸於平複。
  
張愛玲說結婚無非免費嫖娼,我覺得結婚無非找個不討厭的女人一起討論菜米油鹽。記得表哥說,姑媽責罵他每次帶回家的女孩不一樣,他說自己將在30歲結婚,請她放心。他履行了自己的格言,30歲年中碰到一個女人,這個女人當年便成了我的嫂子。讀大學時,我的一位室友坐在我的床沿高談闊論他的偉大計劃---找個富婆結婚,隻要她不是醜的影響飲食胃口。大夥異口同聲地勸他其實這類富婆可以考慮的,到時關了燈便成了。那時我鄙視他們,但十年之後,我開始想,30歲時會是哪個女人和我在一起呢?

我對著Yonge街說:我們結婚吧。說完我大吃一驚,其實結不結婚並沒有很大的區別,在加拿大結婚了也就可以少交一點稅。在我看來,隻有結婚、生孩子才是人生的正常曆程,所以我傾向於隻要感情成熟就應該結婚。當然不結婚絕對不是錯,隻是不符合我的最理想標準而已。

忘了確切是誰說過:最傻的人會結婚,最笨的人才離婚。

 

寫於20041118日多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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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花開花落 回複 悄悄話 廣州人有一句話:既然要吃鹹魚,就要知道自己要忍受口渴。
形象吧,嗬嗬嗬,
我是一個傻子,隻希望我不是一個最笨的傻子:)
穿在自己腳上的鞋,隻有自己知道其中的感受,不是嗎?
不忘中囯 回複 悄悄話 C`est La Vie 是什麽意思?那國的語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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