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西洋的情人節。祝福城裏的才子佳人們節日快樂。我是個務實的人,覺得「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更像是咒語。羅密歐與茱麗葉,不就是因為沒結成連理,成就了永恒的浪漫,幾百年來仍然蠱惑著少男少女。試想如果他們兩個真的結了婚,被家族驅逐,沒錢沒產沒工作,萬一又不小心生了一堆孩子。半夜嬰兒啼哭,茱麗葉一腳踢向羅密歐:去看看是不是該換尿布了?
羅密歐還會不會說:我的心到現在才懂得愛嗎?我發誓,直到今晚我才看見真正的美麗。 (Did my heart love till now? Forswear it, sight, for I ne'er saw true beauty till this night.)
剛來美國那幾年,對於這種西洋節日無感,不知道可以訛詐還是男友的木頭。甚至把在辦公室收到的巧克力全部轉發給木頭,因為不是我喜歡的。木頭看見那包裝盒上紅紅的心,也不吃醋,專心的吃巧克力。
結婚之後的第一個情人節,木頭送了一打長梗紅玫瑰,我看著那不能吃,不能用,不能戴的豔紅玫瑰,心裏一把火蹭蹭地往上冒,轉頭對他吼:折現給我不好嗎?這麽浪費!
他吃了教訓,之後改送項鏈耳環,用得到的東西。但是奶茶妹和兔崽子相繼出生之後,看見這些亮晶晶的東西,小爪子就不安分,然後就是我的一聲慘叫。這些首飾又用不上了。
接著好多年,木頭的心思都在他的小情人身上。我大肚,錯了,大度。就讓他把小情人給養著,一直到小情人被小男友拐跑了。
情人節他終於又想起了老情人。往年送玫瑰送首飾,挨罵的餘悸猶存,他直接問:送你什麽好。
我等了20年,就等這一句。
我溫柔的開口:這一把年紀了,不愛鮮花,不愛包,不愛首飾,不愛妝。就給我買棟房子吧。
後來,房客的馬桶不通,水龍頭漏水,都找他。他就再也沒問過情人節送什麽。
我們又回到了鮮花巧克力的時代。
今年情人節下班後,看他又捧著一瓶花進來。我歎口氣:明天我們去老麥夫妻租的滑雪屋渡周末,你這鮮花擺給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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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王府春晚,讓木頭也去唱首歌,亮媽貼心的附上歌詞,我看到歌詞才發現自己的錯誤。木頭喜歡哼哼唱唱,平時在家,我總是把它當成噪音處理,更不會理會他究竟唱了什麽。而木頭也隻是唱歌,沒有多想歌詞的意義。說起來,我們確實般配,兩個讀理工的,一對二楞子。
這是木頭為大家獻唱
<Just The Way You Are by Billy Joel>
節錄一段歌詞:
I would not leave you in times of trouble
We never could have come this far, mmm
I took the good times, I'll take the bad times
I'll take you just the way you 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