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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時任係主任:沈陽曾承認與高岩有過“男女關係”(圖)
文章來源: 紅星新聞/中國新聞周刊 於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4月5日,一篇題為《現南京大學文學語言學係主任、長江學者沈陽教授,女生高岩的死真的與你無關嗎?》的網帖在網絡流傳。文章作者李悠悠實名舉報前北大中文係教授、現任南京大學文學院教授沈陽,20年前曾性侵北大中文係1995級本科生高岩,並致使其自殺身亡。
1998年3月11日,21歲的高岩自殺離世。20年後,該網帖作者、北京大學1995級社會學係學生李悠悠在帖中稱,高岩之死“這件事眾所周知,確確實實是與你(沈陽)有關的”。
▲李悠悠實名舉報文章截圖
2018年4月5日下午,沈陽就此事回應紅星新聞稱,相關網帖指其“性侵”、“曾與該女生有性關係”、“致女生懷孕”、“與其上床”等,當時北大中文係黨委和北京海澱警方均有調查和明確結論,“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實”。沈陽同時稱,相關網帖的指責均為“惡意誹謗”,“保留控告的權利”。
4月5日晚,紅星新聞獨家對話高岩去世時,北大中文係時任係主任費振剛。費振剛表示,高岩去世後,北大校方專門針對此事召開了內部會議,在會議上對沈陽作出“記大過處分”。費振剛稱,沈陽也承認與該女生有過“男女關係”,這也是學校處分他的依據。
4月6日上午,北京大學黨委宣傳部部長、北京大學新聞發言人蔣朗朗對紅星新聞表示,北大校方目前正在跟進了解此事,“會商量這個事情,學校肯定會有一個態度。”
4月6日下午,北京大學官方微博就此事發布說明稱:近日,有校友在網上發文,要求原中文係教師沈陽(2011年已調離北大)對1998年某女同學自殺事件承擔責任、作出道歉。對此,學校高度重視,要求教師職業道德和紀律委員會立即複核情況,依法依規開展工作。經查閱相關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對這一事件作出事實認定,給出調查結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學對沈陽做出了行政處分。
▲北京大學官微發文稱將立即複核情況
舉報者
“那個年代女生遇到這種事,
心理壓力隻會更大”
舉報人之一、北大中文係1995級學生王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之所以舉報沈陽,是因為作為高岩的同學,一是為了紀念她去世20周年,二是支持高岩家長的想法,希望沈陽道歉。
他在追憶高岩逝世20周年的文章中提到,高岩是班上學習成績最好的同學之一,有點內向,總是和和氣氣的,但又似乎挺敏感。“她就是一個標準意義上的好學生,父母都是北京的教師,從小接受的教育就是要好好聽話”。當年,他並不知道這件事的細節,“那個年代,高岩也不可能和男生聊這些。”
北大社會學係1995級學生李悠悠和高岩從高中時就是同窗好友,1995年,兩人一起考入北京大學,同住一棟宿舍樓,“交流自然更多一些”。據李悠悠描述,從大一下學期開始,高岩多次向其提到沈陽以交流學術等名目約其單獨見麵,“其中至少三次提到了發生性侵”。
首先是“邀請高岩共乘教師校車”,接著“要求其到家裏學術懇談”,直到最終“餓狼撲身”。在舉報的文章中,李悠悠描述了三個事件。她告訴紅星新聞,“這些行為違背高岩的個人意願,否則她不會一直不斷地找我傾訴”。並稱“說這些的時候,高岩的眼睛裏盈滿了淚水。我在她的大眼睛裏,讀到了深深的恐懼與焦慮。”
“那個年代的女生遇到這種事,心理壓力隻會更大。”她告訴紅星新聞,受限於當時人們的眼界以及信息的匱乏,包括高岩本人在內,或許有一些模糊的認識,但是並不能想到這就是性侵。
李悠悠事後曾向高岩的父母詢問他們是否對此事知情,“高岩的媽媽告訴我,沈陽邀請高岩共乘校車時,她曾詢問過沈陽的家庭狀況,得到的結果是40多歲,有家庭有孩子,因此便沒有多想,覺得就是這個老師很照顧學生。”
“我當年就隻會勸她想開一點,不要糾結在這件事上,現在想來,這些話對於她的心理沒有任何意義,這也是我最後悔的。”李悠悠說。
1998年3月11日,高岩在家中開煤氣自殺。李悠悠說她當時並未察覺到任何前兆,隻是事後了解她曾向沈陽去討要一個說法。李悠悠表示,高岩當時曾留有遺書,裏麵提到了這件事,但並未出現沈陽的名字,而是用“他”來指代,但之後由於高岩的母親每每想及這件事便覺得異常氣憤,所以遺書不久之後便被丟掉。
20年過去,疑似高岩本人對這件事唯一留有隻言片語的文字記載來源於《北大中文係1995級係刊》刊載的她的文章。在這篇《追憶大一似水流年》裏她提到:自己在大一上學期的時候“平和、自信、快樂”,而到了大一下學期則是“不間斷的焦慮、懷疑、痛苦”。
▲高岩在《追憶大一似水流年》寫道:一個學年感受了兩種不同的心境
學生印象
“課堂上愛講黃段子”
提防沈陽幾乎成口耳相傳的叮囑
在采訪中,並非所有的采訪對象都了解20年前的這段往事,但這些年齡跨度近10年的北大中文係學生,或多或少都收到過學長學姐關於沈陽的“忠告”。
“課堂上愛講黃段子”、“男生選他的課要謹慎被打低分”、“女生要小心被騷擾”??一位北大中文係的學生告訴紅星新聞,“提防沈陽幾乎成為中文係口耳相傳的叮囑”。在社交媒體上,也有不少人公開表達對沈陽的反感。
已經畢業的北大中文係2010級學生劉遠薇(化名)告訴紅星新聞,她在大一選過沈陽的現代漢語專業課,課程本身倒沒什麽特別,但她後來發現沈陽特別熱衷於參加中文係的各種晚會,“坐在第一排,拿單反拍女生”。劉遠薇回憶,在2013年中文係畢業晚會上,她在台上表演完節目下來後,正好碰到沈陽,“當時沈陽拍了我肩膀一下,單獨對我說你真漂亮,讓我覺得特別惡心。”
北大中文係2011級學生吳鹽(化名)則稱,她在大一時參加現代漢語期末考試,沈陽一邊拍她的手,一邊問她能不能答完題,“當時很發毛”。
沈陽回應
否認“性侵”及“曾與該女生有性關係”
4月5日下午,針對“前北大中文係教授、長江學者沈陽被指性侵女生致自殺”事件,紅星新聞記者聯係到沈陽本人。沈陽給紅星新聞記者發來短信,稱當年北大和警方有調查和明確結論,保留控告權利。
▲沈陽圖據網絡
“(舉報)應該通過正當渠道,這種網上肆意傳播你也信嗎?也當回事嗎?”沈陽在電話中稱,高岩班主任王宇根所發的“文章什麽事實也沒有”,而李悠悠是外係的學生,“說了一句事實嗎?她隻是猜測嘛!”
沈陽稱,當日他已向南京大學文學院黨委發信就此事發出聲明。在聲明中,沈陽稱:“今日從不同渠道得知有幾個曾經的北大學生(現均在國外),在網上(好像是豆瓣網)連續發文,借紀念二十年前北大中文係一位女生自殺事,指責我要對此事負責。並在文中指我‘性侵’或‘曾與該女生有性關係’,‘致女生懷孕’‘與其上床’等等。對此,當時北大中文係黨委和北京海澱警方均有調查和明確結論,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實(詳情可詢北京大學)。”
沈陽的聲明提到,這些“指責”均為惡意誹謗。他將保留控告的權利,並請求南京大學文學院院黨委和學校方麵通過網信辦製止這種謠言傳播,以避免對南大造成不必要的影響,自己願意就有關情況向黨委和領導做出說明。
沈陽在發給紅星新聞記者的短信中還提到,發文者並非向單位舉報,而是網上傳播,“歡迎發文者通過正常渠道向北京大學和南京大學正式‘舉報’,在調查清楚事實之前,不應以個人揣測之辭散布謠言信息。”
時任係主任
沈陽曾承認有過“男女關係”
遭記大過處分
4月5日晚,紅星新聞獨家對話高岩去世時,北大中文係時任係主任費振剛。費振剛表示,高岩去世後,北大校方專門針對此事召開了內部會議,由校方紀律檢查委員會的負責人主持召開,“會議隻討論這一件事情,不討論別的。”
費振剛回憶,此次會議,北大校方相關人員、中文係相關人員及高岩家屬均在現場,“印象裏,沈陽沒有參加這個會議”。
“此前我並不知道這個事情,是(高岩的)家長到學校來舉報這個事情。”費振剛說,在該次內部會議上,對沈陽作出了記大過處分,針對該處分,高岩家屬、沈陽本人均未提出異議。
“他倆發生了男女關係,他(沈陽)是承認的,這也是學校處分他的依據。”費振剛表示。
2016年,在一篇沈陽本人的回憶文章《一直在路上——六十年人生風景一瞥》(刊於《甲子學者治學談》一書)裏,他提到:“1998年有一個女孩子在家中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事後很多人認為這件事與我有關,甚至傳為桃色事件。我不想在這裏做什麽辯解,畢竟無論我說什麽,那個年輕的生命也不能複活……或許當時我(其實也不僅是或不該是我),真的應該能夠做些什麽去幫助她,那這個悲劇可能就不會發生?但願那個孩子不再受那種可怕病痛的折磨……”
2018年4月6日上午,北京大學黨委宣傳部部長、北京大學新聞發言人蔣朗朗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北大校方目前正在跟進了解此事,“會商量這個事情,學校肯定會有一個態度。”
4月6日下午,北京大學官方微博在發布的說明中稱,經查閱相關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對這一事件作出事實認定,給出調查結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學對沈陽做出了行政處分。……近年來,對在師德師風方麵出現問題的個別教師,委員會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進行了嚴肅處理。
媒體訪北大處分沈陽時任係主任:這個老師師德有問題
“我認為有文件的事情我們能說,
沒有文件的事情不能說。”
對話“北大教授性侵事件”
處理知情人費振剛:
教師沈陽“師德是有問題的”
本刊記者/毛翊君
20年前,“北大教授性侵事件”發生後,當年北大中文係係主任費振剛曾參與過對教師沈陽的紀律處分,4月6日,《中國新聞周刊》采訪了費振剛,向其了解了有關當年對沈陽進行處分的情況。
費振剛。圖/中國社會科學網
中國新聞周刊:你作為當年北大中文係係主任,據說參與了處分沈陽的事情?
費振剛:現在我能說的事情你們都知道了,我當年是係主任,當時正好是在北大百年校慶期間,我不分管這件事情。學生家長(指高岩的家長)是到北大黨委紀律檢查委員會去申訴的,沒有經過係裏麵,所以這塊我隻參加了一次關於家長討論給沈陽怎麽處理的會議,但是最後的結果你們也知道了,就是給他記大過處分,但是家長沒有提出異議,我的記憶所及就是這些情況,也隻能告訴你們這些。
中國新聞周刊:對於這件事情,還有哪些準確的信息?
費振剛:我認為現在去多聽(當時的學生在網上去說的那些)感受,也是很重要的,但具體你要去北大黨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找出原始的會議檔案。
中國新聞周刊:有人提到你當年力主開除沈陽?
費振剛:我沒有參加任何調查,也沒有人向我匯報任何事情,大家都很忙,百年校慶是北大很大的(一個活動),我和我們係的黨委書記,主要是做這些事情。(處理沈陽的)事情主要是北大紀委處理的。
中國新聞周刊:當時你是主張要開除沈陽老師嗎?
費振剛:這個你好好去看記錄,記錄有就有,沒有就沒有。我隻能說大致有這麽說,再多我不知道。
中國新聞周刊:那可以說記大過是一個委婉的處分是嗎?
費振剛:應該是這麽說。
中國新聞周刊:你有和高岩的父母接觸過嗎?
費振剛:我和當事人沒有正麵接觸,我們隻是被動地去聽。
中國新聞周刊:在這次會議之前,你對這件事有過什麽樣的了解?
費振剛:在此之前,我對這件事情幾乎都不知道。
中國新聞周刊:據說沈陽當年的博士生導師曾經對處罰有過幹預?
費振剛:我不知道,至少那個會議上他(指沈陽的博士生導師)沒有參加。
中國新聞周刊:當時是已經探討到性侵這個行為了嗎?
費振剛:沒有。
中國新聞周刊:你在提出意見之後是否受到壓力?
費振剛:我沒有受到什麽壓力,我的意見說了他們聽不聽我不管,現在網上都說了,無法印證,我今年83歲了,這個事情過了二十年了,我的記憶不如去查記錄,記錄說我怎麽說的就是怎麽說的,我不好說什麽話。
中國新聞周刊:你對沈陽有過多少了解?
費振剛:我是一個老人,對這個事情有我自己的判斷。當年,他是個年輕人,但是從師德講,這個年輕老師是有問題的。
中國新聞周刊:對於最後記大過的公開原因是怎麽表述的?
費振剛:這種事情和當時的檔期(指適逢北大100周年校慶)不會公開說的,我記得沒有公布這部分內容。
中國新聞周刊:是並沒有詳細探討什麽原因嗎?
費振剛:這個確實有,我沒法回答。當時大家討論具體問題,我不是主持處理這個事情的主要人物。是當時的校黨委紀委書記(主要主持處理這個事件)。
我認為有文件的事情我們能說,沒有文件的事情不能說。昨天係黨委和係主任也跟我談,我就說這個意見,對最後的處理,我有責任(的話)我願意承擔責任。
一條小路 發表評論於
黨的光榮傳統第一的就是嫖。
萃閣 發表評論於
當年一點都沒聽說,估計怕影響百年校慶被暗中處理了,沒移交司法部門
tomcat801 發表評論於
居然沒有開除? 當時的係主任顯然是主張開除的!
一點小看法 發表評論於
是個男淫,不是個男人。這種人有報應的。
3722 發表評論於
這樣的事,在北大應該不算個事!去問問郭文貴,北大女生有幾個沒有去陪領導喝過酒?跳過舞?領導可以,老師為什麽不可以?隻是老師地位太低,不能像領導們一樣給它們好處?再看看中央電視台,那位主持人不是跟幾位幾十位領導上床的?不要太認真。當然自殺是不值得的。
我胖我的 發表評論於
還有比這更諷刺的嗎?一個女學生自殺了,留言明確說到性侵,學校卻沒有人直接負責,為嘛呢?因為大家都在忙“百年校慶”!還是民國時候好哇:男教授有家室還有一群娃,仍然可以交往女學生,因為是追求自由。對了,這樣的事情當年也是北大的急先鋒,不是嗎?
kankantw 發表評論於
實名舉報有理有據,很明顯這個沈陽是一個流氓教授。北大中文係的領導也有責任,當年的處分為什麽不宣布?警察當時的調查結論是什麽?也請公布!
也希望更多受過沈陽性侵的學生勇敢站出來。
小小葉蟬 發表評論於
人渣一個
blueflame 發表評論於
係主任支支吾吾
Emma_mama 發表評論於
這種事情很多,10年前後人大也逼死一個,發畢業證之後死者班的同學才大著膽子在主樓門口拉了白底紅字的條幅,然後被和諧了;10年之前北外也逼死了一個,然後那個老師,換了個學校繼續教書.....這隻是我知道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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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成立工作組調查“沈陽性侵” 北大也表態了(圖)
文章來源: 鳳凰網 於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從4月5日開始,網絡上出現了對我校文學院沈陽教授調入南京大學以前有關問題的反映。南京大學有關部門對此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門工作組對此事件進行研判,密切關注該事件的進展。
南京大學始終將立德樹人作為各項辦學事業的出發點和立足點,一貫重視師德師風建設,堅持師德為上,不斷建立健全學校師德建設長效機製,先後製定了多項相關製度,明確了教師禁行行為和違反師德的懲處機製,同時建立了監督信箱和舉報電話等師德投訴舉報平台,做到有訴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複,絕不姑息任何師德、師風敗壞問題。
歡迎社會各界對我校的師風師德建設進行監督,為創建有利於青年學生健康成長的校園環境和社會環境共同努力。
南京大學黨委教師工作部
2018年4月6日
相關消息:
前北大教授沈陽被指性侵女生?北大回應:當年據調查結果給其行政處分
4月5日,一篇題為《現南京大學文學語言學係主任、長江學者沈陽教授,女生高岩的死真的與你無關嗎?》的網帖在網絡流傳。文章作者李悠悠實名舉報前北大中文係教授、現任南京大學文學院教授沈陽,20年前曾性侵北大中文係1995級本科生高岩,並致使其自殺身亡。
1998年3月11日,21歲的高岩自殺離世。20年後,該網帖作者、北京大學1995級社會學係學生李悠悠在帖中稱,高岩之死“這件事眾所周知,確確實實是與你(沈陽)有關的”。
▲李悠悠實名舉報文章截圖
2018年4月5日下午,沈陽就此事回應紅星新聞稱,相關網帖指其“性侵”、“曾與該女生有性關係”、“致女生懷孕”、“與其上床”等,當時北大中文係黨委和北京海澱警方均有調查和明確結論,“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實”。沈陽同時稱,相關網帖的指責均為“惡意誹謗”,“保留控告的權利”。
4月5日晚,紅星新聞獨家對話高岩去世時,北大中文係時任係主任費振剛。費振剛表示,高岩去世後,北大校方專門針對此事召開了內部會議,在會議上對沈陽作出“記大過處分”。費振剛稱,沈陽也承認與該女生有過“男女關係”,這也是學校處分他的依據。
4月6日上午,北京大學黨委宣傳部部長、北京大學新聞發言人蔣朗朗對紅星新聞表示,北大校方目前正在跟進了解此事,“會商量這個事情,學校肯定會有一個態度。”
4月6日下午,北京大學官方微博就此事發布說明稱:近日,有校友在網上發文,要求原中文係教師沈陽(2011年已調離北大)對1998年某女同學自殺事件承擔責任、作出道歉。對此,學校高度重視,要求教師職業道德和紀律委員會立即複核情況,依法依規開展工作。經查閱相關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對這一事件作出事實認定,給出調查結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學對沈陽做出了行政處分。
▲北京大學官微發文稱將立即複核情況
舉報者
“那個年代女生遇到這種事,
心理壓力隻會更大”
舉報人之一、北大中文係1995級學生王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之所以舉報沈陽,是因為作為高岩的同學,一是為了紀念她去世20周年,二是支持高岩家長的想法,希望沈陽道歉。
他在追憶高岩逝世20周年的文章中提到,高岩是班上學習成績最好的同學之一,有點內向,總是和和氣氣的,但又似乎挺敏感。“她就是一個標準意義上的好學生,父母都是北京的教師,從小接受的教育就是要好好聽話”。當年,他並不知道這件事的細節,“那個年代,高岩也不可能和男生聊這些。”
北大社會學係1995級學生李悠悠和高岩從高中時就是同窗好友,1995年,兩人一起考入北京大學,同住一棟宿舍樓,“交流自然更多一些”。據李悠悠描述,從大一下學期開始,高岩多次向其提到沈陽以交流學術等名目約其單獨見麵,“其中至少三次提到了發生性侵”。
首先是“邀請高岩共乘教師校車”,接著“要求其到家裏學術懇談”,直到最終“餓狼撲身”。在舉報的文章中,李悠悠描述了三個事件。她告訴紅星新聞,“這些行為違背高岩的個人意願,否則她不會一直不斷地找我傾訴”。並稱“說這些的時候,高岩的眼睛裏盈滿了淚水。我在她的大眼睛裏,讀到了深深的恐懼與焦慮。”
“那個年代的女生遇到這種事,心理壓力隻會更大。”她告訴紅星新聞,受限於當時人們的眼界以及信息的匱乏,包括高岩本人在內,或許有一些模糊的認識,但是並不能想到這就是性侵。
李悠悠事後曾向高岩的父母詢問他們是否對此事知情,“高岩的媽媽告訴我,沈陽邀請高岩共乘校車時,她曾詢問過沈陽的家庭狀況,得到的結果是40多歲,有家庭有孩子,因此便沒有多想,覺得就是這個老師很照顧學生。”
“我當年就隻會勸她想開一點,不要糾結在這件事上,現在想來,這些話對於她的心理沒有任何意義,這也是我最後悔的。”李悠悠說。
1998年3月11日,高岩在家中開煤氣自殺。李悠悠說她當時並未察覺到任何前兆,隻是事後了解她曾向沈陽去討要一個說法。李悠悠表示,高岩當時曾留有遺書,裏麵提到了這件事,但並未出現沈陽的名字,而是用“他”來指代,但之後由於高岩的母親每每想及這件事便覺得異常氣憤,所以遺書不久之後便被丟掉。
20年過去,疑似高岩本人對這件事唯一留有隻言片語的文字記載來源於《北大中文係1995級係刊》刊載的她的文章。在這篇《追憶大一似水流年》裏她提到:自己在大一上學期的時候“平和、自信、快樂”,而到了大一下學期則是“不間斷的焦慮、懷疑、痛苦”。
▲高岩在《追憶大一似水流年》寫道:一個學年感受了兩種不同的心境
學生印象
“課堂上愛講黃段子”
提防沈陽幾乎成口耳相傳的叮囑
在采訪中,並非所有的采訪對象都了解20年前的這段往事,但這些年齡跨度近10年的北大中文係學生,或多或少都收到過學長學姐關於沈陽的“忠告”。
“課堂上愛講黃段子”、“男生選他的課要謹慎被打低分”、“女生要小心被騷擾”??一位北大中文係的學生告訴紅星新聞,“提防沈陽幾乎成為中文係口耳相傳的叮囑”。在社交媒體上,也有不少人公開表達對沈陽的反感。
已經畢業的北大中文係2010級學生劉遠薇(化名)告訴紅星新聞,她在大一選過沈陽的現代漢語專業課,課程本身倒沒什麽特別,但她後來發現沈陽特別熱衷於參加中文係的各種晚會,“坐在第一排,拿單反拍女生”。劉遠薇回憶,在2013年中文係畢業晚會上,她在台上表演完節目下來後,正好碰到沈陽,“當時沈陽拍了我肩膀一下,單獨對我說你真漂亮,讓我覺得特別惡心。”
北大中文係2011級學生吳鹽(化名)則稱,她在大一時參加現代漢語期末考試,沈陽一邊拍她的手,一邊問她能不能答完題,“當時很發毛”。
沈陽回應
否認“性侵”及“曾與該女生有性關係”
4月5日下午,針對“前北大中文係教授、長江學者沈陽被指性侵女生致自殺”事件,紅星新聞記者聯係到沈陽本人。沈陽給紅星新聞記者發來短信,稱當年北大和警方有調查和明確結論,保留控告權利。
▲沈陽圖據網絡
“(舉報)應該通過正當渠道,這種網上肆意傳播你也信嗎?也當回事嗎?”沈陽在電話中稱,高岩班主任王宇根所發的“文章什麽事實也沒有”,而李悠悠是外係的學生,“說了一句事實嗎?她隻是猜測嘛!”
沈陽稱,當日他已向南京大學文學院黨委發信就此事發出聲明。在聲明中,沈陽稱:“今日從不同渠道得知有幾個曾經的北大學生(現均在國外),在網上(好像是豆瓣網)連續發文,借紀念二十年前北大中文係一位女生自殺事,指責我要對此事負責。並在文中指我‘性侵’或‘曾與該女生有性關係’,‘致女生懷孕’‘與其上床’等等。對此,當時北大中文係黨委和北京海澱警方均有調查和明確結論,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實(詳情可詢北京大學)。”
沈陽的聲明提到,這些“指責”均為惡意誹謗。他將保留控告的權利,並請求南京大學文學院院黨委和學校方麵通過網信辦製止這種謠言傳播,以避免對南大造成不必要的影響,自己願意就有關情況向黨委和領導做出說明。
沈陽在發給紅星新聞記者的短信中還提到,發文者並非向單位舉報,而是網上傳播,“歡迎發文者通過正常渠道向北京大學和南京大學正式‘舉報’,在調查清楚事實之前,不應以個人揣測之辭散布謠言信息。”
時任係主任
沈陽曾承認有過“男女關係”
遭記大過處分
4月5日晚,紅星新聞獨家對話高岩去世時,北大中文係時任係主任費振剛。費振剛表示,高岩去世後,北大校方專門針對此事召開了內部會議,由校方紀律檢查委員會的負責人主持召開,“會議隻討論這一件事情,不討論別的。”
費振剛回憶,此次會議,北大校方相關人員、中文係相關人員及高岩家屬均在現場,“印象裏,沈陽沒有參加這個會議”。
“此前我並不知道這個事情,是(高岩的)家長到學校來舉報這個事情。”費振剛說,在該次內部會議上,對沈陽作出了記大過處分,針對該處分,高岩家屬、沈陽本人均未提出異議。
“他倆發生了男女關係,他(沈陽)是承認的,這也是學校處分他的依據。”費振剛表示。
2016年,在一篇沈陽本人的回憶文章《一直在路上——六十年人生風景一瞥》(刊於《甲子學者治學談》一書)裏,他提到:“1998年有一個女孩子在家中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事後很多人認為這件事與我有關,甚至傳為桃色事件。我不想在這裏做什麽辯解,畢竟無論我說什麽,那個年輕的生命也不能複活……或許當時我(其實也不僅是或不該是我),真的應該能夠做些什麽去幫助她,那這個悲劇可能就不會發生?但願那個孩子不再受那種可怕病痛的折磨……”
2018年4月6日上午,北京大學黨委宣傳部部長、北京大學新聞發言人蔣朗朗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北大校方目前正在跟進了解此事,“會商量這個事情,學校肯定會有一個態度。”
4月6日下午,北京大學官方微博在發布的說明中稱,經查閱相關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對這一事件作出事實認定,給出調查結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學對沈陽做出了行政處分。……近年來,對在師德師風方麵出現問題的個別教師,委員會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進行了嚴肅處理。
北大宣傳部:學校對“沈陽性侵”表態基於現有材料
“封校是因為清明節調休與此事無關。”
《中國新聞周刊》記者/毛翊君
4月6日下午四時許,《中國新聞周刊》記者來到北京大學采訪在社會上引起強烈關注的“原北大教授沈陽性侵事件”,但得知當天北大校園封校一天,非本校人員不允許進入。北大黨委宣傳部校風與文化建設辦公室一位周姓的工作人員稱,“封校是因為清明節調休,與此事無關。”
《中國新聞周刊》記者首先來到北大紀委辦公室監察室提出采訪申請,一位工作人員從會議室走出來,對記者反複強調,“我們這邊不對外,你們得找北大新聞中心。”
隨後,記者前往北大新聞中心,也就是北大宣傳部。宣傳部下屬的校風與文化建設辦公室的周姓工作人員稱,“宣傳部部長蔣朗朗目前正在開會,沒法接受采訪,以下午北大發出的公告為準。”
周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這幾天經常在開會,應該都是和這件事情有關,大家都看到這個事情的處理,包括一些結論主要是紀委在做,所以紀委可能也會有一些(舉措)。”
對於記者提出的采訪請求,周姓工作人員解釋稱,“紀委那邊也是我們上級,你隻能看他們接不接受采訪了。學校今天的表態也是基於現有的材料。現在能做的表態也就是這樣了。接下來,如果當時的材料找得再全一些,可能還會有新的東西發布。”
《中國新聞周刊》記者問及北大校方此時不接受采訪的顧慮,周姓工作人員回應稱,學校對各方麵是有考慮的。
北京大學官方微博4月6日發布的《說明》內容如下:
@北京大學4月6日通報說明,近日,有網友在網上發文,要求原中文係教師沈陽(2011年已調離北大)對1998年某女同學自殺事件承擔責任、作出道歉。對此,學校高度重視,要求教師職業道德和紀律委員會立即複核情況,依法依規開展工作。
經查閱相關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對這一事件作出事實認定,給出調查結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學對沈陽作出了行政處分。
nanxun_ 發表評論於
可憐的孩子,有死的勇氣,為什麽沒有出來揭發這個禽獸的勇氣?就算死了,也要留下真憑實據讓親人好友去討個說法,讓這隻禽獸受法律的懲處。
wangd103 發表評論於
這是要搶中美貿易之爭的頭條
祖國的親大業 發表評論於
原來以為隻有美國這種腐敗墮落的帝國主義國家才有這種事,原來社會主義中國也這德行哈。
Kaile 發表評論於
北大的流氓教授不少!
塵之極 發表評論於
不像兩廂情願,看似性侵。
該獸應被繩之以法,如果能找到證據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