裏麵用了幾個特搞笑的順口溜
李 紅:我的流氓前夫餘秋雨
沒有誰比我更了解這個偽君子,我們畢竟在一起生活了近二十年。當年我青春靚麗,獲選主演電影《春苗》,經不起餘秋雨苦苦追求,一朵鮮花插到了GS上。
婚前我也曾經被他儒雅的假象所迷惑,但婚後漸漸看清了他的本來麵目。他心理變態毫無愛心,掃地專傷螻蟻命,誘殺飛蛾不罩燈。他風流成性淫蕩成癮,私通專通女演員 亂搞隻搞女學生。
他辭職上戲院長,不是因為清高不戀官職,而是因為他太風騷,表演係的漂亮女生紛紛被他潛規則,人家去上海市委告狀,他幹不下去了,隻能一躲了之。
作為有婦之夫,他勾搭黃梅戲演員馬蘭,甘當餘世美拋棄我們母女。如今他花心浮動,又與美女作家扯上一腿,鬧得馬蘭發表聲明打官司離婚。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過去他參加四人幫的文革寫作組,撰寫顛倒黑白的大批判文章;現在他甘當無良文人,忽悠地震死難學生的家長;將來他在民族萬一有難之際,肯定還會賣身投靠入侵者,含淚勸告同胞放棄反抗接受現實。
馬蘭在離婚聲明裏說:“總有一種虛偽讓人鄙視,總有一種背叛讓人心寒,總有一種淫蕩讓人百感交集。” 而我要說:總有一種禽獸穿戴衣冠,總有一種幫凶強擠眼淚,總有一種流氓自稱大師。
餘秋雨,你還有臉活著?
1984年春晚_戲曲《女駙馬選段》表演:馬蘭
84年時的馬蘭,已聲色俱備,美若天仙,公認。這些藝術的老前輩,是國家的藝術財富,非金銀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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