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上海市委宣傳部長潘維明出獄後擔任一家照相機公司董事長
大陸背景的中國通訊社最近發布新聞說:前任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長潘維明,被控於一九八六年至九一年初誘騙奸淫多名婦女並嫖娼,由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流氓罪一審判刑四年。此訊一出, 有人擊掌稱快,有人頗感疑惑,有人為他抱憾,更有人恨其不爭。從當年前程似錦的政壇新星,淪為今日蒙上垢名的嫖娼罪犯,潘維明的人生反差如此之大,也難怪會引起海內外文化圈的關注和議論了。
年紀輕輕當上市委宣傳部長
前些年,潘維明在大陸曾是個大紅大紫的人物。 他是共和國的同齡人,一九八二年夏天在北京大學畢業,分配在該校黨委辦公室工作。 他已經故世的丈人梁國斌是前上海市委書記處書記兼副市長。靠著這一層關係,他於一九八四年七月調到上海市委宣傳部任辦公室主任。在此期間, 他一麵同原北京大學黨委辦公室主任、後任國家教委秘書長的胡啟立夫人郝克明保持著電話熱線聯係,一麵 由嶽母引領,頻繁拜訪市委書記陳國棟、市人大主任胡立教和市長汪道涵。同時,他 還通過大學同班同學楊青,孟曉蘇,進一步在上層尋找靠山,因 前者是前北京軍區司令員楊勇之女,其母林彬乃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的表妹,而後者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萬裏的首席秘書。一年過後,當市委宣傳部長王元化離休之後,連部黨組成員也不是的潘維明就越過四位副部長,被提拔為第一副部長。不久,就成為全國三十個省市自治區黨委宣傳部中最年輕的一名部長。 他的仕途之順,前景之好,使人歎為觀止。
潘維明上任之後,一是舉辦“強化幹部訓練班”。目的是在一兩年內,將上海所有文化單位的負責人全部換上自己信得過的年輕幹部。二是發起召開上海文化發展戰略研討會,邀請與會的全是思想文化界力主改革的鬥士,如蘇紹智、嚴家其、李澤厚、包遵信、於浩成、王若水、孫長江等人,在中央書記處書記鄧力群、北京市委宣傳部長徐惟城所主持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教育活動之外,另樹一幟,別開生麵。由此,潘維明聲名鵲起,備受賞識,被視為總書記胡耀邦的紅人,書記處書記胡啟立的幹將,上海市委書記芮杏文的親信。一九八六年十月,香港《廣角鏡》月刊發表長篇報導,稱他是“中共政壇上一顆躍起的新星”。
不料,這一年歲尾,一場大規模的學潮平地而起。在政治高壓下,胡耀邦於次年一月被迫辭職。北京高層立即通知上海,將潘維明召到中共中央高級黨校參加“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學習班”,宣傳部長一職隨之免去。經繼任總書記力挽,這場反自由化運動無疾而終,學習班也不了了之。潘維明回滬之後,先被安排在閔行上海電機廠當黨委副書記,成天無所事事。後經他再三要求,並由政治局常委胡啟立向上海市委打招呼,才又被任命為出版局黨委書記。此時,市委宣傳部長的職位,已由新任市委書記安排親信陳至立占據。盡管如此,胡啟立這個後台還在,潘維明仍有晉升的機會。
潘維明深知,他自己的命運和黨內改革派休戚相關。八九民運爆發之後,他積極投身其中。他先是匆匆進京,一九八九年七月,潘維明被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次年受到留黨查看一年的處分。與別人相比,這個處理結果算比較輕的。據說,平時他愛好攝影,也偶有作品發表,由這層關係結識了大陸攝影界的年輕霸主,國家主席楊尚昆之子楊紹明,此時便加緊聯絡了一番。有關部門在給他作結論時多少有點投鼠忌器,所以沒有將黨籍連根拔去。
潘維明在政壇兩起兩落,但並不氣餒。他照樣頻繁出入舞廳等社交場合,並以若無其事的姿態參加北京大學名教授王瑤的追悼會。後來,仗著與海南省委書記許世傑的交情,他又出任了南海影視公司總經理,憑借北大中文係的底子,定劇本、籌資金、請演員,組織起了電視劇的創作和拍攝,依然十分活躍。他自己和一些朋友都相信:一定還有東山再起的希望。
貪戀女色在成都踏入陷阱
政治上雄心勃勃的潘維明,在生活上卻有個致命的弱點:貪色。
一九八六年初,有一位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萊分校攻讀曆史學博士的留學生回到上海,追求曾在國際比賽中獲大獎的上海芭蕾舞劇團名演員汪某,兩個月下來,毫無結果。他多方打聽,才知道是堂堂宣傳部長從中作梗,原來潘維明與這位女演員已有不尋常的曖昧關係。結果,自然是留學生默然返美。
據中國通訊社報導,法院刑事審判庭的判決書認定,潘維明自一九八六年八月自一九九一年二月,以玩弄女性為目的,采用誘騙手段,在自己家中及偏僻弄堂等處,先後奸淫三名未婚女青年和四名已婚婦女。其間,潘維明還在家中向一名女青年播放黃色錄像,並奸淫該女。全部犯罪事實中,沒有一例是“強奸”,可見是兩相情願之舉。
那麽,潘維明的這筆帳怎麽會抖落出來的呢?
去年初的一天,潘維明的朋友楊魯軍找上門來。此人是複旦大學世界經濟係畢業的研究生,任職於北京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的研究所,曾譯《裏根經濟學》一書,為經濟學界暫露頭角的青年學者,因參與動亂而被捕受審。他說他的事情已經全部查清,所以被放出來,並動員潘維明到外地去散散心。潘欣然同意,問去哪裏。楊說去四川,那裏有他的朋友,“包吃、包住、包玩,一切都沒有問題!”
到四川之後,潘維明由楊魯軍陪同,拍了幾張風光照,就搭識了一名體態妖嬈的妓女。入夜,當潘維明與那位妓女在賓館客房裏正行巫山雲雨時,幾個身穿製服的公安人員破門而入,驗明身份,宣布收容審查。不幾天,上海市委和公安局派員趕到,將潘維明押回上海。
事情敗露如此之快,而楊魯軍又逍遙在外,潘維明心知有異,暗暗叫苦,但已後悔莫及。
原來,楊魯軍在被上海公安局釋放前,有官員找他談話,告知一個他們掌握的材料:潘維明曾奸汙過他的妻子。楊魯軍的太太是比他低幾屆的同係同學,長得頗有幾分姿色。常言道:朋友妻,不可辱。楊魯軍得知潘維明連自己的妻子都不放過,真是又氣又恨。安全局提出請楊魯軍幫忙合作,作為交換條件,以後允許他離境出國。楊魯軍一口應承,雙方再如此這般一番,於是就有了上述成都賓館那一幕。
監視各級官員,尤其是高級官員的各種動態,本是國家安全部門的一項工作內容。潘維明擔任宣傳部主任時,曾在朋友開設於安福路的一個小餐廳定期召集一些青年幹部和知識分子放言論證。他下台之後,“安福沙龍”成為審查的一個重點,每次活動都有錄像、錄音,說明安全部門早已派人打入。他被撤職後的狂言:“我要同老家夥們比比誰更有前途。隻要我活得過他們,我就要把它翻過來。曆史究竟將證明。”,以及與此有關的一舉一動,有關部門了如指掌。至於他在妻子梁小宛赴西德進修近兩年裏的貪色奸情,也早被掌握。誰都知道,潘維明非等閑之輩,活動能量頗大,但從他的生活問題上下手,最容易置他於死地。因為,一旦人贓俱獲,證據確鑿,任何後台都不會出來為這種事情幫他說項開脫。
果然,事成之後,楊魯軍與妻子離婚,如願去了香港。
中共黨紀規定:黨員嫖妓,開除黨籍。依據這一條,中共上海市委於去年五月十七日發出通報,宣布潘維明招妓宿娼,道德敗壞,將其開除出黨。朱熔基的繼任者,市委書記吳邦國在黨員負責幹部大會上說:“對潘維明這樣的人,從政治上、經濟上、生活上,都要徹底地查一查。”
上海市高級檢察院專門派出兩名處級檢察官,對潘維明進行全麵審查。他們不僅查證他亂搞兩性關係的事實,而且對他自八十年代中期以來的政治活動更感興趣。
潘維明平時一副神定氣足的架勢,鋃鏜入獄後,往日的威風無影無蹤,精神仿佛完全崩潰。據悉,潘維明的妻子梁小宛已提出離婚要求,嶽母也對這個女婿的沉淪傷心透頂。
有人認為,潘案是中共當局有意以道德問題整人。即使嫖妓之類的事情屬實,給黨紀處分自然應該,作為刑事犯判而且判處四年徒刑,無疑是量刑過重了。中共幹嫖妓的,不知有多少,可連受到黨紀處分的也不多。不過,從另一方麵看,潘維明自身貪色的弱點也確實很嚴重。當今時代,一個要奮力從政的人,私生活不檢點,遲早都會栽跟鬥。西方國家裏,不是有不少本來很有希望問鼎總統寶座的政治家,終因男女私情暴光而被迫出局嗎?可見,這不光是中國社會的道德觀念問題。潘維明思想開放,敢想敢為,本來有望成為一位中共內部的改革健將,卻因私生活的不檢點而栽了跟頭。我們不能不為他感到遺憾。